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虐文女主谁爱当谁当_小乌堆【完结】(3)

  小说男主嘛,如果没有特别牛逼的本事,就要有特别牛逼的家世,薛人剑自然也不例外。

  虽然二十二年来,他文不成武不就,但是凡是他遇到的、接触过的,可以说是是个女人都爱他。

  这其中就包括了他养父的亲生女儿——薛灵儿。

  是的,男主自小被薛灵儿的父亲收养,但其实他的真实身份是看似不行、其实好像又还行的铁布国国王的唯一的子嗣。

  正因为有过他,所以皇帝一直没怀疑过自己不行。结果男主幼时却被诬陷为孽种,险些死在皇宫里头。

  这时候定然就少不了一个忠心耿耿的下人将他救出来啦,薛父就是那个下人。

  原是深宫里的一个小侍卫,天知道怎么就被后宫嫔妃托付来了一个皇子?地知道他是怎么脱离皇宫,又在皇城脚下把这个皇子养大的?

  反正原文什么都没有交代,只突然出现了一个他的亲生女儿。他是千叮咛万嘱咐,你哥喜欢你,那是你的荣幸。你哥若是不喜欢你,那你万万不可痴心妄想。

  将好好的一个女儿家,教导得是扭曲又可怜。

  只是她可怜她的,不去找她亲爱的哥哥发疯,却将一腔怒火倾泻在王宝珠身上,这又是什么道理?

  薛灵儿曾经跟薛人剑表白过,男主义正辞严地拒绝了她,并表示自己只把她当妹妹。然后该暧昧的暧昧,该哥哥妹妹的哥哥妹妹。

  就在此时,王宝珠以薛灵儿准嫂子的身份来到了薛家。薛灵儿那叫一个晴天霹雳,只觉得世界毁灭也不过如此了。

  可她不愿跟哥哥抗议,不敢跟嫂嫂坦白自己的心意,只以妹妹的身份疯狂刁难王宝珠。

  洗衣、做饭、拖地、擦窗……新婚的第二天,曾经那个在蜜罐子里泡大的小小姐就不得不接手这些家务。

  这倒也罢了,如若薛灵儿肯承认王宝珠这个家女主人的地位,那接手这些事务,就算不是理所当然,起码也说得过去,可她偏不!

  丫鬟似的使唤人家,她倒做起千金大小姐来了。

  以前薛家的家务,是薛人剑和她共同分担。她虽然要洗衣做饭,但是那水缸子的水、院子里堆好的柴,可都是薛人剑一手料理好了的。

  王宝珠一接手这些事务,薛灵儿就缠着薛人剑,不让他帮忙干这些。

  是个男人都应该帮老婆做主,呵斥妹妹胡闹了吧?可薛人剑他不!

  他回了妻子一个无奈的眼神,就宠溺地在妻子辛苦地抬水干活的时候对妹妹说:“好了,这下你满意了吧?以后可别再为难你嫂子了。”

  当时正在看文的王宝珠差点没被这个狗男人气吐血!尼玛!你要真看不过去你老婆被欺负,你倒是拿出实际行动来阻止你妹妹啊!

  光说不做有什么用?啊?你这是火上浇油吧你!

  ☆、第 2 章

  王宝珠以为,狗到这个地步,应该已经是狗男人的极限了。谁能想到呢?这竟然只是个开端!

  有了哥哥的特殊关照,薛灵儿当然不会这么轻易地就放过王宝珠。

  她非但把一家子的活计全压在王宝珠的身上,还要在口头上嘲讽她这也不会那也不会。大冷的天,就算是王宝珠自己拾的柴,她也不允许她用它们来烧水洗衣服。

  她自己干活儿的时候,一个月能清理两次屋子,那都算是勤快了。偏偏轮到王宝珠的时候,她非逼着人家每天都要打扫擦洗。

  薛家的浴房搭在院子里,衣服一般搭在门边,她偷偷拿走王宝珠的衣服,逼得王宝珠在洗浴间里赤|身|裸|体地等着薛人剑回来。

  事后还要倒打一耙,说是王宝珠自己忘了拿衣服。

  王宝珠病了,薛人剑总算赶回来照顾了一回她,偏偏她还要在旁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说一句,“真不愧是大户人家里娇养回来的小姐,我做这些琐事,做了十多年了,也没有什么不妥。偏偏她,没几天就病得躺在床上起不来了。”

  闻言,薛人剑愧疚地握住了妹妹的手——愧疚地!握住了!妹妹的手!

  逻辑在哪里?!王宝珠磕了一粒速效救心丸,想知道剧情还能不能更离谱!

  结果是——能。

  薛灵儿就这么作啊作、作啊作,终于作掉了王宝珠和薛人剑的第一个孩子。

  王宝珠因为劳累过度而流产了,薛人剑终于大怒!

  他对薛灵儿说:“我对你真的太失望了!”

