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乱世枭雄黑化前_乔和里【完结】(21)

  李常春闻言,握紧了她的手,又哈了一口气,不假思索的应道:“听挽娘的,我们向南走。”

  飘雪千里路,一夜入春来。

  这是季挽林梦里才会出现的场景,现实却是走不完的路,看不到头的徒步。

  常春挽林二人依旧背着离开小渔村时带走的包袱,书信和银两揣在怀里,为了护身李常春带了刀和一柄短剑,巨弓太大,不适合长途跋涉,恐招惹旁人的打量,惹来杀身之祸。

  他们一路南行,将霜雪落在身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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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重复了,修改了一下所以字数极其的少。

  目前在榜单无法大改,等下了榜就把这章的内容和其他章节并在一起。

  第23章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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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比北方乱的早些,秩序和规则都被野路子敲碎了,尊卑被重新定义,谁有拳头,谁的拳头硬,谁是大老爷。

  越往南行,路上的盗匪越多。

  且都是真枪实战的来,棍子是真的往人身上试,刀枪也是真是不长眼睛,路有冻死骨,也有不全尸,丢了性命,也失了钱财。

  李常春和季挽林一路相伴而行,也没少遇到乱子,他们看着年轻,衣服行囊的齐全,极易被贼人盯上,前来试量的都被李常春打了回去,一次两次的磨得少年心性越发的冷漠,下手的动作也越发干脆凌厉起来。

  那柄未开刃的刀剑,被第一抹血擦亮了。

  断壁残垣,淹没在尘土之下,细小的灰尘,空气中的蜉蝣都卷着一股血腥气。

  唯一好些的,便是南方确实要比北方暖一些,二人过了南北交界的地带,雪气便摆脱在身后了,一路远行,盘缠早已吃空,饥寒交迫。

  难民堵在街道口,呻吟着,面目枯瘦,季挽林哪怕一路上见多了这样的场景,但是十人相争的画面依旧刺着她的双眼,隐隐痛锤着她的胃,季挽林伸手拽了拽李常春的袖子,往他身后躲了躲。

  那个脸上都是乌青的妇人又闯进了季挽林的心里,仿佛站在她的面前。

  季挽林感到难堪。

  李常春身形高大,足以将小渔娘的身形遮掩住,不动声色的将她往后又掩了掩,少年伸手将她的手腕握在手里。

  掌心温热,季挽林的情绪在心跳声中减缓下来,她抬头看向他,只见他神情冷淡,目光锐利的环顾四周的环境,身躯稳稳的将她护在身后。

  轻轻的摩挲着指尖,季挽林掩下眼眸中的情绪。

  不论什么年关地带,富贵人家也是有的,大发国难财的粮米老板,最不缺的就是粮食和钱财。整车整车的粮食也需要人去护送,于是,镖局之类的营生也是一条不会饿肚子的好出路。

  不过没几家干的就是了,秩序都乱了,谁乐意去干着坏不坏,良不良的活儿。

  桂园就只有一家接,当家的姓钱。

  季挽林和李常春是赶路的时候,偶有一次歇脚,听闻有人谈论钱家的镖局。

  钱家是有些真本事的,护送的财物,粮食,或是贵人,从未失手,逐渐的在世道里站稳了脚跟,打出了名气。

  吃得开了,能人武士也就接续的上门,求的不过是一个定点,让饱经飘荡风云的生活有一个落脚的地方。钱家多少讲道义,有规矩,散客也不会亏待,这已经是很好的东家了。

  再多的,也不必求了。

  季挽林看中了这一点,准备寻一个好时机上门拜访。

  出门在外,“海神之子”的名头不好使,二人化为夫妻,由李常春出门登门。

  在李常春出发前,季挽林趴在他耳边小声嘱咐了些什么。

  坐堂之上,一个衣着毛领的中年壮汉中端详着面前站着的人,少年模样,身上的衣衫破旧,沾满了灰尘,脸上也积着长途跋涉的疲惫神情,他虽立于堂下,周身气度却不折一分,神情也不带顺从和祈求。

  当家的定神盯住他,李常春也不显得慌乱,钱当家的抿了一口茶,暗暗点头,不动声色的思量着。

  此人并非池中之物。

  “小兄弟,本事如何,一试见分晓。”

  这是一句场面话,自打李常春进门开始,当家的便观察着他,步伐扎实,身形挺拔,是个练家子,且对于堂前,丝毫不慌乱,这等淡定的好气度少有人具备。

  是个好苗子。

  但钱当家的转念一想,此等人物只可结交,不可收为己用,一是自己无意向宏大目标,只在局势中稳占一隅,足以安身即可,莫要耽误了小兄弟奔赴大好前程。

  二是……

  这少年虽未锋芒毕露,但神情多冷漠,看不清面容,但五官却是俊俏的,天庭饱满,是贵人之相,凭借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当家的沉思……就怕此人一鸣惊人,招来事端,不好轻易收场啊。

