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雁回[京圈]_喜粒【完结+番外】(55)

  她忙碌起来,便会顾不得情绪的充盈,对谢凛说出的情话置若罔闻。

  因而最近一段时间,叶醒醒除了例行和谢凛说句晚安外,再说不出什么值得聊天的内容。

  她以前和顾奕琛时也便如此,回了学校就消失不见,就连“遗笺”的老顾客们也知道,天大地大,没有叶小姐的期末考大。

  她不觉得奇怪,也不觉得有异议。

  只想着,等她回了槐荫胡同,多的是机会见面。

  直到谢凛等在宿舍楼下,带着一身低气压,叶醒醒这才有了些后怕。

  谢凛到底不是顾奕琛,这是来“算账”了。

  第42章 糖水圆子

  叶醒醒想,大抵是谢凛在她面前太过平常,除了吃喝上展现了些特权阶级的奢华,平素里没正行的样子让她放松了警惕。

  总是会忘掉,她现在男朋友是谢家的三公子,人人眼里,跺一跺脚京市都会抖三抖的谢家。

  叶醒醒第一次见到谢家人,是十七岁。

  她跟着师傅进京,怯懦紧张,因了从小颠破流离,发育的晚,又矮又瘦,每每套上戏服,都像是坠了千斤重似的。

  头面一画,脸只有巴掌大,普通话都说不太明白。

  师傅说,全靠谢部长点头,他们才能拿了这国家的扶持基金,在京市落脚。

  金额令人咋舌。

  叶醒醒第一次听过这样多的钱,不像以前东奔西跑,一张票只要十五块,后来戏曲式微,多是各地文旅请他们去做义演,给的钱更少,来的人也更少。

  师傅这才不得不另辟蹊径,拖家带口落在了这人人都是权贵的京城里。

  那场给谢家唱的专场戏,他们排了足足月余。

  每日白天唱,晚上练,每一个眼神每一个脚步都刻印在骨子里。

  师傅说,给贵人们唱,和跑堂口时不同,要重新编剧。

  那是叶醒醒这么多年唱过最难的一场戏。

  但她早已经不记得那场表演中,台下的人中是否有谢凛,她甚至眼神都不敢落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

  只记得每一个动作都刻在骨血里似的,到现在都不能忘掉。

  现如今看着谢凛那双黝黑的眸子浸满了寒意,又觉得命运当真戏弄人。

  那时候便是告诉了她十年后她会与谢家公子谈恋爱,她都会觉得定是上天看错了命运簿,在跟她开玩笑。

  当下却也顾不得那么多,叶醒醒小碎步跑上前去,揣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仰着头看他。

  她惯来会哄人。

  扯着谢凛的衣摆,好脾气的问着,“你是来找我的对不对?”

  谢凛冷着脸,没有应。

  “你带我去吃东西好不好,你不在我都只能吃食堂的。”

  叶醒醒在学校里总是穿得简单。

  一条深棕色的亚麻长裙,束着马尾,跑过来时一晃一晃的,抬起头来看他的时候,稚气未脱的清丽。

  她没有解释原因,也没有为自己辩白,只说没有他的日子,她吃的不好。

  谢凛原是有天大的脾气,他甚至想问问她,是不是根本不喜欢他,别人的爱情不都是黏在一起的。

  这一刻却觉得是自己性急了,好像一直都是她在哄着他。

  自己半点男人的气概都没有。

  当即吐了一口气,伸手一把把人拉进怀里,头埋在她的颈内,半响没有动。

  叶醒醒纵着他抱着自己,可到底人来人往,不少人把目光投向他们,却迫于谢凛的气场,又连忙低头快步走掉。

  “谢凛,我想吃司马胡同的糖水小圆子,我今晚不回学校住了,不过你要等我一下,我要上去收拾一下东西。”

  论文到了这个阶段,也算可以暂停,离九月的金秋活动在即,叶醒醒想,她是喜欢谢凛的,两个人在一起,总要为彼此付出些什么。

  她总要在这几天里把他哄好,不然项目开始后她是怎么也抽不出时间和他谈风花雪月的恋爱的。

  她图顾奕琛的温柔,图谢凛短暂的一颗真心,她付出她为数不多的时间和精力,算得上公平。

  哄一哄人而已,她自小哄得人,低的头,可比这多上许多。

  更何况谢三先生在她这里总是好哄的。

  谢凛果然起了身,捏着眼前人的耳垂,滑腻的手感,爱不释手。

  “去吧,我在楼下等你。”

  “不行,”叶醒醒摇了摇头,“你去那边的林子里,你太帅了,会有很多人觊觎我的男朋友的。”

