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异世界流浪捡尸_有一只猫叫呆呆【完结+番外】(117)

  她看着我,说……‘对不起’。”

  “血一直流……我用手捂,用衣服堵,都堵不住。后来,就凉了。”

  她说完,低下头,不再吭声。

  陈晨星放在膝盖上的手,指节捏得发白。

  过了一会李茨才重新抬起头,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近乎卑微的希冀看着陈晨星:“陈叔叔,我能麻烦您一件事吗?”

  “你说。”陈晨星立刻道。

  “帮我母亲找找她的亲人,好吗?她不想埋在这里的。我知道的。能不能给她换个地方?”她咬了咬嘴唇,“等我长大了,我能挣钱了,我会还的……”

  “所有的钱,我都会还的。或者我以后拿东西跟你们换。”

  陈晨星的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了。

  他用力清了清嗓子,才说:“你放心,我们会尽力帮她寻找家人。安葬的事情,也会妥善安排。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不用你还钱。”

  “那你记得你娘说过家里的情况吗?任何信息,哪怕一点都好。” 陈晨星追问。

  李茨摇摇头:“太远了……我不记得了。我那时候太小。不过,”她指了指自己的脸,尽管上面还有水泡和药膏的痕迹,但隐约能看出精致的轮廓。

  “村里人都说,我跟我娘,长得特别像。这个……能当证据吗?”

  陈晨星看着她。

  是的,即使现在狼狈不堪,也能看出这孩子五官极为秀美,可以想象她母亲当年是怎样的容貌。

  “能。我们会拍照,会记录。这很重要。” 他郑重地点头。

  经过对多名年长村民的反复询问和交叉证实,最终确定了李茨确实是王有财的亲生女儿。

  而她的母亲,是大约十三年前,被以王有财拐卖到这个山村的第一个“货物”。

  当李茨母亲被带回小山村的时候,整个小山村都轰动了,外面的女人这么好看?这也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让王有财等人看到了“生意”的暴利。

  由此开始,十三年,六十八个妇女,十二个孩童,八条确认消逝的生命,以及无数被彻底摧毁的人生。

  整个村庄,在三十二户人家“户户有买家、人人皆共犯”的可怕默契中,沦为了一个巨大的、吞噬活人的黑色坟墓。

  案件性质之恶劣,规模之大,令人发指。材料被连夜整理,迅速上报。

  至于王有财家那场导致核心团伙几乎团灭的宴席惨案和火灾,在综合了现场勘查时找到了混在山药块里的乌头块根,专案组给出了一个相对“合理”的结论:

  集体乌头碱中毒事件,由误食混入食材的乌头块茎引发。

  中毒者症状发作后,因行动失控,碰倒灯火或灶火,引发火灾。

  由于当时村中主要劳动力均中毒或死亡,未能及时扑救,导致火势蔓延,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

  干净,利落,逻辑上能自圆其说,也符合“严打”时期从快结案、避免节外生枝的需要。

  更重要的是主犯已死,核心犯罪事实清晰,剩下的从犯罪大恶极。

  这个“意外”结局,某种程度上,甚至让某些人觉得是“天谴”,减少了后续深挖可能带来的更大人际阻力。

  而李茨为何能幸免于难?

  她的解释是:那天根本没能上桌吃饭,因为太饿了,又想念母亲,就偷偷跑去地窖那边了。等她听到动静跑回来,火已经很大,人都倒得差不多了。

  她很害怕,所以跑了。

  一个备受欺凌、食不果腹的小女孩,在全家吃“好的”时被排除在外,合情合理。

  她在地窖附近,也远离了最初的混乱和火源中心。

  陈晨星在最终的报告上签了字,认可了这个结论。

  他想的是这孩子还这么小,她的人生已经被毁掉了一大半。剩下的路,不该再被钉死在“人贩子家属”甚至更可怕的标签上。

  也许换个环境,她还能有机会有个不一样的人生。

  第一百二十七章 那大山,那人间,那姑娘18

  判决下得比所有人预想的都要快。

  “严打”的风暴还没过去。公审大会在县城最大的体育场举行,黑压压的人群,高音喇叭里宣读的罪行罄竹难书。

  最终,18名主犯和从犯参与了的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剩下那些参与藏匿、协助买卖、情节相对“次一等”的成年男性,大多领了十五年、十八年、二十年的重刑。

  至于更边缘的、只有购买行为的没有直接殴打人致死的,以及那些积极参与“教育”被拐妇女的老年村民,以拘留、罚款、严厉批评教育了事。

  官方通报的措辞严谨而充满希望:“……将定期派驻工作组,对留守村民进行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彻底铲除犯罪土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果不其然。

  李茨听着杨丽华用尽量平和的语气向她解释这些处理结果时,心里只浮起一片冰冷的嘲讽。

  教育?

