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向导,不是红娘[GB]_望八爪【完结】(84)

  万花营占地极大,面积高居五大污染区之首,却只有这个交易市场受到“规矩”保护,他们穿越那么多异种所在地,当然是要竭尽所能多带资源回去,等级决不能降。

  公狐狸还没作答,路过看热闹的孟予忽然感到一股拉力从周京度的方向传来,将她带得脚下踉跄,直直往短发女人身上扑去。

  是那个粗眉男人拽住了周京度。

  路一川和维利塔同时出手,一人拉住孟予,一人重重捏了一下浓眉大汉的手臂,逼他放手。两人皆是眉目下压,怒视对面。

  大汉自认躲的速度很快,手腕却依旧挫伤,疼得冷汗津津。他见这队伍里一人跛腿,便起了心思,被维利塔一捏,立刻换上另一副嘴脸:

  “几位,见你们闲逛至今也不买什么,不如借我们两个人,等出了北区,我兄弟必定重谢。”

  孟予瞥了一眼公狐狸,见他没有阻止,便知这是规则允许的。

  “不借。”

  她不仅不借,甚至想让队友将对面打一顿,但打一照面,她就感知到那三人都是没有精神体的普通人,打一顿指不定就没命了。

  给了大汉两个白眼后,抬步就要离开,短发女人却又纠缠上来,声泪俱下道:

  “求求你,借我一个人吧,不然回去后他们会打死我的……”

  “闭嘴!蠢女人,你在说什么!”粗眉男人蓦然瞪大眼睛,浑身肌肉都绷紧了,将短发女往自己身边一扯,接着朝公狐狸赔笑,“她脑子不太清醒,乱说的,乱说的。”

  另一个大汉同样帮腔,也不攀着孟予借人了,急匆匆要走。

  几个公狐狸围了上来,刻意穿着小一号的衣服,发达的上肢肌肉往前一堵,将那三人挡得严严实实。

  孟予踮起脚,正想看他们要做什么,身后一只手将她掰过去,熟悉的声音慢悠悠响起:

  “孟小姐,好久不见啊。”

  除了偶尔不明缘由害羞的周京度外,只有一个人会这么叫她。

  孟予抬眼,果不其然见到了温陵那张含笑的脸,他们约好在这里碰面。

  即便身处这样女主男侍的环境里,他独身一人也不觉紧张,闲适得仿佛哪家出游的贵族少爷。孟予越看越觉得,当时在南区,自己真是昏了头才会相信他是被王蛇抓去的。

  但端详他一会后,她又问出那句每次见他必问的:“穿这么少,你不冷吗?”

  如今刚开春,冻土都没完全消融。他们几人都是同款的冲锋衣,防风保暖,温陵身上唯有那件及膝的灰色大衣看起来有相同效果,但他偏敞穿,内里的打底衫领口很低,露出一小节锁骨。

  温陵眼睫一垂,声音很低:“还好。”

  那就是有点冷。

  孟予叹气,正想找路一川借件衣服——反正他向来嫌热,转头一看,这人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提着嗓子学温陵的语气:

  “还好~”

  路一川说完这么一句,心底很满意自己的临场发挥,早在孟予宣布要带上温陵时,维利塔就曾偷偷向他透露,那人疑似是孟予的正房。

  单纯小狗暂时没考虑过队友挑拨离间的可能性,毕竟温陵是外人,维利塔总不至于胳膊肘往外拐。

  然而他等了半天都没等到孟予的反应,不由得泛起疑惑,将故意扬起的下巴放了回去,才发现那两人根本没在听他说话。

  孟予盯着跪地哭泣的短发女人看,小声和温陵讨论:“她也算破坏规则吗?”

