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司巫_河广苇杭【完结】(29)

  “中了!中了!”嬴缃开心的直拍车轼。

  一出师便大获全胜,楚越与嬴嘉也很兴奋,路过的一位老大夫见三人已经有所获,在车上哈哈大笑。

  “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公孙与司巫真是后生可畏【4】。看来你我父子也要齐心协力,今日才能有所获了。”

  老大夫看起来年纪不小,发丝花白,但每一根都写满了不服输三个大字。

  驾车的中年男子笑道:“父亲所言甚是。”

  好一个上阵父子兵。

  “公孙,司巫,我二人先走一步。”老大夫朝她们挥手道别。

  楚越笑了,为老大夫加油打气道:“大夫老当益壮,一定能擒得猛虎。”

  随行士卒将她们的猎物收捡,三人继续在原上搜寻猎物,但转了许久,也没有看到猎物的影子,眼看太阳升到正空,日光渐渐灼人,她们决定先回去,下午再来。

  正午时分,众人在溪边扎营,短暂休息,嬴驷命庖人

  将新捕获的猎物烹饪。侍从搭起简棚,铺案设席,炽烈的阳光从帷幔的孔隙中透过,变得柔和。

  王后也被人接来,与嬴驷同坐上首。

  楚越和嬴嘉、嬴缃坐在一起,斜对面坐着嬴华、嬴疾、嬴繇三兄弟和他们的夫人,只是嬴华身边的席位空着,季孟夫人没有参加。

  楚越又看见个熟人,是孟守,他跟在嬴华身后。

  不知怎么,楚越又想起了白起。

  她今天见到了魏冉,又见到了孟守,唯独没有见到白起。

  疱人将嬴驷猎得的小鹿在溪边处理好,分割成大块,火苗舔舐铜鬲,蒸汽氤氲,骨汤的香气四溢,骨汤熬好,他们在俎上把肉块切成薄片,放入汤中烫熟。

  盆、碟、碗从一件罍(lei三声)状器皿中逐一被取出,几十件餐具被塞在一件器皿中,实在精巧,楚越的注意力被这巧夺天工的餐具吸引,目光炯炯盯着疱人。

  疱人麻利的将肉从汤中捞出,放在碟子中,又取出各种酱,盛在更小的碟中。

  侍从将烫好的肉分呈众人案上,嬴驷道:“寡人新猎之鹿,请诸位品尝。”

  众人举著,对这佳肴赞不绝口。

  老板亲手打的鹿,哪怕是生肉,都得说这刺身新鲜,举世无双。

  饭后,嬴驷稍作休息,午后又去猎场走了一遭,到了傍晚,上下满载而归,嬴驷很高兴,下令庆贺。

  篝火,燃了起来。

  晚上的餐食与早上不同,庖人将肉腌制后,放在铜板上,大火炙烤。肥瘦相间的鹿肉滋滋冒油,加姜、蒜、花椒,这和现代的烧烤只差一把孜然和辣椒粉。

  美酒一坛一坛搬来,打开。

  今晚的消费由秦王买单。

  烧烤加酒,边吃边喝,这是回咸阳以来,楚越第一次感到轻松与惬意。

  篝火熊熊,火堆边,臣仆拉起秦琴,这是一种类似二胡的弦类乐器,嬴驷被这乐声感染,以著击觞,低低吟唱起来,一旁大臣闻声,也跟着节奏而唱。

  “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生?神之听之,终和且平。”【5】

  楚越听出,他们在唱《诗经.伐木》,一首描写宴饮的歌曲。

  贵族之间,无论新朋旧友,亦或姻亲,都要互帮互助。这或许才是嬴驷此次游猎的目的,拉近和国内各方势力的关系。

  所谓欲成大事,必顺其心,凝聚上下,才能一鼓作气。

  大臣们上午吃了国君的鹿,下午又喝了国君的酒,自然也要对国君表示表示,纷纷将自己获得的猎物最珍贵部分,献给嬴驷。

  楚越和嬴嘉、嬴缃下午一无所获,于武功上,秦国上下都是卷王。

  六十多岁头发花白的老大夫,身手矫健,真能擒虎,令人刮目相看,十多岁的公子壮,一鸣惊人,开弓射箭,打下一只飞鹭。

  就连年纪尚小的公子荡与公子稷,都用陷阱与猎狗,抓到了一只草兔。

  打别人的猎物,让别人无猎可打。

  一天有一只麂,没有空手而返,已经是难得。

  麂最珍贵,莫过于皮,工匠已经将麂处理好,剥下皮来,献给嬴驷。

  嬴驷看了一眼那麂皮,望向楚越三人,夸赞道:“不错,还能有所获,可见我大秦女儿,毫不逊色于男子。这麂皮很好,寡人刚好缺一条革带。赐酒。”