  于是几息之间,当家的心中暗有定夺,他转了转手腕,又开口说道:“小兄弟,你看这样如何,你且在我这里谋一个闲散的职务,做些出镖护送的活儿,暂且安一安身,若有事情需要离身,你也莫要过多思虑,告知我一声便好。”

  当家的话说的巧妙,听起来是招揽的意思,却又不欲留人,李常春将话在心中一过,想起季挽林的嘱咐,沉眸躬身,向当家的拜了一下,回道:“多谢当家的。”

  “只是,还有一事相求,内子身体抱恙,我们二人在外奔波许久,可否有一处地方供我们夫妇二人暂时歇脚,此等恩情,日后常春定会报答。”李常春似迟疑一瞬,又咬牙说出,说完身子躬的更低,低着头等待着当家的答复。

  闻言钱当家的却是诧异,又了然的笑笑,朗声说道:“没想到小兄弟你已成家,这有何难,与你一样携家里人前来投奔的兄弟也是有的,让小娘子与她们同住可否?”

  “多谢当家的。”

  钱当家的笑的眯眯眼,和颜悦色的顺着他的话接道:“小事小事。”没想到他已有妻室,有家室之人向来是有所顾忌的,看来不必过多担心他会引火上身,以至于将他钱家的小镖局给掀了了。

  又添一员虎将的钱当家乐呵呵的让他先去安置,转身去处理新的活儿了。

  最近有个粮食大商前来寻求庇护,若是事成,酬金想必是不会少的,毕竟现在最需求短缺的就是粮食了,钱当家的在心中暗啐一口奸商无良,大发国难财。

  退出堂外的李常春解决了安身的问题,快步向季挽林走去,接过她手里的包袱。

  因着镖局四处有人手,二人将戏演周全。

  “挽娘,先在这里歇一歇脚吧,日后要与其他妇人同住一段时间,我若有空就去寻你,莫要担心。”李常春声音是少见的温和,和刚才堂下判若两人,他的眉眼也柔和下来,掩去了锋芒。

  一旁的季挽林伸手顺了顺他的衣领,当真像极了在家等待丈夫的妻子,她柔柔的点头应好,还深情款款的看着李常春。

  少年的耳朵慢慢染红,默默的收紧了握着小渔娘的手。

  化为夫妻在外行走方便些,毕竟这年头流浪夫妇俩确实是不少,一抓一大把。李常春和季挽林在被劫了两三次后,就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身份的伪装和随机应变,遇到难民群就往脸上抹一把泥混进人群中。

  若是到了可以落脚的地方,李常春就担任起在外做活儿的丈夫,季挽林就是他时常生病的夫人。

  这话也没错,季挽林确实身子不大利索,在雪地里前行的时候发热了好几次,硬生生的挨过去了。

  总之,屡试不爽。

  钱当家的在某种层面上讲是个很良心的老板,衣食住行都管着,还开着家属院,这倒不是因为钱当家的有家底,府邸大。

  而是世道总是死人,逃亡,屋子就空了,钱当家的开着镖局,在乱世吃开了之后攒了些家底,将空宅子收入囊中后将连着的打通,进一步扩大了镖局,因着投奔的人大多居无定所,便将多余的房院分给了底下的兄弟们。

  小娘子们不多,都住在一个院子里,一个屋子睡了两三个人。

  季挽林和两个妇人同住,一个嫁给姓冯的,一个嫁了姓楚的。

  她也就喊着冯嫂嫂,楚嫂嫂。

  屋子不大,住三个人有些拥挤,但季挽林先前的大学宿舍比这更挤,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她长得好,性子也温柔,妇人们都很喜欢季挽林,再加上镖局氛围好,丈夫们是可以交付后背的战友,妯娌之间也相互扶持着生活,彼此照顾。

  没什么勾心斗角。

  院子里的嫂嫂们都是南方人,说话带着江南水乡的音调声色,那叫一个温柔乡,季挽林身处其中,将李常春扭头抛在了身后。

  在真正的床上,裹着被褥入睡的季挽林沉沉的睡去,终于不再是星月同眠,天地为席了。许是太久没能安心的睡个觉,她久违的做了个梦。

  “梦里在战场,狼烟四起,旌旗破碎,大地被鲜血浸透,刀枪冲锋对抗的声音在不远处嘈杂的响起,毁天灭地的悲情压倒在战场上,季挽林浑身僵硬,血色在脸上悉数退却,但似乎没有人发现她,士兵们直直的穿过她的身体,向前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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