  温陵站在她身后,一弯腰,几乎将孟予拢在怀里,也像是说悄悄话一般:“挟持女人的无耻男人该死,被男人挟持的无能女人也该死,这是市场的规矩之一。只不过仍有很多人会选择铤而走险,毕竟风险与收益并存。”

  给白塔打工,同样需要下污染区,自己单干反而不用交税,何乐而不为?更何况,白塔连任务派发都是有数量限制的,往往只有哨兵才能稳定接到。

  所以无论是牧场还是万花营,甚至是宴蛇区,都有大量的普通人进出。他们没有向导保命,便生死由天,能多活一日是一日。

  短促的惨叫声过后,过道上又添三道血痕,一路延伸到卖生肉的摊位面前,一位正在挑拣的狐狸小姐眼神放光,大方包圆,指挥公狐狸将三具尸体送到她家。

  孟予五人沉默看着,直到一名耳尖染成粉色、胸带玫瑰的狐狸上前,对温陵做了个表示“请”的动作。

  “温先生,您找到您的妻子了吗?如果还没有的话,您带来的那批货,我们哥哥就要扣下了哦。”

  是的,没有“妻子”的男人,连卖货的资格都没有。

  温陵挠了挠孟予的手心,在旁边那三个男人看不见的角度里,对她轻轻眨眼,带着点恳求的意味。

  随后转向狐狸,回答:“玉兰小姐,这位就是我的妻子,她将全权代表我和松余先生谈那批货的定价。”

  *

  走到最里面后,市场的整体布局才在几人面前彻底展开,它呈扇形拱卫着里面的城镇,中间衔接的大路平整干净,比人类基地门口那坑坑洼洼的路不知好了多少倍。

  孟予倒也去过牧场场主的大别墅,见过那与人类住所一般无二的布景,但牧场主体还过着淳朴日子,不像万花营,遍地通电的装饰以及符合人体学的器具,来往异种皆衣着鲜丽,俨然是大型人类城市的模样。

  中轴线尽头是一处庄园,建筑风格与白塔有几分相似,圆顶拱门,壁画与雕像做配。

  这块地界的主人是一只垂耳红毛狐狸,两只耳朵下各戴着一只纯金铃铛,眼型与她在市场上看多了的狭长狐狸眼不一样,他面部轮廓干净,唇色很淡,给人的感觉不像狐狸,倒像是只洁癖深重的纯白狮子猫。

  以孟予那份浅薄的划分男人的眼光来看,他的五官走势和温陵是同一款清隽,偏生浑身装扮却恰恰相反,十根手指每一根都带着宝石戒指,且颜色款式不一,幸亏他手指长,否则右手恐怕捏不住手帕。

  温陵主动上前,充当介绍人:“这位便是万花营的'哥哥',松余先生。”

  松余懒散地靠在沙发上,只掀起眼皮遥遥看了来人一眼,随即用那块帕子捂住口鼻,生怕沾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似的,尤其嫌弃地打量着孟予:

  “哪来的野人,真是粗鲁。”

  孟予:……

  谁?谁是野人?她吗?

  第60章

  这狐狸穿的是早年的宫廷装,衬衫花边突出,马甲和腰封压在一起,外披白金相间的宽袖大袍,从头到脚都写着“有钱”两个大字。

  孟予的眼神一言难尽, 心想难道非得像他一样挂十斤宝石黄金在身上才不算“野人”吗?埃莉诺拉见大臣时都没他穿的隆重。

  她不想对这只狐狸的审美发表什么见解,对方却还不放过她,赤脚踩在地上,绕着几人走了一圈,恨铁不成钢:

  “怎么能比丈夫穿得还要寒酸,真是白瞎了你的漂亮脸蛋。”

  随着叮铃铃的铃铛声越靠越近,香水味也扑面而来。孟予被呛得差点撅倒,她从没在谁身上闻到过这么重的香水味,仿佛是将整瓶倒在身上一般。

  唇上还涂了支与他气质完全不符的烈焰红,叫人差点以为那是他吃完人留下的血渍, 凑近一看, 才知道是亮面唇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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