  明明是怕被人认出自己,却用了这样的说辞。

  谢凛伸手敲了下她的额头。

  聪明又诡辩的狐狸,惯来会说些好听的。

  却也听着她的话,人走到了旁边的浓阴里。

  烈夏的日头长,明明已经过了七点,天却还是澄明泛白,他站定在绿荫里,一身浅灰色暗纹亚麻衬衣,内里穿了银灰色丝质T恤,比学校里阳光明媚的男大学生多了不可窥探的矜贵,却又比西装革履的男士多了份随性恣意。

  引来频频目光。

  谢凛今儿个是从沈默那里过来的。

  焦家的事情定了性,他不能再过多的伸手,但至少保了焦作年,只是以后焦公子改称焦总,再没有焦家。

  倒是焦作年,通过沈默,要把古董的生意交给他。

  “焦先生说,他目前在海外万事不方便,跟宝德集团的拍卖业务也很难再开展,怕被人抓了把柄。”

  谢凛对具体实业的项目没有兴趣。

  这种东西易生事端。

  对古董的那点兴致,也不过是因了自小跟着陈婉茵耳濡目染,古文化的东西接触多了,自然想要淘来些放到园子里。

  倒是想起了叶醒醒。

  这丫头研究这些东西,想来应该会感兴趣。

  之前便想带她见焦作年,只是事发突然,这事搁置了,现如今,他的古董生意虽不能交给她,但接触总是可以的。

  却不曾想一路上联系不到她。

  小姑娘不接电话,信息不回,这才惹得谢凛生了气,等在楼下时,故意黑了脸。

  旁人哪个不是巴巴的往他身上靠,别说不接电话这样的事情,便是他随口提一句话,也总有人能记上许久,想方设法的替他实现。

  叶醒醒从一开始就是施舍性的和他在一起。

  越是这么想,谢凛就分不清自己心里翻滚的是醋意还是不安。

  可等到人下来,弯着一双眸子,走向自己的时候,又觉得一切都没有关系了。

  叶醒醒换了身衣服,灰黑色棉麻吊带上衣配了条大裙摆的同色系长裙,耳上带了只贝壳状的白色珐琅耳坠。

  刻意打扮过,带了几分知性疏离的美。

  适配着他今天的一身装扮。

  走到谢凛身前时,还转了一圈,裙摆跃起,像海浪。

  “好看吧,为了我这身行头,谢先生也要带我去吃点贵的东西。”

  若是旁人说这样的话,总会被人怀疑是个图个什么,可从她嘴里说出来,是撒娇。

  谢凛低眸从她脸上略过,牵起了她的手。

  “好,带你吃最贵的。”

  =

  说是贵的,却也不是所谓米其林评价标准上最贵的那几家。

  动辄人均近万,却吃不出什么像样东西的餐厅。

  谢凛选了家老牌的私房菜,说是以前宫里的老师傅亲带出来的徒弟,偌大的京城里独一份的尊贵。

  “你若说多好吃,没有,但配得上你今天这打扮。”

  鲜少听到谢凛这样评价一家店,叶醒醒被他逗得弯了眼,“劳烦谢三先生跟我去吃顿又贵又不好吃的京城菜了。”

  只是先要去司马胡同里打包一份叶醒醒心心念念的糖水圆子。

  这家店的老板任性,旁人都是早开门早关门,她却是仰仗手艺好,每日里日落西山才开门,卖完即止,是以每每叶醒醒想起来时,总找不准最准确的时间。

  错过的比买到的次数还要多。

  现如今卡着时间,算着到了司马胡同也要八点半之后,就开始双手合十,期待着今天老板开门的时间晚些,好让她还能赶个尾巴。

  谢凛开着车,偏头就看到小姑娘那副虔诚的模样。

  为了碗糖水能期待成这般模样。

  “若是真这么喜欢,我让彭舛去协调……”

  谢凛的话还没说完,即刻就被叶醒醒打断,“不行,人家好好开门做生意有自己的节奏,不要去打扰她。我愿意吃,自然就要为了吃上这一口圆子多付出些的。”

  谢凛轻笑,肯定了句,“嗯,不徇私。”

  叶醒醒从不会和谢凛讲些所谓大道理,比如这一刻她想的是。

  她也是如此,有自己的节奏和生活,她也不会允许他,利用强权去干涉自己。

  又比如,她哪里有寻私的资格,平日里都是各家找到她的头上,软硬施压,谁都说自己重要。

  她把自己撑在车窗旁,谢凛的车开的稳,夏末的风暖,拂在脸上像温柔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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