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那一刻的自己正被面前的男人以怎样的方式抱着,如何相抵着,审视着,严丝合缝的每一处都传来滚烫的温度,锋利的剑端直指她要害。
时间仿佛都凝固了,那一刻他一定是在犹豫要不要伤害她,逡巡她的目光不啻野兽逡巡领地的猎物,但凡她泄露一丝挣扎,后果不堪设想。
她把自己的灵魂抽出来,浮在上空安静地观察这一幕,直到凌云理智回笼,收回利剑,放开了她。
她总是错估他们的卑劣与危险。
就如没料到崔令瞻会对微贱庶民之身的她产生兴趣;凌云对卑微且已失贞的她勃发直白的春兴。
怪只怪她是女子,又生的貌美。
弱肉强食的规则下,她是谁都能咬一口的弱小。
凌云漠然移开视线,微微拢住怀中瑟瑟发抖的她,“你已经足够倒霉,像一道发苦的菜,我偶尔会感到饿,但不会真吃了你。”
他的声音在夜的风与马蹄声中极淡极清。
程芙:“……”
凌云:“聪明的话权当什么也没发生,演得不像,或许我就反悔了。”
程芙:“……”
她动也不动,一声也不敢吭。
“是不是生气了哈哈哈。”凌云笑了,“小可怜,就没遇到几个好人。”
程芙:“……”
“有没有发现还是毅王待你最好?”凌云半眯着眼眸,“他要冒宗室之大不韪娶你,而你只顾着恨他,应是不知这有多难吧?再不会有人比他更珍惜你了。”
“我只想回家。”她轻轻道。
“你哪来的家?”
“有姨母的地方便是家。”
凌云抿紧了唇,不再说什么。
“大人,您有一句话说的不对。”
冷不丁听见她开口,凌云松了口气,眉眼微亮,“哪里不对?”
“这世上珍惜我的人很多,便是现在不够多,将来也会越来越多。”程芙说,“毅王再好,也是别人觉得,谁觉得他好便嫁给他好了,而我,一定能遇到让我舒心的人,相互珍惜。”
凌云:“……”
珍不珍惜不清楚,但他清楚眼前这张小脸能够让许多男人听她的话,就如此刻的自己,鞍前马后。
许久之后,他神色怏怏,低落道:“困吗?”
她强打着精神用力摇摇头,猜测已是四更天了,“不困,我能坚持到出广江。”
出了广江,崔令瞻的令旨就不好使了。
再也不用担心面对官府的盘查,可以自由自在走在阳光下,住最好的客栈,吃一些能让自己开心的好吃的。
五月十二夏至,穿过长长的石桥,此后不再是广江的辖区,二人直奔金河官渡,登船前凌云买了一包糖果给她吃。
程芙愕然,旋即双手接了过去,“又让大人破费了。”
凌云转身收拾包裹。
有佝偻老妪路过,笑呵呵瞅着小夫妻俩,“真漂亮,生出来的娃娃定然有福气的。”
程芙坦然自若,凌云脖子往外冒热气。
没想到外面也有福仙楼,点心也不止八珍糕。
程芙尝了一口玫瑰酥糖,入口即化,香味有余,清甜上却欠火候,略腻,远不能与从前吃过的比,她一愣,自嘲而笑,才吃了多久的金馔玉食,就开始拿大了,连福仙楼的玫瑰酥糖都不放眼里,往后想吃都不定买得起。
凌云见她不喜,便道:“外面的饮食自是不能与王府相提并论,你得适应。这一路你吃的碧粳米仅是运气好,遇上了我才有机会买,正常过日子,应是很难见到的。”
程芙垂眸:“我知道。”
“你尝尝旁边的糖霜玉蜂儿,广江的不正宗,越往北越好吃。”
这是程芙从未吃过的,好似一只蜂蛹,唇瓣轻启咬了口,软糯糯,清甜莲香。
“好吃。”她说。
凌云弯了弯唇。
她不仅爱吃零嘴还爱吃肉,因病戒了几日,如今痊愈且逃出生天,胃口就开了,午膳吃了一大只卤猪蹄。
凌云咬着驴肉火烧怔怔瞅着她。
晚上她又吃了一海碗葱烧羊肉。
凌云:“……”
“你在王府时常吃不饱吗?”他问。
程芙:“不能吃太饱。薛姑姑总是叮咛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毅王也会说什么八分饱九分饱。”
她是伺候人的小玩物,下人怎么可能任由她吃撑,好吃的许多,但都掐着量,况且她心里装着事,也没多少胃口。
凌云心底莫名一酸,却还是建议:“我觉得你不能再吃了,别撑晕了吧……”
程芙:“……”
接下来六天六夜的路程,两个人都很舒服,天亮时程芙趴在车窗口已经能瞧见京师城门的轮廓了!
