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见月没有接触过这些事务,的确所知不多,她想得简单了。
“那怎么办,我都已经承诺他了。”
李见月后知后觉,难怪每次自己大言不惭说到这件事,洛沉都是不以为意,并不当回事。
“之前……宫里大乱,跑了不少宫人侍卫,那会儿人人自危,禁军也顾不上去搜捕,罗珲掌控京城后,为了揽权,换着花样残害朝臣,打压世家,根本不会去理那些小事,这么久了……”他语气倏忽变了,意味深长,“死的死,逃的逃,待日后新帝登基,想起来追究,也多半是找不齐的。”
李见月眨巴眨巴眼睛望着他,一瞬间福至心灵。
暗松口气之余,更多的是惊讶,他一向行事磊落,克己复礼,这样瞒天过海的主意,不像是他能想出来的。
“秦珺哥哥,谢谢你。”
李见月喃喃道,他虽说的轻松,但她知道,他们在京中的日子并不比自己好过,他能来陇州做刺史,其中艰难可想而知。
“跟我还这么客气,”秦珺面带笑容,伸手去抚摸她头发,李见月表情怔楞,头不自然的微微往另一边移了稍许,自己都未意识到。
秦珺动作一顿,改为轻握住她手臂,“不用怕了,以后有我在,我会保护你。”
窗明几净的屋舍内,一应摆设十分讲究,成套的青瓷花瓶,黄釉玉璧茶盏,紫檀木案上点着熏香,旁边是菱花铜镜,淡香浮动,铜镜内,倒映出小公主朦胧的面容。
李见月刚沐浴而出,周身热气未散,整个人弥漫着缭绕水雾,丫鬟春红帮她擦干头发,打开案上的红漆雕花木盒,挑了根金钗,帮她婠好发髻戴上。
“公主,膳食已经备好了,”另有个丫鬟从百鸟朝凤的屏风后走出,恭敬禀道。
李见月起身,先去用膳。
精致的菜肴让人瞧着就食欲大开,春桃帮她每样添了点,“大人特意交代,公主身子虚弱,宜饮食清淡,且不可贪食,待养好了,有什么想吃的,尽管吩咐奴婢。”
李见月含笑,“他去哪了?”
“大人在书房议事。”
想到那随军虎视眈眈,随时都会攻城,李见月忧心忡忡。
她用了碗虾仁粥,尝了几口小菜,便让撤下去,春桃端着盘子往外退时,她提醒,“先别倒,夜里我若饿了,热一热还可再吃的。”
“是,公主。”
李见月,“对了,给流民的食水可有送去?”
春红,“回公主,已经送去了。”
此时,叶家的人也刚拿到官府送来的吃食,大家都饿了几日,狼吞虎咽先填饱肚子。
禅房不够住,在庙里临时搭了一些草棚,好歹可遮风避雨。
叶茂咬了口饼,愁容叹气,“这以后的日子还不知道怎么过。”
本想着来陇州暂避,寻机找个营生,有口饭吃先把命保住就行,等局势稳定再回村子,可这陇州马上也要打起来了。
胡秀秀不像他那么悲观,“如今我们有吃的有喝的,有地方住,还有公主照拂,比先前饿肚子的时候强多了,日后的事谁能说得准,就算打起来,未必我们就活不了了,咱们有手有脚的,还能真的饿死了?明儿咱就去城里转转,看哪里有招工的。”
何丁香也道,“对,我还可以继续卖我的豆花。”
胡秀秀,“你不是说要去渝州投奔你姑母吗?”
何丁香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我姑母家只怕日子也不好过,我若能在这里自己养活自己,也不用再去寄人篱下,而且大家都在这,多少有个照应。”
连氏点头,“何娘子说得是,你有好手艺,走哪都不用怕。”
胡秀秀眼珠子一转,她对何娘子没有恶意,反而心里很钦佩对方的能干,只是她先入为主,更看好大哥和李娘子,不喜欢对方横插一杠,可现在不一样了。
她明白了李见月为何不选大哥。
那陇州刺史温润如玉,俊雅非凡,对公主爱护有加,情真意切,看公主的眼神柔得能掐出水来,大哥呢,脾气又臭又硬,整日也没个笑脸,有时候还对公主爱答不理的,就那一张脸能看。
而且,一个侍卫,一个世家公子。
云泥之别。
胡秀秀叹了口气,余光瞥向一旁黑着脸的洛沉,自从公主走后,他就一直是那副死样子。
“大哥,你不用去保护公主吗?”
她随口一问,后者仿佛没有听见。
连氏眼神有些心疼,替他解释,“公主说放繁儿自由,让他与家人团聚,以后,他就不是宫里的侍卫了。”
何丁香眸光一亮,喃喃自语,“原来他是侍卫啊。”
连氏没听清,“你说什么?”
何丁香,“我说公主人真好。”
那是个好孩子,连氏心想,只是与繁儿无缘,实在可惜。
“公主的未婚夫婿也是一表人才,两人瞧着很是般配,他们久别重逢,想来心中亦十分欢喜,”何丁香含笑道。
胡秀秀却脸色一变,“哎呦坏了,我之前劝她别执迷不悟在一棵树上吊死,说了很多他未婚夫的坏话,这要是让刺史大人知道了,我还有命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