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灯纪_空留【完结+番外】(29)

  对现在有底气,对将来有期盼,才能在这个需要齐心协力的阶段压制住他们心底的野心和欲望。

  她从不小看人心的劣根性,也从不打算试探,而是从一开始就将一切都算进去,层层围堵,尽可能的不让最坏的情况发生。

  现在手中的产业越挣钱,他们越高兴,因为事后,这些银子他们都有份,现在挣得越多,将来他们就分得越多。

  大概是她做人还不错,无人怀疑她会说话不算数。

  当然,她不可能说话不算数,银子哗啦啦的声音很好听,但说到底,也是死物,只要这辈子够用就好。

  以现在挣银子的速度来看,两辈子都够用了。

  章临骁的到来,也让朱子清的一身医术终于有了去处。

  常年在外奔波,身体不可避免的有些损伤,再加上左臂的伤口长了三个小肉芽需要处理,听说他只在京城待三天,朱子清毫不留情的反对,让他最少留十天。

  在兰烬的眼神压力下,章临骁到了嘴边的话悉数咽了下去,乖乖点头应好。

  处理肉芽并不需要多少时间,要他留十天,是给他休养的,若是半道上伤口感染,恐怕要引出旧疾来,到时候可不是休养十天就能解决的问题。

  朱子清当即就给他处理。

  断臂处并非第一次长肉芽,三年前就长过一回,朱大夫处理时,兰烬亲眼看到平时强壮得山一样的男人痛得面目狰狞。

  她都记得的事,感受过有多痛的章临骁自然刻骨铭心,他不想让兰烬看到那样失态的自己,对进来的人道:“这点事还不至于让我扛不住,你先去忙。”

  兰烬将一碗酒递到他嘴边:“喝了,壮胆。”

  章临骁的右手掌心被朱大夫塞了个棉球,他垂下视线,就着她的手一口一口将一整碗酒喝光,然后抬头:“一碗不够,我酒量好。”

  兰烬立刻让照棠提了个酒坛过来,连着喂他又喝了三碗。

  在肩膀上扎好针的朱大夫看不下去了:“酒量再好也够了。”

  确实是够了,章临骁觉得自己这几年练出来的酒量一朝被打回了原形,不过四碗人就晕得厉害。

  是喝得太急了吧,章临骁想,一定不是因为这酒是兰烬喂他喝的原因。

  兰烬坐到他身边,将他右手的衣袖挽到手肘处,按着他的手臂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痛了你就喊出来,我帮你掐右手,右手分走了痛意,左手就不那么痛了。”

  章临骁被这话逗笑,明明也没什么关联,不知怎么就想到了他们初识时,十三岁的他,和十岁的兰烬。

  他是遗腹子。

  父亲受大案牵连,全家被流放到黔州,一腔壮志不得酬,没两年就郁郁而终,都不知道夫人腹中已经有了孩儿。

  黔州弱肉强食,流放的人不是修筑城墙就是开垦荒地,母亲为了养活他吃尽苦头,强撑了几年,在他十岁那年过世。

  十岁的孩子,却要在黔州那种地方生活下去,可以想见有多不容易,他没吃过一顿饱饭,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没有过一件足够保暖的衣裳,十三岁那年,更是为了一顿饱饭,当了两方势力之争时一方的马前卒,他就是奔着死路去的,但他要当个饱死鬼。

  身体被人踩了一脚又一脚,身上哪里都疼,他以为,他死定了,所以他不再挣扎,只等着那一刻的到来。

  可没等来自己的死亡,却感觉到身边那个很久没动弹的人突然翻身往外爬,他下意识的睁开眼睛去看,脸上很脏,但是看着年纪不会比他大。

  那人也吓了一跳,抽出一把匕首就要了结了他。

  只是那匕首到底是没落到身上,那人低头问:“你也是装的?”

  在黔州这种地方,养不出天真的人,虽然对方压着声音,但他还是听出来了是个姑娘,并且年纪不大。

  但他并未拆穿:“不是,你再晚一会醒,我应该就死了,挺疼的,劳烦给我一刀。”

  对方举起了匕首,最后还是没有扎下来,而是道:“你别坏我的事,我知道他们会把死了的人丢去哪里,只要我活着我就会去找你,我还认识大夫,能治好你。”

  那时候还稚嫩的姑娘心不够狠,手不够黑,只以为用这样的话术能套住他。

  好在他本就没想活,应下了。

  可他没想到,她说话算话,真在他们弃尸的地方找到了他,并用一块木板费尽力气的将他拖了回去,还真找到了个大夫为他治伤,保住了他的命。

  那时救他的大夫,就是眼前的朱大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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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40章 命都挺贱

