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夷都不需去看那坛上的贴条,便知道这酒非比寻常。那馥郁的酒香,不是几层泥塑就能封得住的。
孟子煊见昨日辛夷没喝几杯便醉了,猜想他多半还是不宜饮酒,因此特特儿道:“这酒名为叫西凤,是顶烈的一种酒,极易醉人。我看,咱们今天还是小酌为宜,倘若喝醉了,不知又要睡上几天,岂不耽误咱们说话?”
辛夷并非嗜酒之人,比起喝酒,他更喜欢和孟子煊聊天。不拘他说些什么,只要能听到他说话,在辛夷看来,便是这世上最为有趣的事。
有清风,有明月,还有知己好友,想要不喝醉,其实是一件很难的事。
所以,第二天,李朗中几乎是心如死水一般地看着一身酒气的孟子煊,一边揉着太阳xue ,一边陈述着自己的症状,“头疼得厉害,像是要裂开了一样。李叔叔,我是不是,犯下大错了?”
李朗中已经被刺激得麻木了,倘若换成是别人,他大约早就撂挑子不干了。不过,眼前的这位……李朗中强自按捺住心中怒气,将两指探在他的脉上。
“也不算多大的错吧”,李朗中冷冷道:“就是再来那么一两回,也就不必治了。早日选个风水上佳的宝地,待在那儿等死就成。”
要说嘴巴毒,还得是太夫。孟子煊甘拜下风,继而诚恳悔过:“我再也不敢了,还请叔叔帮我这一回。有没有好药,先给我吃一颗。哦,对了,我还有一位朋友,眼下不知醉得如何,劳烦叔叔,随我走一趟,一并去瞧瞧他吧!”
对于这等买一送一的无礼要求,李朗中简直无言以对。果然,人都容易恃宠而骄,这小子,如今是真把他当作府里的朗中随意使唤了!
辛夷其实喝得并不多,孟子煊担心他不宜多饮,极力劝住了他。
所以,当孟子煊来到他所居的小院,着人进去通禀后,本以为且得等上好一会儿。不曾想,不过片刻,辛夷竟亲自出来迎他了。
李朗中也见到了辛夷。
好在他是堂堂鬼医,见多识广,故而虽则辛夷一身的器械,他却丝毫不以为意,甚至连眼皮子都没有动一下。
辛夷甫然见着生人,其实是有些紧张的。不过,这生人似乎极为淡定,一点也没有被他吓到。
如此,真是再好不过。辛夷略略定了定神,客气施礼道:“不知这位长者,应当如何称呼?”
孟子煊连忙向他介绍:“这位,便是我昨儿向您提到的那位神医——李朗中。李叔叔的医术*冠绝当代,辛夷,你若是不介意,不凡让李叔叔替你看一看。”
辛夷早前治伤时,不知已经瞧过了多少名医。那种满怀希望却又失望的感觉,他早就受够了。不过,这位神医既是孟子煊带来的,他自然要卖他的面子。于是乖乖点头道:“那便有劳神医了!”
他身上的器械太多了,实在不便于太夫看诊。于是李朗中果断下起了命令,“那就请公子先行回房躺下,老夫要看看你的伤处。”
他的伤处,实在是丑陋至极,那么长的一道疤,辛夷其实很不愿意让孟子煊瞧见。不过眼下,似乎躲也躲不过去了。辛夷横下一条心,看就看吧,他都已经这模样了,还有什么好怕羞的?
侍者好生伺候他脱下上衣,又扶他面朝下趴在床上。孟子煊看着那条蔓延过整道背脊的疤痕,觉得仿佛同样也有一柄无形的利刃,在他的心里拉出了一条鲜血淋漓的口子。
李朗中一寸一寸抚摸着他的脊椎,时不时重重按压一下,问辛夷可有知觉。辛夷由头至尾只是摇头,心下却越发感到凄凉。就是这处伤,阻止了他对自己身体的全部感觉。他的身体明明是他的,却又不像是他的。
在漫长而细致地诊断过后,李朗中终于直起了身子,沉默地立在一旁,表情严肃,不发一言。
已经重新穿好衣裳的辛夷率先忍不住了,虽则他并不曾对这一次的诊断抱有任何的希望,但既然看都看了,是好是歹,总得有个说法。于是他道:“辛某的身子究竟还有没有恢复的希望,神医请直言高之。”
李朗中依然是一副无情无绪的冷酷面孔,连说出来的话都是冷冷的,“想要完全恢复,必定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是好生治疗,或许可令上半身稍稍恢复一些活动能力。”
孟子煊原本一直紧张得很。鬼医是三界内最为高明的太夫了,辛夷的好坏,似乎全系于他一言。
现在,诊断的结果出来了。比最好的情况差,比最差的情况好。孟子煊觉得惘惘的,说不清是喜是悲。
倒是辛夷,却是发自内心的高兴。能够恢复上肢的知觉,这已经是意料之外的惊喜了。
所以辛夷极为诚挚地看着李朗中道:“请神医务必帮帮某,神医大恩,辛某没齿难忘。”
