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好男孩儿,好好珍惜他,”悟空在大脑里搜索了半天,结果只找到这么一句。
“他单纯、温柔、可爱、温暖,简直就是一只金毛,”楚舸薇顿了顿,“金毛还有一个别名,叫阳光情人。”
“阳光情人这个比喻挺适合他的,”悟空本想给楚舸薇一个大大的笑,但他绷得太紧,结果给的是说唱歌手招牌式的笑——对这个世界的嘲笑。
冷场。
继续冷场。
“恭喜,恭喜,”悟空打破沉默。
“这个你刚才已经说了,”楚舸薇笑了笑。
悟空不敢看楚舸薇的眼睛,而是环顾四周,假装看蚊子。
“有个女孩很想认识你,”楚舸薇突然想到今天林晶晶拜托给她的事。
“没兴趣,”悟空的口气很冷淡。
“这样啊,”一向高情商的楚舸薇也不知道该怎样继续下去了,难道说唱歌手是聊天终结者?
这时,酒吧变得很热闹,主持人上台宣布表演开始。
“我走了,”悟空说。
“祝你演出顺利,”楚舸薇笑着说。
直到感觉楚舸薇不再盯着自己的背影,悟空才松了一大口气,和女人说话真的好累!
直到悟空走远,楚舸薇才收回目光。她叹口气,林晶晶啊林晶晶,你是彻底没戏了。
第三十三章 这辈子我赖着你啦
流行歌手唱的是抒情歌,酒吧里笼罩着一层梦幻的色彩。
直到悟空、大白和冰宝上台,梦幻被打破,气氛瞬间变得热烈高涨。
他们唱的是自己的主打歌《I love you to the on and back》。
同样的一首歌,楚舸薇对它的感觉已变得不同。
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在整形院前面的广场,冰宝借这首歌向自己表白。
她那时觉得烦躁又难堪,一句也听不下去,恨不得把音箱上面的线给拔掉。
现在听这首歌,她发现自己摇头晃脑,跟着节凑情不自禁摆动身体,她还挺享受的。
她对这首歌态度的转变,想想还挺奇妙的。
更令她奇妙的是,她对说唱的成见居然消失了。
眼下,大白在台上又蹦又跳,完全没有刚才见她的矜持。
悟空耍起了说唱歌手的经典动作——打摆子。
现在楚舸薇看来,不管他们的动作有多夸张,但他们真的还挺帅的。
这是什么化学反应?难道是爱屋及乌?
随着演出的进行,悟空他们把气氛推向高潮,台上台下一片欢腾。
楚舸薇甩掉所有包袱,加入他们的狂欢。
她仿佛听见一个声音——欢迎来到新世界。
这个热烈欢快的新世界同她单调呆板的旧世界,是截然不同的。
高冷的悟空、矜持的大白、有些笨笨的冰宝,他们在闪闪发光。
接下来是悟空、大白和冰宝的单独秀。
悟空的硬核说唱屌炸了天,大白的 freestyle 精彩绝伦。
轮到冰宝上台,他拿起话筒,“这首歌是我们刚制作出来的一支作品,我要把它送给一个人,她就在现场,她的名字我就不说了,说了怕她紧张,我把这首歌送给她,希望她活得自在、活得快乐、活得潇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冰宝唱的是李白的《将进酒》。
几乎每个高中生都会背这首古诗,虽然这首诗被背了无数次,被考了无数次,成为很多人的梦魇,但楚舸薇最喜欢的诗却是它。
那个豪放的、不羁的李白曾伴随她很长一段时间。
她工作不如意的时候,都会用“天生我材必有用”来鼓励自己。
她被物质蒙蔽双眼、迷失自我的时候,她都会用“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来提醒自己。
在楚舸薇记忆中,她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过任何人,连她的闺蜜小麦都不知道,否则小麦又会笑她老土。
而冰宝居然知道这个秘密。
他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他有特异功能?
本来冰宝的出现就挺异常的,他的言行举止更异常,还有,哪个人类会跑那么快。
楚舸薇望着台上活力四射的冰宝,想到一个古老的哲学命题:你是谁?来自哪里?将要去向何方?
演出结束后,冰宝跑到她身边,摇着尾巴说:“怎么样?今天开心吗?”
楚舸薇正胡思乱想,冰宝一顿卖萌,她的那些想法全都丢到爪哇国去了。
“你们的演出就一个字——帅呆了,”楚舸薇笑呵呵地说。
“帅——呆——了,”冰宝扳起手指头数了半天,“这都三个字了。”
“就一个字——帅,”楚舸薇不得不纠正。
“舸薇,”冰宝说,“我希望今后每一场演出你都在。”
“为什么呀?”楚舸薇问。
冰宝软萌萌地回答:“因为有你在,我觉得很安全。”
从前,当他还是一条狗时,楚舸薇出去遛他,都会拿一根打狗棒。当她成功打跑骚扰他的恶狗,他觉得她实在是太男人了。
所以有她在,他觉得又安全又踏实,这是他对她精神上的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