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猫语才能拯救世界_郑关耳【完结】(152)

  那一天,安平干脆想把常喜乐的名字从生死簿上划去,因此和谢无涯大打出手。

  “你疯了?你以为名字从生死簿上被划去是什么好事么!你如果真做了这样的事,我向你保证,她一定会恨你。”谢无涯护住那本册子,死也不肯叫安平碰到。

  安平须臾之间已经想明白了其中的利弊,他没再执着抢生死簿,只是依然和谢无涯痛痛快快地切磋了一场。

  “她很重要,对整座山城来说。”切磋到了尾声,谢无涯突然没头没尾地说了这样一句话。

  安平临走时,谢无涯提醒他:“劝你最好别把这件事告诉她,也别想着逼她离开山城。”

  安平停下脚步,没有回头,也没问原因。

  谢无涯则难得放下手上的公务,在一片狼藉中坐在地上,为自己斟了一杯酒。他举起酒杯向天,原本是要敬给明月,然而地府的天上全是漆黑的云,他就干脆又仰头喝了。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呐……”

  安平没有告诉常喜乐这件事。只是既然她的名字出现在谢无涯的生死簿上,就说明她死后由该地界的地府管辖。所以才要她答应自己在二十三日之前离开山城——人不在山城,自然也就不会死在山城。

  “那么,你怎么又同意她留下了呢?”老道人笑着,语带调侃,像看见一路带大的晚辈终于长大了。

  安平沉默一会才说:“她是自由的。我怎么能替她做决定呢?”

  就像谢无涯提醒的那样,假若安平将常喜乐的姓名从生死簿上划去,那她从此就跳出轮回,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不死人。

  这究竟是福是祸,安平又怎么能为了保住常喜乐的性命替她做下决定呢?

  安平低头一笑,笑自己和师父待了这么多年还是堪不破,最后只是说:“我说过,她去哪,我就去哪。大不了就再去地府抢一回人。”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老道人笑着叹了口气,神情之间并不意外。他这个徒弟,外表看着最乖顺不过,内里却极为桀骜不逊,有主意得很。

  安平只出来这么一会就要回去了,临走时,他看了眼老道人,问他:“你的身形越来越模糊了,我找时间去修缮你的道观吧?”顺带再供奉一下他这师父天天倾情安利的那位神女。

  “都是这月光太暗了。”老道人摇头,摆摆手对他说,“你管你的去吧,有空时来给笑语娘娘塑个金身,我就阿弥陀佛了。”

  安平进门前,犹豫了会儿,还是问:“阿弥陀佛是佛教的说法吧?师父您这修行是否有些混杂。”

  回应他的是砸在门框上的一把扇子。

  安平笑了笑,他走回房间,轻手轻脚地关上了门。

  床上的女孩依然熟睡,他望着她的脸颊,眼中带着说不尽的温柔。

  第128章 第三个愿望她分明没有开口

  陈家的工程是最容易解决的一件事。常喜乐和李川流他们大致讲了事情经过后,一纸通知直接到了陈家。

  陈荣坐在沙发上,把那张纸随手扔到地上,看向站在一边的儿子——陈墨芯:“说吧,怎么回事?”

  “我们工程队的动静大,附近的学校和居民觉得扰民,向警察举报了。”陈墨芯低着头,冷静地向自己的父亲汇报。

  “施工哪里有不吵人的?这简直荒谬!难不成这工程还不做了不成?”陈荣听完就发飙了,手上没东西扔,就从茶几上拿了个杯子扔出去了。

  “已经协商过了,我们就等到附近学校的学生全都考完试,未来控制好施工时间就行。”陈墨芯解释情况。

  “那是什么时候?”陈荣不耐烦地问。

  “小年夜后,学生们就都回家了。”陈墨芯恭敬地俯身把杯子捡起,随后在茶几上放好,他意有所指道,“施工时间延长,对我们也不是坏事。”

  陈荣一想,也笑了笑。

  施工周期越长,能拿的“补贴”就越多,捞到的油水也更多。

  他站起身,拍了拍陈墨芯的肩膀,叮嘱他:“你大哥不在,我这段时间忙着别的事,你多盯一盯。”

  “当然。”陈墨芯应下,随后便离开了房间。

  陈荣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他的这个小儿子,最近不知结交了什么大人物,不仅日进斗金,就连整个人的气质都有了变化。从前最多是喜欢装装样子,自从那次进局子被他捞出来后,整个人都显得越发阴森冷毒了起来。

  啧,一点也不像他陈荣的儿子。

  尽管争取到的结果只是延缓动工,但常喜乐她们要的就是这个时间差。二十二日晚,常喜乐和安平就已经提前来到了距离常乐山头一百米的树林间。

  出发前,杨瑰司还有些不甘心:“为什么我不能去呀!”这种危险的事,常喜乐居然要撇下他们自己孤身前往,简直太见外了。

  常喜乐正要解释,书念已经抢答:“笨。佞狐又不是傻子,我们这么多人杵过去,它岂不是一下就发现了!”

