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_陆辰安【完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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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bingo!

  天空一声巨响,表哥闪亮登场!

  第2章

  *

  因为这道不算小的声音,林星泽和车里的人同时朝她们这边望了过来。

  时念视线一顿。

  林星泽和车上人的交谈至此戛然。

  引擎呼啸,轿车双闪顺势打落,在雨中疾驰而去。路过她们身边时,于婉恰越过她跑上前,亲昵挽住对方的胳膊。

  雨势渐大。

  时念默默收眼,径直转向,踏进了校门。

  脱身的动作利落干脆。

  在她背后,林星泽一直注视着她离开的身影消失在拐角。

  而后忽地扯唇,笑了下。

  “阿泽……”于婉不解,细声细气开口询问:“你怎么了,脸色好差,是不是淋感冒了?”

  可惜回应她的,只有林星泽不咸不淡的一句话:“手拿开。”

  “……什么?”

  瓢泼雨滴零落,她没太能听清。

  林星泽淡声,语调依旧是懒洋洋的,但莫名带着点警告:“别让我说第三遍。”

  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是笑着的。

  天空向下落雨,他们没人带伞。

  少年冷硬的眉眼被水汽薰得朦胧,看上去竟有种违和的温柔。吸引致命。

  这是于婉第二次离他这么近。

  心跳有些快,大脑血氧量供给不足,思绪就容易发晕。鬼使神差地,她踮起了脚尖。

  林星泽似笑非笑,没给她机会,不动声色地偏开点脑袋,明知故问:“想干什么。”

  “嗯?”

  这副坏透的模样彻底吃死了于婉。

  短短五个字,她便再也顾不上矜持,咬唇,不无羞涩地提醒道:“阿泽,我说过可以满足你一个要求的。”

  “任何都可以。”女孩吐气如兰,几乎要碰上他的耳朵。

  “哦,是么?”

  林星泽侧开头,咬文嚼字地重复,语气意味不明:“任何?”

  于婉怔忡瞧着他近在咫尺的俊容,目光不受控上滑。薄唇,挺鼻,至噙笑的眼。

  她心跳似乎漏掉了一拍。

  他好像总有这个本事,端着吊儿郎当又玩世不恭的架子,暧昧调情又不喜多言。

  经常轻飘飘几句话就能令人为之神魂颠倒。

  言辞浪荡多情,气质清冷干净,明明是割裂至极的两种感觉,却在他身上融合得恰到好处,乃至相得益彰。

  这种感觉,恐怕无论哪种类型的女孩都难以抗拒。仿佛只要和他对视,就会落得下乘。

  论感情,没人玩得过他。

  想到这儿的于索性婉直接豁出去了,鼓足勇气闭眼。

  等了两秒,却迟迟不见动静。

  困惑再睁眼。

  正撞上他淡漠不耐的黑眸。

  ……

  时念是半湿着头发走进教室的。

  杨梓淳转头瞧见她,惊了一大跳,直白道:“你去太平洋冬泳了?”

  “……没。”时念老实人。

  “外面突然下雨,忘带伞。”

  “昨晩上好像也下了,你回去没淋着吧?”

  时念接过杨梓淳递来的纸巾,抬手缓缓擦着头发,笑得很乖:“没。”

  杨梓淳不疑有他。

  过了会儿,于婉从教室前门哭着跑进来。

  杨梓淳闻声一瞧,乐了,疯狂用手肘戳着时念:“诶你说同样是没伞淋雨,怎么就有的人是清水出芙蓉,而有的人呐——”

  她伸长了脖子,拔高语调:“就是淤泥生腐草,顶着丑成鸡窝的头发就敢出门。也不说先去卫生间整理一下,简直丢死人了。”

  于婉眼眶通红地剜她一眼。

  时念悄悄拽她的袖口,示意她别挑事。

  看在时念的面子上,杨梓淳这才不情不愿地住了嘴,扭头,跟后桌的两个男生打游戏去了。

  于婉走到自己座位上坐定的同一秒。

  教室门口就传来两声叩门的声响。

  早读之前躁动的教室一下沉寂。

  完全是被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式反应。

  直到门边放哨的人瞧清面前是个不认识的同龄男生,响指打了个信号,众人这才笑骂着恢复常态。

  “我靠,兄弟哪个班的?别搞。”

  “就是就是,找谁啊?”

