她坐在梳妆台前,素面朝天,不施半分脂粉。对于昨夜的男子,元滢滢只隐隐约约记得,他生的格外好,长手长腿,但性子却蛮横至极,一点儿拒绝的言语都听不得。元滢滢犹记得,当她说“不要”时,男子非但不会松手,轻吻的力度反而越发加重。
元滢滢伸出手,轻轻触碰着破掉的唇瓣。她整个人如同被雨水浸泡过的娇艳花朵,眸中潋滟。或许是因为殷羡之生的容貌出众,元滢滢待他的愤怒淡淡,但也没有经此一遭,就对殷羡之一见倾心。
她只将殷羡之当做萍水相逢的陌路人罢了,不值得她耗费心神。
月娘经过深思熟虑,花楼无权无势,若是太守能给予庇护,日后腰板也能强硬些。月娘想出几个要求,太守听罢后,允了其中大半,这已经足够令月娘满意了。
月娘的心中,因为元滢滢即将离开她身边的不快,也随之散去些。
不怪她冷血无情,月娘瞧着元滢滢从青涩的小姑娘,生长成如今的美人绝色,其中投入了不少功夫和心血。她待元滢滢的感情复杂,既有些抚育之情,又盼望着凭借元滢滢,能让她享有富贵荣华。如今元滢滢脱离花楼,于她自己而言,终归是一件好事。
毕竟,哪家女儿都不愿在花楼卖笑。月娘前去探望元滢滢,她看着元滢滢那张精致的脸蛋,袅袅婷婷的身子,忽然伸出手,从元滢滢的眉眼摸起,缓缓向下,直将她的芙蓉面摸了个遍。
元滢滢讶然:“月妈妈?”
月娘语气悠悠:“这张脸,生的可真好。”
她淡淡收回手,问道:“滢滢,你可想离开这里?”
元滢滢眼眸一颤,抿唇道:“我不知道。”
她被领进花楼前,过得是食不果腹的日子。花楼自然算不上是个好地方,可却是元滢滢见过的最好的地方,她不清楚自己离开后,还能去哪里。以前是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月娘便将太守的谋划,娓娓道来。她直言,太守相中了她,要把她送进京城选花神。到时元滢滢被选中,太守也能跟着水涨船高。
“选花神?”
皇帝的旨意,早就在民间传的沸沸扬扬,元滢滢听过挑选花神的事情。只不过,在众人眼中,这些是和花楼女子无关的。毕竟,花楼女子不清白,谁会选中一个不清白的女子,做花神呢。
月娘看出了元滢滢的犹豫,她伸出手指,挑起元滢滢的下颌,轻声道。
“若是你出身富贵人家,自然不会在意该不该去选。如今,你心中犹豫,不过是因为一个身份地位罢了。太守已为你赎身,从今日起,在你走出花楼的那一步,你便不是花楼女子。而且——”
月娘拿起铜镜,放在元滢滢面前,示意她看着里面的人。
“依你的容貌,莫说你是花楼女子,就算是乞儿,也足够让其他男子,成为你的裙下之臣。滢滢,我既然同意送你离开,可是放弃了一棵金灿灿的摇钱树,你可要争点气,莫要辜负了我啊。”
元滢滢侧身,注视着月娘的眼睛,缓缓点头。
得知元滢滢要离开花楼,其余人羡慕有之,酸涩亦有之。贾苒更是忿忿不平,她想不通,为何元滢滢这般心思冷漠的女子,却有人视她如珠似宝。
元滢滢离开花楼时,身上穿着淡蓝色衣裙,外面罩一披风,鬓间斜簪一只鲜花,腰肢细软,身姿如同弱柳扶风。她装扮清新淡雅,衬上那双澄明的眸子,越发惹人瞩目。
元滢滢只身离开,太守已经安排好一切,不必她再带丫头。元滢滢伸出素手,正要起身上轿,贾苒突然现身,一双眼睛红彤彤的。
月娘斥责一句:“你不去练琴,来这做什么?”
元滢滢轻拍了拍月娘的肩膀,温声道:“无妨,或许是贾苒有话,要嘱咐于我。”
月娘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元滢滢,只道她单纯无知。花楼中哪个人不知道,贾苒与元滢滢不和,在知道元滢滢离开后,贾苒怎么可能会好心相送。
但对上元滢滢柔软的眸子,月娘还是点了头。
元滢滢把贾苒带到一旁,问道:“你有何事要说?”
“是谁?”
元滢滢似是听不懂,疑惑道:“什么是谁。”
贾苒红着眼睛,质问道:“是王公子,还是郭书生?”
王公子家财万贯,很有可能是替元滢滢赎身的人。郭书生虽然家境贫苦,但他一副痴心肠,又倾心于元滢滢,不顾一切地帮元滢滢赎身,也在情理之中。
元滢滢柔声笑了,她眼眸乌黑莹润,仿佛能看穿贾苒心中所想。
“你喜欢郭书生啊?”