孟子煊见辛夷神情激动,自然极力帮他说好话,“辛夷是我的师弟,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李叔叔,请您看在我的面上,一定尽力医治辛夷师弟。”
李朗中看向孟子煊,很是无奈地道:“我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好吧,只要你这位师弟肯老老实实在这里待上一年,我保管让他能自己端碗吃上饭。”
第164章
自此,辛夷便在孟子煊的国师府中住下了。
因之朔雪城地处偏隅,连小月所居的圣君宫殿尚且简陋,更别提国师府了。这样的府邸, 倘是放在富庶的中原地区, 只怕寻常富户的宅院, 都要比这儿宽敞数倍。
然而,辛夷住在这里,却觉甘之如饴。小亦有小的好处啊,两人的院落离得近,跨过一扇垂花门便到了。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到了晚上,夜深人静时,连孟子煊的脚步声,辛夷都听得清楚。
而况,庭院虽小,却处处都有孟子煊手植的花木。他似乎格外偏爱兰花,就在他窗前的那一小片方寸之地里,便拥挤地摆了十几盆。开花的,不开花的,在这寒秋的朔雪城,成了颇具生机的点缀。
万年之前,辛夷尚在鸣岐山上修行时,便尤其喜欢往孟子煊的小院里跑。在他看来,这三界哪儿都闹腾,唯有孟子煊的小院,可称得上是一处清净之地。当然,若是没有另外几个三界最为尊崇的神族子弟时不时跑来打扰,那便更好了。
如今,时移势易,沧海桑田。旧时故交,俱都散落四方,真真好不凄凉。好在,上天到底待他不薄,又令孟子煊回来了。两人久别重逢,还能同处一屋檐下,真乃三生有幸。辛夷打心眼里觉得,再也没有什么不足的了。
孟子煊呢,日理万机,实在是一个大大的忙人。因此,除却辛夷初来时,他陪他喝了一场酒,这之后的时日,能够陪伴他的时间,实在不多。
不过,辛夷倒并不在意。他当然知道孟子煊忙,且不说别的,单是那秘密基地里所藏的数万件法器,便够他分派好一段时间的了。
这六千年来,辛夷待在他不见天日的地宫之中,所做的事唯有一件,便是为天界造出无坚不摧的法器来。钟离亭当初为私情放走心魔元神,虽则也做了弥补之法,焚毁了心魔肉身。然而,他终究不能完全放心,生恐心魔狡诈,将来会有卷土重来的一日,故而心心念念,只想造出足以抵御魔族的厉害法器。
彼时,辛夷亦是万念俱灰,一心只想远遁红尘,逃往那无人的所在。因此,在他已无性命之忧时,便主动请命,愿意为天族研制一样足以压制魔族的器物。钟离亭原不愿他辛苦,更不愿他画地为牢,如此封闭自己,但架不住辛夷再三请求,他只好命人建造出这座地宫,又派了三千神兵仙侍,供辛夷支配使用。
不得不说,那地宫里所藏的法器,真真令孟子煊大开眼界。其数量之多,样式之奇,威力之大,均都出人意料。孟子煊总算明白了,为何钟离亭在天宫都丢失了的情况下,还能从容镇定。有这样的后招,确实是足以与心魔一战。
如今,落在孟子煊身上的难题,便是如何将这些法器运送到各处基地去。离心魔复活魔族大军只有不到一个月了,这一个月内,他必需妥善地做好一切战备工作,否则,万一魔军压境,天兵不知又要损伤多少。
总归,焦头烂额也不足以形容孟子煊的忙碌之状。有时候辛夷坐在院墙边,能看到那窗前的影子由日出直坐到日落。一封封密函从里间不断地递送出来,而这三界的局势,也将随着孟子煊笔下一字一句的圈点勾划,悄然发生改变。
好在,孟子煊即便再忙,也有一样万千年来雷打不动的习惯,那就是饮早茶。
不出意外的话,每天早上,孟子煊起床之后,都会坐在院中的小火炉前煮一壶茶。茶的种类不同,但都馨香四溢。辛夷也会准时准点的,去往孟子煊的小院,讨上一盏茶,和他共同消遣这难得清闲的时光。
孟子煊看着他颤巍巍捧盏的手,甚是欣慰地道:“李叔叔果然医术了得,这才过了几日,你便能自己捧盏喝茶,不必再借助那些器械了。”
辛夷亦笑得怡然:“这话,我也问过李神医了。李神医是个极为直率的人,并不忌讳坦诚相告。他说我骨髓已枯,筋络尽毁,要想完全复原,实在希望渺茫。但他也愿意助我一试,毕竟我是上神,原就有天生灵根。若是接续筋络之后,能恢复一些知觉,那便有枯木复春之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