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嘻嘻哈哈一阵,安伟庭介绍到:“这是我的朋友岑喜禾,这位是BLACK哥,我都叫他B哥,这家酒吧老板,刚从日本拾荒回来,这酒吧刚开的,我们今天算是帮忙暖场子!”
辉哥看了一眼岑喜禾,给了安伟庭一个玩味地笑,意思是:换口味了!然后转过脸对岑喜禾说道:“别听这小子瞎说,当这里自己家就好,想喝什么随便叫,挂安公子的账就可以了!”
安伟庭跟他打闹一阵,B哥又去别地儿招呼了,安伟庭帮她叫了一杯橙汁,像个老兄长:“你放松啊,酒吧就是给人放松的,你坐成这样累不累的啊!”
岑喜禾这才发现,自己坐在吧台前面的高脚椅子上,两腿并拢,双手并排放在腿上,就跟那小学生似的,她还在局促不安的时候,台上又有人唱歌了,非常老的一首英文歌,《hey jude》,岑喜禾没听过,但是这个旋律,她觉得熟悉,歌词是全英文的,又听不懂,但是她觉得她明白这首歌的意思,安伟庭看着她出神的样子,小声问她:“听过吗?这个小子唱的蛮好的。”
岑喜禾转过脸来摇摇头:“这首歌好好听。”
“ Beatles的经典老歌了,跟《let it be》算是前后诞生。你喜欢我有CD,借给你啊。”
岑喜禾没听明白他在说什么,她只知道自己喜欢这样的环境,喜欢这种感觉,她甚至幻想,自己也有一天,可以在这样的舞台上唱歌,不需要多少掌声,但是台下会有人因为她的某一首歌而动容,这就够了。
B哥请来的一个驻唱走老牌欧美摇滚风,老鹰乐队,枪炮玫瑰的歌唱得很赞,岑喜禾就一动不动地盯着台上,转过脸来掩饰不住地兴奋:“这些歌真的好好听。”
安伟庭捏着自己下巴,笑笑:“今天带你开眼了吧,下次带你去我家挑CD,我的珍藏让你好好见识见识!”
在岑喜禾人生最痛苦的时候,顺子用一把吉他和一个随身听慢慢地将岑喜禾拉出自闭悲伤的大门,磁带里面都是老歌,但是那些通俗的港台歌曲确实成了岑喜禾多年的疗伤圣药,而今天,安伟庭又把她带入了一个全新的音乐世界,她甚至体会到了灵魂共鸣的感觉!好听!真的好听!
两人在酒吧玩了一会,无非就是坐着听听歌,安伟庭晚上住寝室,不能太晚,就拉着她回去了,一路人岑喜禾就跟个小学生一样问东问西,安伟庭特别喜欢给她解答问题,显得他懂得巨多。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四章
两人到了校门口已经是九点半点了,夜自习结束,教室里灯都熄了,岑喜禾回去拿书包,安伟庭在走廊前还没停下的意思:“总之,我最爱的还是U2,我那次去日本听他们的演唱会,太赞了啊!下次你来我家,我一张张放给你听。”
岑喜禾答得真诚:“恩,你回去吧,我也回去了!”
“这么晚了你还回家啊?”安伟庭做了个夸张的表情。
岑喜禾点点头。
“太危险了!我送你回去吧!我是跆拳道黑带!交给我,你放心!”安伟庭说着还摆了一个攻击的pose。
岑喜禾被他逗乐了:“没事的,不远,以前晚自习结束我也是自己回家。”
安伟庭还在那边坚持,赘述女子夜晚回家的种种不安全因素,陈舆从教室里面走出来,盯着岑喜禾,脸上不知道是什么表情,岑喜禾没想到这么晚了他还在,两人打了照面,尽管陈舆讨厌自己,她也不好不作声,硬着头皮说了一句:“我,我回来拿书包。”
陈舆对他说什么充耳不闻,两道目光就钉在她脸上,安伟庭觉得奇怪,疑惑地问:“你同学?”
岑喜禾点点头,安伟庭线条再粗也感觉到气氛有点诡异了,他拍拍岑喜禾的肩膀:“你去拿书包,我送你回家。”
岑喜禾愣了一下随即往教室走去,陈舆一把拉住她的手臂,拉着她就往校园里面走,岑喜禾几乎就是被他拖走的,安伟庭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看着他俩融入漆黑校园的背影嚷嚷:“哎,你去哪?不让我送了啊?”看没人回答,又自言自语了一句:“那我回去睡了,哎,热水还没打呢......最讨厌打热水了......”
陈舆头也不回地拉着岑喜禾往前走,他腿长步子大,岑喜禾被他拉得生疼,只能小跑步才能跟上。其实陈舆也不知道要带她去哪里,总之他今天无意间听到有人说看见安伟庭跟岑喜禾一起上了的士走了,他就感觉怒火中烧,他夜自习看着岑喜禾的位子上空空如也,又土又旧的书包就这么扁扁地放在椅子上。陈舆什么也看不进去,他要等,咬着牙等,他要亲口问岑喜禾!问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陈舆拉着他,穿过大半个校园,直接到了操场上,这个点,一个人都没有,操场上也没有灯,黑漆漆的一片,陈舆把她拉到角落里,手还是没有放开,因为刚刚走得急,急促的呼吸声在这安静的操场里显得特别的突兀。
“干......干嘛?”岑喜禾小心翼翼地问,因为走得急,气息也是不稳。
陈舆没说话,他只能借着月光看见岑喜禾的眼睛,黑黑的,有点亮,永远那么胆怯。
岑喜禾低着头,她感觉得到陈舆的眼光就落在她身上,她跟下了巨大地决心似的抬起头,眼睛里仿佛蒙上了一层雾气:“我,我知道,我会走,我下学期就去文科班,也就没几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