贾苒脸上的愤怒,顿时变成了羞恼,连忙否认着。
元滢滢并不在意,贾苒的少女心事,她只是随口一问,贾苒不愿回答也就罢了。
“都不是呢。两个都不是,至于是谁,你也不必去猜。”
贾苒还在思索元滢滢言语中的意思,她已经飘然离开。随着脚步漾起的裙角,像蝴蝶蹁跹一般灵动,贾苒闻着空气中,逐渐散去的淡雅香气,再抬起眼睑时,元滢滢的身影已经看不清了。
贾苒突然想起,她初次见到元滢滢时,对方虽然长得漂亮,却一副傻傻蠢蠢的模样,被自己三两句话,就骗得撕下半块饼子分给她。
她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啊。
可如今,她亲眼看着元滢滢离开,心底却浮现出莫名的恐慌。花楼里,再没有那个蠢笨的元滢滢,只剩下了各种各样的聪明人。
……
“大公子想找的女子,已经寻到。她名唤牡丹,年方……”
殷羡之打断:“人呢?”
“我去晚了,她已被人赎了去。”
第16章
因参选花神一事,众多花儿般娇艳的女子,从五湖四海而来,齐齐聚集在京城。
京城本就多生俊俏郎君、娇媚女子,此时城中更是充盈着女儿芬芳。
李凌萱轻伏阑干,看着一辆辆装潢富贵的马车,悠悠驶过。与她同处的沈女郎,目光随之望去,言语轻蔑:“不过是底下人搜罗出来的庸脂俗粉,脸颊抹上厚厚的脂粉,闻了直叫人觉得呛鼻。”
说罢,沈女郎看着李凌萱手腕处绿意盈盈、水头极好的翡翠玉镯,不由得流露出羡慕:“不过是萤火之辉,上不得台面的。凌萱,你这镯子水沁沁的,衬得肌肤极白。”
李凌萱轻摇手腕,眉眼弯弯:“是文镜哥哥送的。”
沈女郎眸中闪烁,满是歆羡道:“霍郎君待你真好。”
京城中谁人不知,李凌萱出身是金尊玉贵的侯府千金,又同几个天之骄子的郎君是青梅竹马。旁人眼中高不可攀,如同天边冷月一般的郎君,在李凌萱眼中,不过是一同长大的玩伴罢了。
果真,李凌萱轻抚翡翠玉镯,轻松道:“文镜哥哥自然是好的。”
沈女郎循循善诱,欲让李凌萱把自己引荐给霍文镜,她之所以奉承李凌萱许久,也是为了借此机会,靠近霍文镜。
但李凌萱迟迟不开口同意,沈女郎急了,便直接挑明说道:“凌萱,你知道我的心意的,我待霍郎君……”
话未说罢,霍文镜便从远处走来,他肩拥轻玄色轻裘,眉眼凌厉仿佛含冰带雪。沈女郎的视线,从霍文镜一出现,便落在他的身上。任凭旁人称赞霍文镜眉眼生的好,腰细肩宽云云,但此刻沈女郎的全部心思,都落在霍文镜的手掌。
霍文镜的手掌生的宽阔有力,骨节分明,手指收拢时有青筋泛起,倘若被这样一双手触碰,不知会惹出何等的战栗。他掌心有一圆形疤痕,颜色寡淡几乎要和肌肤融为一体,可谁都不会将疤痕和霍文镜的肌肤认错。这样的疤痕,让人见了不禁浮想联翩,免不得猜测道,这疤痕的由来和背后的故事。
看到李凌萱,霍文镜神色微软。在面对沈女郎时,他又恢复了平日里的冷淡疏离。这明显区别的对待,让沈女郎坐立难安,她屡次向李凌萱投去求助的视线,期待这个好友能为自己解围,但李凌萱显然没注意到沈女郎的窘迫,她走到霍文镜身旁,言语轻快地交谈起来,很快便将沈女郎抛到一边。
沈女郎临走时,有几辆马车从她身旁匆匆行过,她抬头看了一眼,李凌萱仍旧在和霍文镜侃侃而谈,丝毫没有注意她的离去。沈女郎不禁想到,刚才自己贬低其他女子,抬高李凌萱的言辞。
她苦笑道,自己何尝不是萤火,只能用来作为陪衬。
……
等沈女郎再次受邀和李凌萱同游时,她心中暗自后悔,当初不该待李凌萱曲意逢迎,如今她想躲开,却是不能够了。
沈女郎不仅需要顾虑侯府,还要顾念李凌萱几个青梅竹马的颜面,只能面上欢快地赴约。
城门外,士兵正在盘查进出京城的人群。因为各地送花神待选入京,为免有心怀不轨之人,趁机浑水摸鱼,城门处便严查往来之人。
为首之人身穿碧色锦服,一根朱红缎带绑起高高的马尾。这样艳丽娇嫩的颜色,连女子在穿着时,都要慎之又慎,唯恐压制不住。而高羿完全不会顾忌这些,他神采奕奕,眉眼中的朝气,足够衬的上这鲜嫩的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