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般旖旎春迟迟_闻希【完结】(70)

  她知道那一刻的自己正被面前的男人以怎样的方式抱着,如何相抵着,审视着,严丝合缝的每一处都传来滚烫的温度,锋利的剑端直指她要害。

  时间仿佛都凝固了,那一刻他一定是在犹豫要不要伤害她,逡巡她的目光不啻野兽逡巡领地的猎物,但凡她泄露一丝挣扎,后果不堪设想。

  她把自己的灵魂抽出来,浮在上空安静地观察这一幕,直到凌云理智回笼,收回利剑,放开了她。

  她总是错估他们的卑劣与危险。

  就如没料到崔令瞻会对微贱庶民之身的她产生兴趣;凌云对卑微且已失贞的她勃发直白的春兴。

  怪只怪她是女子,又生的貌美。

  弱肉强食的规则下,她是谁都能咬一口的弱小。

  凌云漠然移开视线,微微拢住怀中瑟瑟发抖的她,“你已经足够倒霉,像一道发苦的菜,我偶尔会感到饿,但不会真吃了你。”

  他的声音在夜的风与马蹄声中极淡极清。

  程芙:“……”

  凌云:“聪明的话权当什么也没发生,演得不像,或许我就反悔了。”

  程芙:“……”

  她动也不动,一声也不敢吭。

  “是不是生气了哈哈哈。”凌云笑了,“小可怜,就没遇到几个好人。”

  程芙:“……”

  “有没有发现还是毅王待你最好?”凌云半眯着眼眸,“他要冒宗室之大不韪娶你,而你只顾着恨他,应是不知这有多难吧?再不会有人比他更珍惜你了。”

  “我只想回家。”她轻轻道。

  “你哪来的家?”

  “有姨母的地方便是家。”

  凌云抿紧了唇,不再说什么。

  “大人,您有一句话说的不对。”

  冷不丁听见她开口,凌云松了口气,眉眼微亮,“哪里不对?”

  “这世上珍惜我的人很多,便是现在不够多,将来也会越来越多。”程芙说,“毅王再好,也是别人觉得,谁觉得他好便嫁给他好了,而我,一定能遇到让我舒心的人,相互珍惜。”

  凌云:“……”

  珍不珍惜不清楚,但他清楚眼前这张小脸能够让许多男人听她的话,就如此刻的自己,鞍前马后。

  许久之后,他神色怏怏,低落道:“困吗?”

  她强打着精神用力摇摇头,猜测已是四更天了,“不困,我能坚持到出广江。”

  出了广江,崔令瞻的令旨就不好使了。

  再也不用担心面对官府的盘查,可以自由自在走在阳光下,住最好的客栈,吃一些能让自己开心的好吃的。

  五月十二夏至,穿过长长的石桥,此后不再是广江的辖区,二人直奔金河官渡,登船前凌云买了一包糖果给她吃。

  程芙愕然,旋即双手接了过去,“又让大人破费了。”

  凌云转身收拾包裹。

  有佝偻老妪路过,笑呵呵瞅着小夫妻俩,“真漂亮,生出来的娃娃定然有福气的。”

  程芙坦然自若,凌云脖子往外冒热气。

  没想到外面也有福仙楼,点心也不止八珍糕。

  程芙尝了一口玫瑰酥糖,入口即化,香味有余,清甜上却欠火候,略腻,远不能与从前吃过的比,她一愣,自嘲而笑,才吃了多久的金馔玉食,就开始拿大了,连福仙楼的玫瑰酥糖都不放眼里,往后想吃都不定买得起。

  凌云见她不喜,便道:“外面的饮食自是不能与王府相提并论,你得适应。这一路你吃的碧粳米仅是运气好,遇上了我才有机会买,正常过日子,应是很难见到的。”

  程芙垂眸:“我知道。”

  “你尝尝旁边的糖霜玉蜂儿,广江的不正宗,越往北越好吃。”

  这是程芙从未吃过的,好似一只蜂蛹,唇瓣轻启咬了口,软糯糯,清甜莲香。

  “好吃。”她说。

  凌云弯了弯唇。

  她不仅爱吃零嘴还爱吃肉,因病戒了几日,如今痊愈且逃出生天,胃口就开了,午膳吃了一大只卤猪蹄。

  凌云咬着驴肉火烧怔怔瞅着她。

  晚上她又吃了一海碗葱烧羊肉。

  凌云:“……”

  “你在王府时常吃不饱吗?”他问。

  程芙:“不能吃太饱。薛姑姑总是叮咛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毅王也会说什么八分饱九分饱。”

  她是伺候人的小玩物,下人怎么可能任由她吃撑,好吃的许多,但都掐着量,况且她心里装着事,也没多少胃口。

  凌云心底莫名一酸,却还是建议:“我觉得你不能再吃了,别撑晕了吧……”

  程芙:“……”

  接下来六天六夜的路程,两个人都很舒服,天亮时程芙趴在车窗口已经能瞧见京师城门的轮廓了!

