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愣了。
愣归楞,明月不是小渔村张大哥那样的呆愣之人,他很聪明,也有勇气。
愣完就点头了,然后季挽林也点头。再然后……二人都各自低下头去,各看各的书,好像没有事情曾经发生过,但有些事情确实发生了。
三人成团出走在即,他们在明,有人在暗。
在不为人知的阴暗小角落里,王煜带着一行盗匪已经等候多时了。
如果说,李常春季挽林二人投靠钱家镖局算得上顺利的话,第二次南行便处处是绊子。
南方乱的早,乱的彻底,到处都是草帽皇帝,南方的东南西北一边一个陈胜,一边一个武广。在北方,夫妻逃亡这个身份还算得上合适,越往南走便越危险,再加上多了一个明月。
于是三人化为兄弟,季挽林涂黑了脸成了小林弟。
游说拉壮丁不要太频繁,李常春的身高直奔五尺四寸有余,在面黄肌瘦身形佝偻的人群中非常显眼。这群“陈胜吴广”也根本不是什么有志之士,三五成群拉壮丁,你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谁管你放什么屁,你说,朝廷腐败,官吏混蛋,还能有人有力气唉声叹气。
为了有足够的人马打家劫舍,“陈胜吴广”们于是说,有米粥喝,饿了请跟我来。乌泱乌泱一群人跟着去了。
其实老铁当时玩的,也就是这一套。
有饭吃哦~
很好使,大家都饿的不行了,还管什么仁义礼信呢?
别管直不直得起腰来。也别管直起腰来有多高。别说胳膊有没有力气?也别说在暴乱中还有没有胳膊,都去就是了。
屡试不爽。他们就这样到处游说。遇到有点儿警惕心不跟着去的。那在人群当中非常显眼儿。
“哎,你!”为什么不跟着人群走?是不是有不轨之心?是不是偷藏了什么馒头想要到没人的地方大快朵颐。
于是所有人都会盯着那个人看。盯的他头皮发麻。盯着他浑身不着寸缕。于是像赶羊一样,他们就这样收获了大量的壮丁。
李常春不用逆着人群走,他的身高在人群中就足够显眼,再加上一左一右两个黑脸小弟。
冲突就这么来了。
一派的游说人,用布给自己捏了一个帽子,他找了一块儿。有台子的地方。那个台子其实说不上是台子,不过是一块儿很大的牌匾横倒在地上。
那人站在台子上。清了清嗓音,吐了一口痰。双手叉腰朗声道:“我们实在是受够了这样饥不果腹的日子啊。我们有力气,为什么不反了这天下呀!这样我们不就有米粥吃了吗?”
在人群麻木沧桑的边缘处,这人眯眼一瞟,盯上了,准备悄声离开的李常春和季挽林。他在台子上正准备大吼一声:“哎!!你!你们俩!”
暗道不好。李常春拉着季挽林,季挽林拉着明月三人拔腿就跑,这一跑台子上的人多疑,以为是别的流派的陈胜吴广。他一摆手,其余人作势就要冲上去围堵他们。
好巧不巧,就在这个时候。还真有一个别的流派的陈胜吴广过来和他们打擂台。他们抄着家伙,就和他们打了起来。
接下来就是一片混战,刚被游说的流民们也稀里糊涂的加入了进去。可他们什么都没有,赤手空拳。他们也什么都不懂,不知上击下稳。这处倒了一片,四处倒了一片。
趁乱,他们三人跑掉了。可是也不是回回都能跑掉的。
跑不掉,被追上了,就只能抡起棍子就是干。
枪打出头鸟。他们本就想低调行事。但棍子都轮到头上了,避无可避。
季挽林不能打,明月也不能打,但李常春实在能打。哪怕护着两个人,李常春仍能以一敌十。毕竟这些流派都是小门小户,真正能打的没几个不过就是凭借蛮力和鲁莽。
这样的流派对上流派。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但是这样的流派对上李常春,就是石头总比鸡蛋硬。
打一次架,这对于他们三人不是什么值得惧怕的事,毕竟李常春能打。
但怕的就是所有人都知道李常春能打。更怕的是,被人知道李常春身边有两个不能打的兄弟。
于是在目睹了一次混战后,季挽林心知双拳难敌四手,她和明月一合计,便让李常春收敛锋芒,三人更为低调,若必要关头只能出手,明月便拉着季挽林躲起来,李常春速战速决。打完架三人便离开那个地方,不敢多逗留。
李常春的计策是打,明月的计策是跑,季挽林的计策是又打又逃。总之,打完就跑,能跑就不打。
南行,就这样进行着。
第46章 殊途同归,你就注定是我……
盗匪一众人, 也就这么尾随着。
在无人察觉的到的阴暗小角落里,季挽林三人走一百米,他们便走一百米, 李常春解决了几场暴动, 他们便浑水摸鱼的度过几场暴动。
王煜一摆手,队伍就停下,众人四散躲避,一双双小眼睛观察着李常春的身姿, 时不时发出几声感叹, 被王煜白了眼才噤了声。
他们是真没见过和李常春一样能打的。
上次在护镖的时候就吃足了教训,没有万全的准备和手段,他们不会贸然上前进攻, 且最为关键的是,上一次和钱当家的进行争斗是为了抢粮食,他们这把可是为了抢人。
人没抢到, 再给得罪了。
那不是得不偿失, 南辕北辙嘛!