凌云沉默而坐,凝目看她婀娜的背影,她转过脸,他仓促移开了眼。
“大人,我跟你说说六年前的事。”她忽然道。
“到了京师自会请你去衙门里细说,叫上画师。”
“哦,好。”
凌云不再看她。
程芙:“那大人可否把玉佛还给我……不值钱的。”
凌云不禁又看向了她,右手从怀里摸索几下,摊开手掌,玉佛完好无缺躺在他的手心,递与她。
“多谢大人帮我保管了这么久。”她飞快抓走玉佛,生怕慢一慢他改主意,粉白的手指擦过了他的手掌,嫩得令人心颤。
再行半炷香,穿过巍峨肃穆的春华城门,风光豁然开朗,人声鼎沸,车马骈阗,但见宽阔的道路两旁,店铺鳞次栉比,名目繁多,俨然比燕阳更加富丽堂皇。
街上行人,衣着光鲜,书生公子风度翩翩,姑娘小姐轻纱覆面。
听说站在京师随便丢块石子,准能砸中一个贵人。
程芙花瓣似的小嘴微微启开,全程没合拢过,又羞于没见识的模样遭人勘破,便拉下竹帘,从竹帘的缝隙偷偷看。
她问:“那边是什么,好热闹。”
“东市街的方向,今日有集会。”
她惊呼:“这么大的书肆,足有三层高。”
“大明门右边的书肆比这里还大,每逢朝廷会试,各地举子汇聚,不知造就了多少才子佳人的话本子。”
“您也看话本子?”程芙难掩错愕。
“看啊。”凌云双手环臂。
只不过他看话本子是为了查案,逐字逐句地搜罗,几度看吐了,从普通男女的香-艳传闻,逐渐变得猎奇,什么男男,女女,这些倒还勉强,直到看见了……
他皱了皱眉,有点想吐。
程芙狐疑地打量他。
“我姨母的双槐胡同离这里远不远?”她问。
“远。”
“……”
“还有两个时辰的路程,等到了也差不多宵禁。”
“又得住客栈。”她皱了皱眉。
“住我家。”凌云淡淡道,“明日一早乘车两刻钟便能到双槐胡同。”
其实两边距离不远,然而清晨道路拥堵,且要回避一些皇亲国戚,王侯将相,自然就远了些。
程芙:“又要麻烦您了。”
凌云抿唇不语。
想到马上就能与姨母团聚,她的一颗心在胸膛里雀跃着,鼓噪着,连带着看凌云也顺眼了几许,渐渐没把那晚发生的事往心里去,只当他许久没见到花魁,无处纾解,才对着她意乱情迷的。
想通了,心满意足扭过头,继续张望街景。
她应是习惯了各种男人的殷勤,从未经历过冷待,以至于对袭来的暧昧稍显迟钝。凌云哼笑一声。
他对她好,她都会大大方方的接受,视为理所当然,不过她有一条好,拿了好处知道感恩。
但他的好,在她眼里其实很廉价,与别人没什么不同,且不能歪一点,否则整个人都要被她否定了。
好男人都该是善意的,殷勤的,任劳任怨,毫无人性的欲-念,这是她的认知。
想必倒霉的毅王便是过于端着,才被她甩了的。
凌云把她带回了家,丢给管事妈妈,便不再管她了。
程芙断没想到付大娘也有看走眼的时候,能在京师有三进院大宅子的穷鬼,再穷也不至于娶不起媳妇的……
次日一早,有仆妇送来一套体面的新衣裙请她穿戴,“这是琳琅阁的新款,昨日大爷打发人今早定给您送来的。”
程芙再三表谢,仆妇也不拿乔,温和笑着退下。
衣裙尺寸极为合适,程芙望着镜中瘦了一圈的自己,捏捏脸颊,挤出微笑。
她并没有理所当然享受凌云不同寻常的殷勤,临走前把半匣金子偷偷放在被褥里,等下人打扫自会发现的。
五月十九,历时十七日,程芙在京师的双槐胡同,终于见到了阔别长达五年的姨母。
彼时,她趴在窗口,甫一瞥见熟悉的身影,眼眶陡然就蒙上了水雾,因过于激动翻下榻时还踩了凌云一脚,她膝盖一软,摔在了地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