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幸亏老妈力气大,不然还拿不了这些东西。
等回到家里,季听夏把她的书全部抱出来,准备放进书柜里,这些东西目前还不能光明正大的放在屋里,现在七四年,还有两年时光就没事了。
而许修谨一家差不多还要在青山村待一年半左右的时候,到时候他的祖父就会平反,来接他们一家回首都,她就能彻底放心了。
说曹操,曹操到。
许修谨和他父母过来了。
“你们怎么去了那么久,吃饭了吗?”慕婉一过来,就摸了摸季听夏的脑袋,柔软的发质让手感相当好。
季听夏乖巧叫人,喊了许伯伯和慕姨,就溜到一边去倒腾她的书去了。
许修谨凑到她身边,季听夏也没管他,仔细检查书本有没有残页。
“你怎么不喊我呢?”许修谨忽然开口。
季听夏动作一顿,抬眉看了他一眼,许修谨表情认真,似乎只是单纯地疑惑,为什么她只喊大人,唯独漏掉他。
“你好。”季听夏随口打了招呼,又低头下去了。
许修谨:……
感觉有点不对。
他摇了摇头,再次耐心解释,“不是这样,你应该喊我哥哥,我比你大两岁。”
季听夏伸手推了推他,“让开一点,挡光了。”
小孩子事真多,她的心理年纪大了他快二十岁,管六岁小孩叫哥,她不要面子的嘛。
许修谨愣了几秒,无奈地挪到另一边,不遮挡季听夏的光线。
“你不喜欢喊我哥哥吗?为什么?”许修谨莫名对这个称呼有些执着,想搞清楚季听夏为什么不愿意喊他哥哥。
哎呀,小破孩子真烦啊,问那么多干嘛。
季听夏假装没听见,埋头继续摆弄自己的书。
见她不配合的态度,许修谨眉头微蹙,想了想还是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好吧,请问我能看看这本书啊?”许修谨看到了那本《考工记》。
“给。”季听夏大方递给他,毕竟学理工科的大佬,对这些东西天然感兴趣。
果然,她就是故意装听不懂。
许修谨摩挲着书页,满是肯定地想。
这时,看到一本《神农本草经》季听夏忽然想到了慕婉,这可是现成的中医大夫,这本书交给她不就正好物尽其用。
恰好,这时慕婉好奇两个小家伙在干什么,走到他俩身边。
季听夏直接开口,“慕姨,给你。”
慕婉低头,看到这本中医典籍,一下子激动起来,“是《神农本草经》,夏夏,你从哪里找到的,我最近正愁找不到合适药典温故呢?”
其他人也注意到这边的情况,都凑了过来。
林秋樱好奇地问,“慕姐,这是夏夏刚才到废品站找到的,怎么,你很需要吗?”
“当然了,这本书可是中医四大经典著作之一,学中医的人就没有不知道的。”慕婉实在太过高兴,以至于以往的温婉姿态都忘了,几乎手舞足蹈起来。
季长庚低头好奇地看向季听夏,“闺女,你是怎么认识这本书,还知道你慕姨需要这本书的呢?”
来了,季听夏心脏扑通直跳。
内心很忐忑,但面上季听夏依旧淡定,低下头摆弄其他书,“上次慕姨给人看病时说过《神农本草经》上有曰: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我听到了。”
“对对对,上次我是这样说过。”慕婉连连点头,接着又问,“夏夏,就那一次你就记住了吗?”
“一次就够了呀。”
这个逼装的,季听夏都服她自己。
但确实没错,季听夏真的感受到了如今的她与前世的区别,她似乎的确有了金手指,那就是过目不忘。
这是看小人书的时候发现的,她只要看过一遍小人书后,能完完整整把内容复述出来。
“那夏夏你又什么时候学会的认字啊?”林秋樱努力克制着内心的激动。
“跟他学的。”季听夏抬手指向许修谨。
“修谨你教夏夏认字了?”许瑞渊好奇地问。
果然,他儿子对夏夏这个小姑娘很特别,以往让他教亲戚家的妹妹探亲,许修谨眼皮都不会不抬一下。
“……嗯,教过。”
许修谨点了点头,他确实教过,不过季听夏每次坐了不到三分钟就会偷偷溜走,他也不知道对方到底学没学会。
如今看来,她应该学得挺不错。
不过……他有教她这些字吗?
许瑞渊看着蹲下像个小蘑菇似的季听夏,对着季长庚感慨道:“长庚,看来你家这个小家伙也是个小天才啊!”