  刀落下,章临骁握紧了棉球。

  很疼,可他,已经不是十八岁时候的他了。

  二十一岁的章临骁,受得住。

  深吸一口气忍住这疼痛,章临骁抬起视线对上兰烬担忧的眼神突然就觉得好疼啊,和三年前一样疼得入骨。

  可明明那时他手断脚断,身上没一处好肉,他都没有感觉,能一动不动,眉头都不皱一下的等着死亡的到来。

  说要掐他的兰烬握紧了他的手背,不必多问,从他紧绷的小臂就知道他有多疼。

  “和我说会话吧。”

  兰烬连忙应下:“想说什么?”

  章临骁咬着牙忍过朱大夫又一刀,连颤音也忍了过去,笑道:“我刚才突然想到了我们才认识的时候。”

  “你能不能想点好的,是日子过得不好吗?想什么不好,非要想起我们一起装尸体的时候。”兰烬有些想笑,又觉得不对劲:“你为了一顿饱饭,我为了一两银子,命都挺贱。”

  “比起来还是我的命更贱一点,我吃的那顿饭可不值一两银子,顶天了也就十个铜板。”

  确实是今时不同往日了,兰烬看着临骁肩膀上扎着的针心想,连朱大夫都用上金针了呢!

  如今‘逢灯’一个小花灯就要三十八两,两相比较,那时候确实是惨。

  黔州那种地方,什么都不如银子管用,而且银子非常值钱。在京城,一两银子花出去跟丢水里没区别,可在黔州,能做的事多了去了。

  常姑姑不是流放之人,能正常出入黔州,就穿上了男装,又干起了低买高卖的活,只是只能小打小闹,不能引人注意。

  她们一家都是女眷,为了不被吃得渣都不剩,初到黔州就将手里的钱陆续花出去保平安。

  花出去容易,想要挣钱却难如登天。

  娘和两个嫂嫂日日劳作,却也只够勉强果腹,所以当听说一两银子找人去打架,她就瞒着娘去了。

  她个子高,伪装成个少年郎把人骗过去,拿着银子回家藏到娘的一件衣裳里,也怕自己真交待在那了,编了草绳给全身裹了两圈,又想到将军的盔甲上都有护心镜,她还找了个碗底藏在心口的位置,想着就算被人扎一刀也砍不深,怎么着也能留下一条命来。

  而且她想得明白,两方打架,一方需要以这种方式凑人数消耗对方,对方一定也一样,那冲在前边的都不会多拼命。

  她只要冲上去的时候保护好自己,再躺一个合适的位置装死,等他们打上头了,她就找机会悄悄离开。

  如果没机会跑得了,她若是受伤了,那自然是完成了任务。

  如果她没受伤,反正身上带着防身的匕首,给自己划拉一下也是完成任务。

  她运气好,真没受伤,恰好两方人手又越找越远了,她正要跑,就看到了身边原本以为死了的人睁开了眼睛。

  她当时第一反应就是要杀了他,免得他弄出动静害了自己。

  可看到那人的眼神,那一刀没扎得下去。

  一个心存死志,连说话费劲的人,叫破嗓子也传不了多远,没必要为了这么一个人背负一条人命。

  而且,他虽然个子高,但就剩一个骨架子,一看就年纪不大,莫名就让她想到了自己。

  她装少年人,这人未必不是在装大人。

  同病相怜之下,她答应只要他老实点就会去抛尸点救他,后来,她真就在天黑前,吃晚饭的那个时间点人少时去了抛尸点,见他竟然真还活着遗憾得不得了,不得不应诺千辛万苦的把人拖回了家。

  那时候的朱子清还年轻,因为用药过于大胆被他父亲严令不许开方子,可她费那么大劲才挣来一两银子,当然不可能花在一个陌生人身上,就去找朱子清商量,章临骁随他治,怎么用药她不管,但是钱肯定是没有的。

  朱子清看着伤重成那样的章临骁眼睛都放光,一个满身医术要施展,一个有伤没钱,两方一拍即合,就这么把命交到了朱大夫手中。

  朱子清听他们提起过往也笑,手上动作不停,嘴里接话道:“你也就是命大碰上我,敢用药,换成我爹你都不一定能活下来。”

  “临骁确实命大,在你手里活下来了。”兰烬毫不犹豫的吐槽:“老朱大夫追着你打了三条街,我一辈子都帮你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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