  凌云沉默而坐,凝目看她婀娜的背影,她转过脸,他仓促移开了眼。

  “大人,我跟你说说六年前的事。”她忽然道。

  “到了京师自会请你去衙门里细说,叫上画师。”

  “哦,好。”

  凌云不再看她。

  程芙:“那大人可否把玉佛还给我……不值钱的。”

  凌云不禁又看向了她,右手从怀里摸索几下,摊开手掌,玉佛完好无缺躺在他的手心,递与她。

  “多谢大人帮我保管了这么久。”她飞快抓走玉佛,生怕慢一慢他改主意,粉白的手指擦过了他的手掌,嫩得令人心颤。

  再行半炷香,穿过巍峨肃穆的春华城门,风光豁然开朗,人声鼎沸,车马骈阗,但见宽阔的道路两旁,店铺鳞次栉比,名目繁多,俨然比燕阳更加富丽堂皇。

  街上行人,衣着光鲜,书生公子风度翩翩,姑娘小姐轻纱覆面。

  听说站在京师随便丢块石子,准能砸中一个贵人。

  程芙花瓣似的小嘴微微启开,全程没合拢过,又羞于没见识的模样遭人勘破,便拉下竹帘,从竹帘的缝隙偷偷看。

  她问:“那边是什么,好热闹。”

  “东市街的方向,今日有集会。”

  她惊呼:“这么大的书肆,足有三层高。”

  “大明门右边的书肆比这里还大,每逢朝廷会试,各地举子汇聚,不知造就了多少才子佳人的话本子。”

  “您也看话本子?”程芙难掩错愕。

  “看啊。”凌云双手环臂。

  只不过他看话本子是为了查案,逐字逐句地搜罗,几度看吐了,从普通男女的香-艳传闻,逐渐变得猎奇,什么男男,女女,这些倒还勉强,直到看见了……

  他皱了皱眉,有点想吐。

  程芙狐疑地打量他。

  “我姨母的双槐胡同离这里远不远?”她问。

  “远。”

  “……”

  “还有两个时辰的路程,等到了也差不多宵禁。”

  “又得住客栈。”她皱了皱眉。

  “住我家。”凌云淡淡道,“明日一早乘车两刻钟便能到双槐胡同。”

  其实两边距离不远,然而清晨道路拥堵,且要回避一些皇亲国戚,王侯将相,自然就远了些。

  程芙:“又要麻烦您了。”

  凌云抿唇不语。

  想到马上就能与姨母团聚,她的一颗心在胸膛里雀跃着,鼓噪着,连带着看凌云也顺眼了几许,渐渐没把那晚发生的事往心里去,只当他许久没见到花魁,无处纾解,才对着她意乱情迷的。

  想通了,心满意足扭过头,继续张望街景。

  她应是习惯了各种男人的殷勤,从未经历过冷待,以至于对袭来的暧昧稍显迟钝。凌云哼笑一声。

  他对她好,她都会大大方方的接受,视为理所当然,不过她有一条好,拿了好处知道感恩。

  但他的好,在她眼里其实很廉价,与别人没什么不同,且不能歪一点,否则整个人都要被她否定了。

  好男人都该是善意的,殷勤的,任劳任怨,毫无人性的欲-念,这是她的认知。

  想必倒霉的毅王便是过于端着,才被她甩了的。

  凌云把她带回了家,丢给管事妈妈,便不再管她了。

  程芙断没想到付大娘也有看走眼的时候,能在京师有三进院大宅子的穷鬼,再穷也不至于娶不起媳妇的……

  次日一早,有仆妇送来一套体面的新衣裙请她穿戴,“这是琳琅阁的新款,昨日大爷打发人今早定给您送来的。”

  程芙再三表谢,仆妇也不拿乔,温和笑着退下。

  衣裙尺寸极为合适,程芙望着镜中瘦了一圈的自己,捏捏脸颊,挤出微笑。

  她并没有理所当然享受凌云不同寻常的殷勤,临走前把半匣金子偷偷放在被褥里,等下人打扫自会发现的。

  五月十九,历时十七日,程芙在京师的双槐胡同,终于见到了阔别长达五年的姨母。

  彼时,她趴在窗口,甫一瞥见熟悉的身影,眼眶陡然就蒙上了水雾,因过于激动翻下榻时还踩了凌云一脚,她膝盖一软,摔在了地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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