  普法?

  对那些早已被利益和愚昧浸透了骨髓,手上或许没直接沾血却稳稳踩着别人尸骨“过日子”的人来说。

  几堂课,几次谈话,有什么用?

  他们犯下的罪,难道因为“没出人命”、“只是随大流”、“花了钱的”,就可以被时间冲淡,被几句忏悔和保证抹平吗?

  那些在绝望中自行了断的冤魂,因为是自杀所以那些人就没有罪了吗?

  最终被允许返回附近临时安置点的。

  除了幼童妇孺,竟然还有22个成年的和接近成年的男性。他们或是年龄太大了,或者是年龄踩线、罪行“轻微”,或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

  李茨站在位于邻村边缘、用旧仓库和匆忙搭建的窝棚组成的土坡上。看着那些男人低着头、眼神闪烁地走回来。

  看着那些原本哭天抢地的家属此刻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和隐隐的、压不住的怨怼聚拢过去。

  有时候她觉得这些“规矩”、“法律”、“程序”。困住的往往是那些讲规矩遵循法律的人,保护的却是那些作恶的人。

  陈晨星和后续安置工作组的工作,在表面的混乱后,迅速变得“有条不紊”。

  登记造册,分配临时口粮和极少的生活物资,组织最简单的生产具,以及最重要的一轮接一轮的“法制教育”。

  李茨拒绝了去县福利院的安排。

  她对陈晨星和杨丽华说:“我想等我娘……确定埋在哪里,我再走。我想送送她。”这个理由合情合理,带着孩子的依恋和孝心,让人无法拒绝。

  陈晨星沉默良久,点了点头,嘱咐杨丽华多加照顾。

  只有李茨自己知道,她在等什么。她得再搞一波事。然后才能彻底“重开”。

  法制教育进行的很顺利,陈晨星特意带他们都去看了枪毙现场,回来的人都战战兢兢,安静如鸡,也不敢对李茨伸手翻白眼了。

  他们被集中安置在离妇孺区域稍远的一片窝棚。平时吃饭、劳动,都尽量不与其他人接触。

  大家都知道他们村子的“名声”,邻村的人更是避之唯恐不及,仿佛他们身上带着瘟疫。

  李茨冷眼旁观这一切。

  恐惧能压制一时,但压不灭根子里的东西。只要人还在,只要那套生存逻辑还在,只要有机会……

  但她不打算给他们机会了。

  她用自己“想帮忙、报答政府”为由,自行积极的去临时搭建的公共食堂帮忙。她年纪小,但手脚麻利,烧火、洗菜、递东西,做得有模有样。

  本身周边的人对这种人,人人都鄙视,恨不得远离。多一个人帮忙都是巴不得。

  在来安置点之前还在王家村的时候她就把欢欢说的乌头和雷公藤采集了一部分。

  乌头块根被捣烂,挤出汁液,放在罐子里带着。雷公藤也被小心地研磨、浸泡。她将之前藏好的乌头结晶也带了出来。

  自己还在头发和指甲里藏好了乌头晶。

  她想,这大概,是最后能带走的一拨人了。

  这种安置点的饭菜很简单。

  大锅水烧开,扔进去切碎的南瓜、萝卜或晒干的野菜,撒一把盐。最后倒入粗糙的玉米面或高粱面搅成糊糊。偶尔有一点咸菜或辣椒酱下饭。

  打饭时,排队依次来,一般是一个邻村的婶子掌勺分配。李茨害怕牵连到这个婶子,于是给这个婶子下了点泻药。

  等中午的时候就是她掌勺分配。

  李茨下药的这天中午,那18个男人端着碗排在队伍的最前面。然后是那些以前作威作福习惯了的老妇,最后排的才是那些年轻点带着孩子的小媳妇。

  你看有些人是永远死性不改的,哪怕都到了这个地步,还是拥有上了“特权”。

  李茨沉默的均匀的给每一个人将滚烫的混着毒药的菜糊舀进那些粗瓷碗里。反正吃的不好,味道不对这些人也不敢伸张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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