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之本身去拼凑不安的方式,可当他要奔向那个人的时候,本能掀起的风暴瞬间停息了。
眼波一转,什么都没有了。
比狂风骤雨更惊人的是滔天的平和,振聋发聩的平静,明月一时错愕。
下一刻,携风而来的话语在说——
“我去陪她。”
然后——然后他一翻墙就回去了,只留下明月一个人站在墙脚下经受着夏风的照料,好几天没洗的头发被撩到他的脸上。
莫名的。
明月突然感觉自己孤零零的,而这种感觉太过陌生,他好像是第一次有。
为什么!羡慕?
书生皱了下鼻子,拍打拍打身上的灰,快步去找药铺子了。
蒙汗药是吧,这他会买。
另一头季挽林好不容易从窗户边上头下来,屁股还没坐热,正要喘口气,思考下一步的对策。
嗖——一个人影从窗户那撑了进来。
!
季挽林猛地回头,就见那站了一个硕长的身影。
“李常春?你怎么回来了又。快走快走,外面好久都没动静了,万一进来个人就糟了。”
她的手还被捆着,一着急起身还左右晃了一下,刚一稳住就往他那走,要赶李常春。
那人的眼睛盯着她被捆着的手腕,抿了抿唇往前走了几步,等到了她跟前,就一边软化了自己的语气,挂上温润哄人的表情,一边伸长手臂虚虚揽了一下她的腰。
手腕被人抓住了。
季挽林感觉到他细长的手指在轻轻的摩挲粗绳之下的皮肤,弄的她手很痒。
轻轻的,她扭了一下胳膊。
有些烫。
李常春收回了手。
“外面的人我已经探查好了,你想带走的妇孺关在东边的一间旧屋子里,看守不严,这处府邸是盗匪的聚集地,安远一带最大的匪,领头人名为聚义。”
“他不在府里,管事的不在西边的院子,一时半会不会有人来。”
李常春看向季挽林的眼睛,她好像还是不赞同,他往前倾了倾身体,让姣好的容貌离她再近一点,去分走她的注意力。
他的语气又低了一点,有些沙哑。
“别赶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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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还有一章,稍晚一点
第51章 季挽林高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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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挽林还能说什么, 反驳的话被他漂亮的脸无声的摁灭了,她一扭头,放任李常春留下。
他轻轻的吐出一口气, 按了按心口。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思考方式, 两个人有两个人的手段。
李常春并不是个痴傻的莽夫,他翻进柴房之前绕着整个聚义帮环顾了一圈,聚义帮共有四个院子。
西院和东院虽然是两个朝向却是连在一起的,这就是为什么季挽林可以听到女眷的声音, 北苑和南苑更为别致, 北苑景致装横较南苑更为用心,约莫着聚义和部分管事的住在那。
按照季挽林的设想,她先吸引火力, 引得管事的现身,然后和李常春他们里应外合,将众人围困住。
明月已经去买药了。
现在还不到吃晚饭的时候, 有大把的时间去将药下在府内的水源里, 等到他们炊事的时候, 便将大量的药下到饭菜当中。
若是有漏网之鱼,人数也不会过多, 李常春直接解决就好。
“有没有水井?他们要是用水的话,应该要从井里打吧。”
“有,在东边。”
“好,等拿到药, 你小心些,下到水里。”
李常春闻言点头,他端坐在季挽林的身旁,身形明明很有差异的二人竟看起来莫名的和谐, 一时没人说话。
季挽林好像想起了什么,下巴微微扬起,“买的是迷药对吗,不要伤他们性命。”
“是迷药,放心。”
她小声‘嗯’了一句,拖了长腔,显得声音有些哑哑的,可以做的事情都做了之后,季挽林才感觉自己的大脑轻快了些许。
一空下来,先前被忽略的不适愈演愈烈,她感到有些头晕。
可能是柴房太闷了。