  然后携着娇妻,搬离了薛家,搬到他外出打猎时暂住的一个窑洞中。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啊!摔!这算什么报应!

  是!薛灵儿是懊悔不已了,薛灵儿是肝肠寸断了!那王宝珠的孩子呢?王宝珠的身体呢?王宝珠的尊严呢?

  书外的王宝珠又哆哆嗦嗦地磕了一颗小丸子,不要紧,作者说了,这本书是he结尾,早晚有这一对狗男女哭的一天。

  事实证明,坚持下去,奇迹总是会出现的。

  王宝珠终于等到辣鸡薛灵儿自食恶果的剧情,她先是因为哥哥的离开而肝肠寸断,然后又于睡梦之中被人掳走。

  原来是深(辣)情(鸡)男二寿王殿下,他误以为王宝珠属意于他,于是绣球被人抢走了也不着急。只等着王丞相跟那个误入的穷小子商议好,取回绣球,再找个由头,重新办一次绣球招亲。

  结果他等啊等、等啊等,愣是等不到消息!到王远川那里一打听,什么?王宝珠竟然放弃了他这个金龟婿,非那个穷小子不嫁?

  天啊!这真是的一个天真单纯好不做作的奇女子哦!本王感觉自己找到了真爱!

  什么?真爱已经嫁人了?哇塞!更刺激……不是,本王绝对不会放弃的!

  于是他就派人上薛家抢人来了,手下进门一看,最美的那个就是目标?屋里只有这一个啊!就是她了!走你!

  于是薛灵儿就被人带走了。

  看到这里,剧情简直是大快人心!

  如果不是寿王殿下马上就发现属下认错人,然后立马就派人通知薛人剑,让他拿老婆来换妹妹的话,王宝珠可能还会高兴得久一点。

  可惜没如果,这本书何止狗血,简直是在狗血里面泡出来的。

  薛人剑上一秒才在怜惜小产的妻子,指天发誓自己一定会对她好,结果一接到消息,他的脸色就变了。

  他先是去了一趟寿王府,想把妹妹要回来,理所当然的,没要到人。

  然后回来就对王宝珠发起了疯,质问她,是不是对他不忠!婚前就跟寿王殿下有一腿,婚后还跟人家藕断丝连?不然他为什么要他拿妻子跟他换妹妹?

  这要是书外的王宝珠,早就一记断子绝孙脚过去了,偏偏是书里的王宝珠。

  明明啥也没干,她到底为什么要难过又愧疚,指天发誓自己没有,还要以死明志?

  生气呢?愤怒呢?丫的!一脚踹死这个死渣男啊!

  王宝珠实在是受不了了,她开始快速翻阅这本“神作”,想要尽早结束这番折磨。

  然后她就看到了:薛人剑让产后身体虚弱的王宝珠回丞相府搬救兵,王宝珠被王远川毫不留情地赶出丞相府,差点晕倒在半路上。

  薛人剑一不关心王宝珠身体,二没勇气、或者没这个脑子告御状——普通人状告皇亲国戚,得先挨五十杀威棒。

  以薛人剑这个身体素质,最多半死不活。既然他如此疼爱妹妹,厌憎寿王和王丞相官官相护,为什么不选择告御状呢?

  他不仅不告,他还准备参军,说是总有一天,要凭借着自己的实力把妹妹夺回来。

  不说他立军功升职以后,黄花菜凉没凉,就说他为了妹妹把身体虚弱的老婆一个人丢下,这是人干事?

  好在参军也是需要流程的,王宝珠好歹把身体养好了,但是这个禽兽,这时候还不忘干禽兽事也就罢了,还逼着妻子发誓,如果有一天自己死在战场上,她一定不能改嫁,要为他守节。

  好家伙,王宝珠不仅发了誓,还把誓词改了,若是你有一天死在战场上,我王宝珠绝不独活!

  把这个禽兽感动的呀,不提也罢。

  后来薛人剑就上战场去了,参战以前,先救下了一个敌国公主。

  敌国公主为爱失智,将真实身份透露给薛人剑,薛人剑非但不立即把人拿下,还感动地跟她聊起了双方的身不由己,然后伤感地说:“来日在战场上再遇见,我们就是敌人。”

  好家伙,诉完衷情的第二天,两国就开战了。薛人剑这个废物点心,一个照面的功夫就被敌方将军打下马!

  然后被跟来战场的敌国公主偷偷捡了回去,伤还没养好,敌国公主就跟他表了白。薛人剑一边喊着不要不要,我是有老婆的人,一边这样被敌国公主感动,那样为敌国公主心动。

  他心想,公主这样待我,我不能辜负她啊!但我家里又还有娇妻,这样吧,回去问问,娇妻要是同意二女侍一夫,他就娶公主。娇妻要是不同意,他就跟娇妻一起死了,以全他们两个之间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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