  七嘴八舌的问题。

  男生有点腼腆,看起来就不像是个会经常串班找人的性子。

  恰逢有好事者瞧见他右手握拳紧捏着的黑色折叠伞,立马吹了声口哨逗他:“呦,伞不错。”

  然后插科打诨道:“这是看上我们班哪个漂亮妹妹准备联姻的节奏啊,聘礼都送上门了。”

  “没有,”男生被打趣得满脸胀红,连忙摆手解释:“不、不是我。”

  “是——”他紧张到结巴,后面的名字倒是说得利索:“林星泽。”

  三个字,吐字清晰。

  犹如自带一股魔力,吵闹无比的教室又一次回归短暂安静。

  时念掏出课本,抬头。

  “他让我把这把伞交给刚进来的那个女生,说是自己随便买的,不喜欢,就当送她了。”

  男生仔细回忆了一下,学着林星泽的口气,尽量一字不差还原,硬邦邦地补充两个字。

  “不谢。”

  “……”

  静。

  还是静。

  两秒后起哄声爆发。

  于婉顶着大家八卦的眼神低调起身,垂头,走过去接了。

  那点因他拒绝而泛起的小别扭很快就荡然无存。

  她甚至开心想着,或许他之所以装不懂,当真是由于,他待她与之前不再相同。

  身处一片笑闹声中。

  时念默默敛眸,发现摊开的书页上赫然出现了几道无意识的油墨划痕。

  乱糟糟一团,纠缠不清。

  像极了她此刻无厘头的心绪。

  兀自沉默一阵子,时念烦躁提笔。

  冷脸在那块鬼画符中央,打了个叉。

  -

  周五。

  时念放学后没回去,独自到车站买了两张连坐的大巴票,搭车前往隔壁C市的江川镇。

  小县城。

  她父亲时初远去世之后,目前就剩奶奶一个人住在那儿。

  郑今和时初远婚离得早,基本从时念七八岁开始,她就跟着郑今到了A市奔波讨生活。后被于朗瞒着自家老婆当作外室偷养了近十年。

  也就是去年年末。

  一直熬到于婉的母亲厉芳病死,于朗才敢灰溜溜地接了人进门。

  其实论起郑今、时初远和于朗这三个人之间的陈年旧瓜。

  倒也不难讲。

  大概友情中总逃不过铁定律时三角关系。

  打小长起来的青梅竹马,两个男生既是兄弟,又是情敌。

  不得不说,郑今长得也是真漂亮。不同于时念的文静柔弱,她的美仿佛生来就带了攻击性,是属于妖冶那一挂。

  收拾打扮起来,半点不比那些豪门阔太差。

  相较而言,时念容貌的确也是美,但多多少少就被时初远的书卷气弱化了一点。

  一般在童话故事里,狐狸都是喜欢书生的。

  现实却不是。

  郑今是个有野心的人,她从来都不愿意将漫长人生拘泥于脚下的方寸之地。

  偏巧。她的野心又没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去与之相配。于是便选择了用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去快速解决矛盾。

  于朗家条件没有时初远好。父母都是没文化的大老粗,不怎么注重教育,养出的孩子也是个文盲,白搭一身腱子肉。

  但幸好,基因彩票。

  年轻时长了张混不吝的脸。不算帅,但身材足够硬朗壮实。

  忘记是哪次邻市举办中学生体育竞技比赛,厉芳作为对方拉拉队的领队,一眼就相中了球场上的于朗,赛后当即红着脸去找人。

  于朗本想回绝,郑今却先一步拦住,撮合着两人留了联系方式。

  再后面一来二去,轻易就促成了这桩姻缘。

  郑今从始至终目的很明确。

  她想要成为富人家的正房太太。

  可她又耗不起那么多年,索性挑了同等范围内条件不算太差的先结婚生子,做两手准备。

  实话说,她也不敢赌于朗的专情。

  是以只能利用人性基础的恶。

  没有男人会容忍跟过自己的女人被别人睡。

  就算有,也是装的。

  因为在他们眼里,只有自己不想要了,没有明明还爱着却甘心拱手让人的荒唐说法。

  那超越了自私的本心。

  当然,这里面的爱也不用太多。

  足够偷腥即可。

  特别是在时念出生之后,两人往来就更加肆无忌惮。

  时初远多信任他的这两个朋友啊。

  他那么聪明的人,对于于朗的频繁拜访,硬是没有怀疑过一点。

  他也很爱郑今。

  连时念的名字,都取得是今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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