季挽林想抬手摸一下自己的额头,刚一动作,就被粗糙的麻绳勒了一下,她这才发现自己昏了头,忘了手一直被束缚着。
“怎么了。”身旁的李常春察觉到她的小动作,低下脖颈去瞧她的脸。
这一瞧便瞧见了她脸上的潮红,李常春神情一凌,清隽的脸直接冷了下来,起身,蹲在她的面前。
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捧住了她的脸,滚烫的温度传达到了他的掌心,连带着心口都在隐隐作痛。
李常春抿了下唇,“挽娘,你发热了知道吗?”声音很轻怕凶到她,但一丝气恼和焦急还是轻易的被人听了出来。
她摇了摇头,小脸还被那人的手掌托着,像小动物在蹭他的手心。
额头的温度一烧起来就是拦不住的架势,季挽林有些没劲儿,干脆卸了力任由他托着她的头。
还挺省力。
烧的快迷糊的季挽林心想。
“我直接带你走,好吗,挽娘我先带你走。”李常春坐回她的身旁,把肩膀借给她靠着,好让她舒服些。
“我先将你送出去,再回来救她们——”
他试图劝她先走,季挽林不是个固执的人,他说话大部分情况都是好使的,但是这次小渔娘少见的驳回了。
“若是打草惊蛇,只会加重对她们的看守,没事的,我身体不适还可以放松他们的警惕,你一会和明月回合,等我将管事的注意吸引过去,你俩就分头进来……”
李常春不动声色的紧了拳,又无奈的松开。
“那就坚持一下,他们马上就回来了。”说完,他正了正自己的坐姿,好让她靠的更舒服些。
和书生约定的时间已到,李常春和季挽林交换了一个眼神,在她无声的催促下起身离开。
不多时,柴房门外响起了一片喧哗声。
王煜一副笑面虎的做派,没有束发难得的风流,他吊着笑眼迈进了西院的门。
第52章 季挽林逼问王煜(1)……
:
家中无老虎, 猴子称霸王。
聚义带了十多人去了酒楼吃饭,花天酒地为表,与官会谈为里。他们一众人声势浩荡的出了聚义帮的府邸, 惊扰了街坊四邻, 和跑堂吆喝的小厮。
也让直属下级王煜撒了欢。
他人是长得有几分风流的,若是细心拾掇一二,不勉强也说得上倜傥,只可惜他笑面虎, 黑心肝, 不是什么好东西。
人之三观不可跟着五官跑。
可怜街坊邻居的不少豆蔻年华都折损在他的手里,有的被他引诱,有的飞蛾扑火甘之如饴, 是谓自愿请缨。
这多少也有聚义帮的功劳,自打它强盛了起来,风头盖过了当地的富贵人家, 达官中户, 便让府里的每一个人都跟着抛光了一遍。
王煜作为帮派里的“门面”, 可想而知,好处占了多少。
聚义在的时候, 多少还能管束管束他,让他一次不要招太多人在府里招摇,惹得他眼烦。
王煜对大哥最是听从。
大哥在就收敛,大哥不在就该咋咋我行我素。
他心思精巧, 早就看出聚义打心底不想为难与他,可能是早年被女人坑害留了心理阴影,一次性见太多女人便眼皮横跳,额角飞突。
王煜唯大哥马首是瞻。
总之, 聚义不在就放鸟归林。
这不他外出行走了几月有余,那颗放浪形骸的心早已飞扬,前脚笑眯眯的送走了老大哥,后脚就前街后巷的招来了五六个衣着鲜亮的金钗之年,豆蔻年华。
坐在女人堆了喝了好几盏酒,才悠悠想起了西边柴房里关了一个人。
他是喝美了,一撩头发露出自己笑眯眯的脸,半推半就的放任身旁的美人替他擦拭。
眼角微红,王煜一醉酒,眼里的光彩比美人还要魅惑几分,他勾了勾手,手心上便扭蹭来了一张俏丽的小脸。
只是——
他眯了眯眼。
莫名想起了柴房里那个人。
季挽林是他掳来的,人流拥挤,三人分散后,她的神情有一瞬间的慌张,但很快就冷静下来,试图在人潮涌动的流民堆里找与她同行的人。
王煜看不过眼,一个潜身抢了下属的活儿,对着她的后颈就是一记手刀,临下动作前,还先拍了一下她的右肩。
她刚一回头,王煜左手一击,结束了这场没有硝烟的行动。
快准狠。
只是王煜没料到,那人一回头与他对上的眼睛是出乎意料的忧虑与灵动,好像他曾见过的最惊诧的湖也没有她的眼波盈润,好似兵戈止,一切不过是他的一场梦。
人山人海,西市像在闹大集,他蓦地僵住了,预想的“下一步”一下子被抽丝脱出了他的身体。
季挽林晕了。
她一倒,王煜才回神,下意识的向前半步把人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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