  侍从为两人倒酒,三人起身,举杯敬嬴驷,嬴驷端杯,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老大夫红光满面的端着酒杯走了过来,“司巫!借司巫吉言,我今日真打了一只虎,敬司巫一杯。”

  楚越没想到自己随口一句话,居然真的成真。

  原本只是激励老大夫,谁知道老大夫真打到了虎,打到虎的老大夫,自然力压一众年轻子弟,成为全场mvp,不仅嬴驷夸赞,周围人也纷纷恭维。

  喜得老大夫脸上皱纹都多笑出了两条,人年纪大了,自然对天命有所敬畏,他于是来向楚越道谢。

  老大夫盛情难却,楚越端起杯子,和老大夫喝了一杯,老大夫十分热情,一定要将虎牙送给楚越,以做纪念。

  白得一颗虎牙,楚越很高兴,据说老虎为纯阳之物,能辟邪除灾,楚越决定将这虎牙做个挂饰,给嬴荡戴上。

  酒宴正酣,众人且歌且舞。

  在地上坐的久了,楚越感到不舒服,加之酒劲上头,脑袋有些晕,她于是偷偷对嬴嘉、嬴缃道:“我刚才看到那边有片莺桃,走。”

  战国人以樱桃为莺桃、含桃,莺鸟所含之桃,故得此名。

  三人拉着手离席,丛林之中,大片樱花、桃花、梨花盛开,红白相间,几株樱桃树早熟,挂满硕果,离地近的樱桃早被摘掉,只剩下高处树冠还挂着一些。

  嬴嘉想要爬上去,楚越制止了她,“会刮破衣服的,我帮你摘。”

  说着,她从袖子里掏出了弹弓。

  “这能摘到吗?”嬴嘉不信。

  楚越扬起下巴,对嬴嘉得意一笑,“看着。”

  看好了,她要露一手了。

  楚越捡起石子,对准了高处的樱桃,每发出一石,就有一串樱桃,从树上落下。

  “司巫姊姊,你好厉害!”

  姐妹二人的丹凤眼发亮。

  楚越第一次看魏冉打柿子时,也是这样的神情。

  古时弹弓也被称作‘射’,都是利用弹力,只是发出的武器不同,弹弓发出的是石子一类的小玩意儿,射箭发出的是羽箭。

  打兔子一类小猎物时,弹弓的优势明显于弓箭,体积小,便于荫蔽。就是杀伤力有限,用来玩一玩,打猎可以,作为武器进攻,就攻击性不足。

  楚越得意一笑,“等着,我们再摘一点,拿回去给大王和王后。”

  摘了樱桃,楚越见桃花盛开,又想摘几支花,桃树不高,伸手就能摘到,就在她伸手即将碰到桃树的刹那,整株桃树忽然颤动起来,落花缤纷,洋洋从她头顶落下,像是下雨一般。

  楚越回头,竟然是嬴华,他站在桃树下,踹了树干一脚。

  落英缤纷间,青年一身甲胄,独立桃树下,笑着望向她。

  忽然起风了,风卷花瓣,漫天飞舞,他们站在花海之间,世界,仿佛在这一瞬安静,时间停滞,倒流回许多年前的原上。

  少年嬴华捧起地上落花,洒在她头上,她笑着,伸出手,去抓空中的花瓣。

  暮春时分的原风醉人,吹起漫天花瓣如雨,楚越本就有些醉了,风一吹,愈发恍惚。

  她本能垂首,鬓边发丝与衣袂在风中翩跹,一朵花落在她衣缘,又滚落在地,她凝视地面随风而集的红白花瓣,低声道:

  “花落了。”

  嬴华还望着楚越,等着她脸上绽放出笑容。

  “堂兄。”嬴嘉伸手,在嬴华面前挥了挥,好奇的视线扫过嬴华,又看向楚越,“你看什么呢?”

  嬴华回过神来,微微一笑,“在想事情。”

  “哦,什么事?”嬴嘉好奇问道,楚越也抬眸望去。

  嬴华看了楚越一眼,慨然道:“在想我秦军果真厉害,区区一个公士就有这么好的准头,有公士如此,何愁我大秦不能荡平六国。”

  方才他过来时,刚好看见楚越在打樱桃,身手矫健,令人眼前一亮。少女骄傲明艳,脸颊微红,就是满树桃花,都不敌她的一丝风采。

  他原本还在生她的气,可看见她开心,一时不知怎么,居然也跟着笑了起来。

  总是这样,从第一次见到她开始,就总是这样。见她垂头丧气站在宫檐下,他就想走过去。

  那时他心头只有一个念头,不管做些什么,只要能逗她开心就好。

  楚越翻了个白眼,头也不回的走了。

  嬴华碰了一鼻子灰,恼怒道:“我还没跟你生气,你愈发不讲理了。”

  楚越置若罔闻。

  嬴嘉和嬴缃带着花与樱桃追了上来,三人回到营地,将摘下的樱桃与花,献给秦王、王后,王后很高兴,命人用瓶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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