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在长堤上_鱿鱼丝【完结】(43)

  可怜的之辉,还要等待何年何月。

  "你工作都包分配了,担心什么,日子早晚会好的。你到时间分到单位房子,就可以搬离这栋竹筒楼。不像我,感觉一辈子翻不了身。",嘉仪狠狠咬一口糕点,嚼在嘴里劲劲的一口一口咬。

  她唯一的出路就是嫁人,然而谁知道呢?也许是从一栋竹筒楼换到另一栋竹筒楼而已,也许可能更惨。

  "也不是这么说。",爱君悠悠开口:"我还想走得更远更远。"

  "对了,船头那天找我,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做生意,搞火车零食批发。我说我哪会做生意,我只会替姑妈看铺。他说边做边学嘛。我还没想好呢。不知道他这事靠不靠谱。你说我去不去?"

  爱君沉吟片刻,"反正做不下去,你还可以回髙弟街来呀。船头只会把自己卖掉,不会把你卖掉的。"

  "哇塞,船头要是听到你这句表扬,要翘到天上去彩云追月。"

  一轮圆月高高升起,有一搭没一搭听两个好朋友谈心事。

  第三十一章 我想你了

  竹筒楼多了一个婴儿,李如江他哥李如海家里新添的,拣来的。

  李如海是环卫工人,凌晨扫大马路,听见在马路边的花圃有微弱声响。他扒开火红的鸡冠花丛,发现一只纸箱里面躺一个小婴儿。

  是个女婴,用一张大红花棉被裹着,大概因为声嘶力竭哭一个晚上,脸已经发紫,只剩一声一声断断续续抽泣。

  他火速把女婴带到附近的派出所。

  派出所所长很头疼,看着女婴发愁。

  从前所里也收过弃婴。岭南人重男轻女思想严重,有人家生了女儿不要的,就悄悄寻个夜深人静时候把婴儿丢弃在医院门口,孤儿院门口。

  随着外来打工仔涌入,弃婴越来越多,成倍增长。未婚生育的,没有抚养能力的,把孩子丢在马路边,火车站厕所里。

  "这孩子看起来还不足月的吧,真可怜。"所长喊来值班民警,让民警到孤儿院跑一趟。

  李如海心一动,说:"等等,我能不能收养她?"

  "你?",所长打量他,摇摇头,"你有六十好几了吧,恐怕不合适。"

  万一没活几年撒手归西,婴儿还得送回福利院。再说不是想收养就收养,还得符合条件。

  李如海澄清:"不是我。是我女儿。结婚八年,没有孩子。快四十了,越往后越难生。所长,我看这娃还小,没有生父母印象,挺适合领养。"

  所长接着询问李如海女儿女婿的工作情况,家庭情况,思量片刻说:"你家这种情况特殊,构成领养条件,我这能开证明给你上户口。但是老先生,你先回去和其他人商量,特别是亲家,无端端多一个非血缘关系的孩子,不得闹翻天。"

  所长一时不知怎么安置婴儿,和匆匆赶来的妇联的人讨论来讨论去,双方同意李如海暂时先把婴儿抱回家养几天再做打算。

  婴儿抱回家,李亦芳先是震惊,明确表示不同意领养,她还沉浸在被生生做掉孩子的悲痛中,看见别人的婴儿就受不了。

  她怨恨陈志云一家当初逼她做掉孩子,怨恨陈母离间夫妻,更怨恨陈志云怯懦,不是个男人。

  她要离婚!

  打算离婚的女人更不能领养孩子。

  李亦芳她妈说:"女啊女,你快四十了,离了婚还能嫁个好人家吗?就算能再婚,还能再生吗?你要为自己考虑。女儿没有孩子,就不是完整的女人。你以后老了,靠谁啊?有个孩子,有个寄托啊。"

  "也不能不负责任领养啊,我要离婚了,这个孩子已经没有亲生父母,不能再失一次养父吧。"

  "我看陈志云铁心不想离婚,他是向着你的。你和他谈谈,他如果同意领养,陈家同意领养,你就当这个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忘记过去不愉快,好好抚养。"

  "哼!你觉得陈志云个老母同意吗?"

  她妈没有说什么,把孩子放在李亦芳怀里,关了门出去。

  吃饱喝足的婴儿嘤嘤笑一声,睡着了。李亦芳的眼睛随着泛红。

  第二天,得到消息的陈志云赶来,被李亦芳赶出门,"滚回去,你们陈家不配,我一个人养大这个孩子。"

  嘶吼声震动整个竹筒楼。

  爱君家住在隔壁,这些风吹草动听得清清楚楚。

  李如江有天晚上和李之辉一起到竹筒楼来。爱君正从公共洗澡房出来,和他们打了个照面。

  "李叔叔好。"

  她很尊重并且感激李如江。

  李如江看她一眼,有点疑惑:"你是......?"

  "我住这家,罗振伟的女儿"

  李如江点点头,便进了他哥家的门。

  之辉在他爸进门后,暗中按一下爱君手臂,低声说:"我一会找你。你等我。"

  这一等,等到爱君睡意朦胧,意识涣散。她趴在床头看小说,打了个盹,又醒过来,看看时间,已经10点。

  隔壁传来细细碎碎的谈话声,夹杂叹气声和啜泣声。

  邓玉婵在客厅和罗振伟交流八卦。她家没有电视,平时晚上早早就睡了,今晚莫名兴奋,等着看好戏。

  "我看,十有八九,李如江是来劝复合的。要是不同意,他不会跑这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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