  杨瑰司有些担忧地问常喜乐:“那你去的话,没事吗?”

  常喜乐亲身给她示范了一遍。

  在常乐山某个小山谷内有一条蜿蜒下流的小溪,山谷中有许多蝴蝶翩飞,因此称为蝴蝶谷。常喜乐走进去找了块石头坐下,蝴蝶们像是完全没有看见她一般,甚至有几只停留在她的头顶和肩膀栖息。好像对它们来说,常喜乐和山间的一块岩石没有任何区别。

  “怎么做到的……”杨瑰司她们远远看着,不禁咋舌。

  这件事还是安平发现的,常喜乐似乎和自然间的许多东西都相性很好。就像观月台采风那次她轻易就遇到了萤火虫;两人在林环湖相遇,常喜乐为安平拍下那张照片时,路过的鸟儿也随意停在她的肩头。她的出现就像轻风拂过一般寻常,好像她原本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似的。

  杨瑰司服气了,随后她又指了指安平,问:“那他为什么可以陪你去?”

  常喜乐指着安平,挑挑眉:“你还记得他是什么吗?”

  猫类,行走间悄无声息,擅长隐蔽。

  “好吧。”杨瑰司这才点了头,“一定要平安回来。”

  “当然!”常喜乐和她拥抱了一下,转头看向靠在观门口的唐柚,张开双手问:“抱一下不?”

  “肉麻。”唐柚说着,上前抱住了她。

  随后她直起身,在常喜乐的掌心画一个手势术法,问:“有印象吗?”

  常喜乐感受了会儿掌心的触感,有些不确定地说:“是不是在你给我的册子上有记载过?”

  “行,你认真读过我给的书了。”唐柚说。

  常喜乐闲来无事时经常拿这书翻看,看也看熟了:“但我不太了解它的作用?”

  “遇到人被鬼魂附身时,该手势可以驱逐不属于原身的魂魄。”唐柚言简意赅。

  “好!”常喜乐用力地点点头。虽然她原本是打算用勾魂索把佞狐从威瑟尔的身体里赶出来的——只是这样也许会对身体原主造成一定损伤。

  似乎猜到她在想什么,唐柚冷哼了一声提醒她:“别太依赖地府给的东西,一堆三无制品,还年久失修,什么时候坏了都不知道。”

  常喜乐汗颜——看来小姨虽然和谢无涯是旧相识,但真的和地府关系很差呢。

  “我没法跟去,你要多保重。”唐柚拍了拍常喜乐的肩膀,说,“去吧。”

  常喜乐和安平在一个灌木丛里提前一晚坐下了。这期间,哪怕有蚂蚁咬她的手心,有蛇从身边经过,她都没有动弹分毫。

  于是露水打湿她的衣襟又随风被吹干了,枯叶和落花掉在她的发顶,引来蜜蜂光顾。

  她的身上完全是这座山的气息,哪怕安平来了也未必能感受出这里正坐着一个人。

  到了二十三日傍晚,日与月你方唱罢我方登场,等夜幕逐渐占领天空,天边悬挂着的果真是一轮红月。

  常喜乐只是静静地等待着,她与安平手拉着手,感受到自己的手心在冒汗。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一个戴着帷帽的男人出现在了山头。他凝望那红月许久,随后举起双手,弯下身体,做叩拜状。

  如此反复了几回,他又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个白楞楞的东西顶在头上。常喜乐眯着眼睛细看了一会儿,突然间觉得全身汗毛倒竖。也就是这一刹那,安平紧紧攥住她的手,是在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

  常喜乐直直地瞪着那个男人,他头顶上赫然是一具头骨,那头骨上原本的血肉已经被啃噬得相当干净,此刻那空洞洞的眼眶仿佛和常喜乐遥相对视一般。

  那会是人骨吗?常喜乐不敢细想。

  红月慢慢转移到了夜空的正上方,显得极为大和圆,这也是其月华最盛的时刻。山头的那个男人虔诚地跪拜在地上,全身轻轻地发着颤。

  这是距离佞狐变强之前,最弱的一刻。

  安平的指尖在常喜乐的掌心轻点了一下、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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