季长庚大笑起来,将蹲着的闺女一把抱起,用力往上抛,“哈哈,我就知道我闺女不简单,那些嘲笑我家的夏夏是傻子的家伙,恐怕连我闺女一半都比不上。”
季听夏突然被抛到半空,吓得哇哇大叫。
林秋樱气得拍了季长庚几下,“小心把夏夏摔了,赶紧把孩子给我。”
季长庚难得有几分孩子气,不肯把季听夏给她,“不要,让我再抱抱我闺女,嘿嘿,等我闺女长大了,我要送她读书,让她考大学,不用像我们当父母的一样,一辈子困在一个地方……”
季长庚的这番话,林秋樱听得眼眶都红了,她摩挲着季听夏柔软的发丝,“是啊,我们没有的,我们夏夏一定要有。”
父母的话,让季听夏的心脏整个震颤了一下。
她说不出这种情绪,是幸福,是震撼,还是感动……
或许都有,现在季听夏无比确定,她对上辈子已经没了丝毫遗憾和眷恋。
这辈子,有如此视她为珍宝的父母,不复何求!
看到情绪激动的一家人,许瑞渊和慕婉也很感动,季家对他们一家有恩,他们也由衷地希望季家三口能平安喜乐,岁岁年年。
望着女孩明媚的笑容,许修谨垂下精致的眉眼,看了看那本《神农本草经》。
心想大概是忙忘了,他应该教过这些字的。
……
第二天是周末,林秋樱不用去学校,本想着一家人能有机会一起赖会儿床,但村里的生产队的集合铃声响了,季长庚不情不愿地上工去了。
不过好在活儿不多,十一点多就回来了,这时林秋樱正在厨房做饭,季听夏刚喂完鸡回来。
没错,喂鸡。季听夏觉得,竟然自己成了七零后,那就应该掌握七零必要的生活技能,什么喂鸡喂猪,割猪草,砍柴这些都要慢慢学会。
她不知道日后会怎么样,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大概要在村里生活到十几岁,到时候她长大了,怎么也得帮父母做做家务活,减轻一下负担。
虽然知道许修谨未来会是大佬,但季听夏没想过抱他大腿,一是性格如此,二运动结束之后,许修谨一家就会离开,到时候他们一个在繁华的首都,一个在偏远的乡下,哪怕关系再好,恐怕也会因为距离慢慢疏远。
久而久之,她在许修谨心里会变成一段童年经历,随着年龄的增长,记忆也会慢慢淡去。
幸运的话,也许长大后的她能有幸见到已经变成大佬的许修谨,客气地道一声:好久不见。
想远了,季听夏拉回跑丢的思绪,去洗手池洗了手。
上次许瑞渊做的引水装置已经弄好了,成功把山上的泉水引进两家,如今他们已经不需要辛辛苦苦地去河边挑水了。
看见季长庚回来,季听夏屁颠屁颠跑了过去,撒娇道:“爸爸。”
干完活回来的季长庚忍住没抱可爱的闺女,低下头柔声问:“怎么了夏夏,找爸爸有什么事?”
季听夏仰着脸,白嫩的皮肤在阳光的映照下,越发显得吹弹可破,“爸爸,帮我把昨天的木盒子修好吧,我想来装东西。”
准确来说是装零花钱,如今季听夏的存款可不少,她的小包包已经快放不下了。
季听夏要求季长庚从来没有拒绝的,他一口应下,“没问题,乖女儿等一下,爸爸收拾一下就给你修。”
季长庚去洗了把脸,接着把昨天带回来的深棕色梳妆盒抱出来,观察木头的材质,发现是樟木,而他恰巧有一块合适的木材。
樟木从古自今都属于贵重木材,平时有客人来定家具,季长庚是不舍用樟木的,但开口的亲闺女,哪怕是黄花梨木他也舍得。
作为技艺高超的木工师傅,季长庚只扫了一眼,就知道了梳妆盒的结构和尺寸,重新修好自然需要把盒子完全拆开。
季长庚拆了一大半,却在底座的位置犯难了,不知道是用什么办法连接的,一丝缝都撬不开。
他擦了擦汗水,对上女儿纯真清澈的大眼睛,难得有几分害羞,于是——
“秋樱,出来帮个忙?”
夫妻是一体,他干不了的事,那就靠媳妇了。
毕竟比较力气,他们家排第一的人是林秋樱。
林秋樱出来,听到要帮忙的事后,利落地拿起锥子对准缝隙,猛地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