陈达就候在王煜的身旁, 随时听从上司的调令,他有些想不通他们在干嘛, 但他主打的就是听话,无条件服从,毕竟王煜笑面虎的大名他是不敢惹的。
王煜的机敏,陈达也是很服气的。
他在心里琢磨了琢磨, 一边抬头悄悄打量王煜,王煜本人正趴在一个旧商铺的破菜架子上,神情专注的看着李常春扫腿打趴下了三个人,目光火热炯炯有神。
就陈达的视线, 只能看到王煜的侧脸和他发光的双眼。
他撤回目光,撇了撇嘴在心里嘟囔:“别是被迷死了吧,臭男人有什么看的?”
不理解。
只能尊重。
男人打架有什么看的,不如从哥哥那里取点钱去花楼里找小娘子寻乐子,再不济,喊上兄弟们去酒楼里吃肉也不失为一桩美事啊!
陈达想到这,不禁感到有几分饿,他还真有些想念酒肉的滋味了,离开聚义帮时间太久,饥一顿饱一顿的太受罪,聚义老大的面孔在记忆里都美化的慈祥温柔起来了。
不过……他们一路南下,是不是离安远越来越近了?
下属的神思已经蜿蜒而行十万八千里了,王煜此时顾不得训下,他正因李常春而血液沸腾,神情激动,恨不得仰天对着苍天大笑三声,以表达自己无限爽快的心情。
从他带着两个随从,是的,季挽林和明月两个人就这么水灵灵的被当作了随从——自从他带着随从离开镖局,王煜便带着人在后方跟着,亲眼看着李常春在流民暴乱中冷静自持。
不愧是我相中的人才!
下手快准狠,不留情,王煜眼光狠辣,看出了李常春在磨练中竟然力道越来越老练,出手、击晕、收手,一气呵成。
假以时日,定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盗匪啊!
其实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经是在王煜的意料之外了,按照他最初的设想,此时盗匪一众人和李常春应该都在镖局围谈才是。
李常春离开的那一天,王煜正在镖局外准备“一进宫”。
是的,他准备直接去镖局抢人。
如果钱当家的不放人,他就带着兄弟们包了镖局,王煜觉得李常春如果是个聪明人就应该“弃暗投明”不需要他下过多的口舌功夫。
一撩袍,他正准备闪身从镖局后面的巷子里出去,就听见几声临别祝语传来,李常春三人离开了镖局。
王煜一时僵住没有上前,准备观察一阵伺机再动。
这一观察就延续了一个月,夏天彻底的热了起来,赶路的众人都大汗淋漓,晕头转向,本应是容易心生烦躁的气候,王煜却越观察越心神凉爽。
千算万算没想到李常春竟是要往南边走,王煜笑了一声,又哼哼的不知道在说什么,他确实长得不错,阴气气的笑也硬是透出几分邪魅来。
殊途同归,你就注定是我们的人!
还好季挽林听不见他人的心声,要是让她知道有人心心念念的要拉李常春入匪,她定是要气急了的,哪能和现在一样不急不躁的赶路。
夏天有些热,但比起后世的高温还算可以忍受,季挽林上辈子读书的时候,姨妈嫁到了南方,邀请她去休假,正赶上湖北高温,给季挽林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在某种意义上讲,耐热是一种精神。
而季挽林早在几年前就建立了强大的耐受力,再加上她身子亏空,怕冷不怕热,元仁年间的夏天,不过是洒洒水,洒洒水啦。
明月就没这么能忍了,不知道为何他一个书生竟体悟不了“心静自然凉”的道理,一边赶路一边哗哗的流汗,脸上蹭的灰都一绺一绺的,看起来有几分滑稽,把一旁的季挽林李常春二人看的发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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