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跟在金玉树身后,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劳东立立马跑了过来。
岁欢回头在他耳边小声道:“趁他病,要他命。”
厉承爵这状态且得伤心难过不问世事一阵子呢,这不正是好时机?
“明白!”
劳东立往厉承爵那看去,跟被朋友强行扶走的厉承爵对视上了。
若是以前少不了扇形眼神外加几句嘲讽,可现在的厉承爵眼底只剩一片死寂,一副心如死灰的死样。
扫他一眼跟没看到似的。
劳东立暗暗点头,确实是“弄死他”的好时机。
秦若曦嫁的是个书香门第的公子,婚后就搬走了。
厉承爵却还是整日在秦家门口晃悠,连班都不上。
可惜没人心疼他,全是趁机吞并厉氏产业的。
等岁欢生下女儿的时候,厉承爵都没从失去挚爱的痛苦中缓过来。不过厉氏被他的堂弟们接手了,总算稳住了没直接破产。
这是真实世界,哪有善心给浑浑噩噩的霸总好几年颓废时间,几个月都够他们瓜分好多次了。
等岁欢的女儿金宝银上小学时,厉氏才被彻底从四大家族拉下来。
等金宝银上了初中,金玉集团也终于被人称为金氏,混进五大豪门之一了。
虽然资产底蕴跟另外四家比还差点,但银家和简家愿意托举啊!
再加上金氏跟上面的友好关系,也算是五大豪门中另辟蹊径挤进去的一个。
金宝银上大学的时候,金玉树夫妻俩退了下来。
他们确实做到了当初跟银翼说的话,没有把产业给外孙女,而是找了专业的经理人,股份全部给了岁欢。
外人看来挺不可思议的,这么大个集团,如果有接班人,一般人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交给外人的。
哪怕他们不信任女婿,那给外孙女是一样的啊!
外孙女可是姓金的,跟孙女没两样。
再说这个外孙女从小就是别人家孩子,特别优秀。又已经上了大学,没几年就能接班了。
可金玉树夫妻俩还是不顾所有人劝阻,做了这个决定。
并且退休的第二天就跑去环球旅行,一群不知什么心思想劝他们的都找不到人。
银书棠如今是银氏板上钉钉的接班人,她哥做什么赔什么的特殊能力,到底被家里发现了。
银家也没有重男轻女的意思,老大不行就老二上,于是快乐的银书棠变成了忙碌的银书棠。
虽然她也不是什么经商天才,但人聪明,至少落她哥二里地。
她得知了金家夫妻的做法,趁下班时间来找岁欢八卦。
即使变成牛马,也没放弃过爱好,也算不忘初心了。
“金外公他们真帅啊!简直是感动华国好父母!”
岁欢翻着手里的相册选珠宝,得意洋洋道:“那是!我爸妈说了,我才是他们的心肝宝贝,谁都替代不了。”
等女儿长大如果喜欢,岁欢会给女儿安排进公司的,但手里的财产得等她老了才会传下去。
“不过宝银是你和小叔叔的独生女,其实在外人眼里跟给了她也没区别,你还是注意点。”
岁欢疑惑看向银书棠,“为什么这么说,有人打宝银的主意?”
银书棠表情微妙,语气异样。
“顾家越过顾泽给他的婚生弟弟订了婚,但他弟弟喜欢上了个贫困生……”
岁欢听银书棠讲了个长长的八卦后,悟了。
这是下一代的霸总狗血故事,又开始了呀!
不过她倒是不担心宝银,以银铄从小的耳提面命,再加上稍微遗传了点她的力气。
真闹到宝银面前,这些小霸总们会被她捶爆吧?
【第十三卷:冒领救命之恩的恶女】
第347章 冒领救命之恩的恶女(1)
天空中乌云密布,一位荆钗布裙的豆蔻少女,正逆着人流往山上走。
这种天气上山无疑危险又找死,可路过的人没一个劝阻她的。
因为少女的家就在半山腰上。
这小少女虽穿着寒酸,可一张小脸属实花容月貌,才十二三岁的年纪,就已经有绝色之姿了。
不过也没人对她投去任何目光,大多数当看不见,个别有几个厌恶皱眉的。
因这漂亮至极的少女,是个“鱼肉乡里”“横行霸道”的小恶霸。
小恶霸察觉到不友善的目光,目光刀子般的射向那人。
那人连忙垂头,却因没看路拌了个狗啃屎。
小恶霸哈哈大笑,周围人敢怒不敢言。
知道为什么不看她了吧?
实在是她的感觉太敏锐,他们又装不出友善的眼神,所以干脆不看。
要问为什么一帮上山砍柴的大男人,会怕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娃。
无他,打不过罢了。
小恶霸是山上猎户捡来的弃婴,却天生神力。再有猎户教导的几分身手,那是打遍村里无敌手的存在。
她八岁时猎户因意外去世,想打她主意的都被她收拾了。
还曾有人成功卖了她,可她没几天就跑了回来。没多久那家人就着了火,一家子整整齐齐都见了阎王。
他们都知道是谁做的,奈何报了官也没查到什么。
甚至因为小恶霸的身手,衙役们对她都很有好感,后来竟成了她的靠山。
否则怎么会任她鱼肉乡亲却不告官,皆因她把从他们这抢走的大部分东西都上了供。
小恶霸岁欢拎着刚从村子里“摘”的菜往家走,边走边接收大宝整理的“剧情”。
这次的原主不是小可怜了,是个小坏蛋。
不过在岁欢看来,更像是以恶制恶。
又没杀人放火,也没打死打残的,不过是三观略歪不肯吃亏罢了。
但谁让她是女孩呢,不肯吃亏在世人眼中就是罪大恶极了。
“罪大恶极”的原主未来很惨,年纪轻轻就被人弄死。死后还扔给野狗,尸骨无存。
起因是在今日,原主上山回家时,碰到了个重伤昏迷的少年原风华。
她见原风华长得丰神俊朗,穿着也普通,就把人捡家去了。
本想捡个童养夫,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嘛。
谁知原风华竟有狗血身世,是京城侯府流落在外的小公子。
仗着救命之恩的原主高兴地跟着原风华回了侯府,可幻想中的好日子没来,全帮原风华挡灾被罚了。
等原风华站稳脚跟,原主以为好日子终于要来了,结果她冒领救命之恩的事传遍了整个京城。
一片骂声中被赶走的原主本想回老家,却在途中被原风华派人杀害,还嘱咐让她尸骨无存。
原主不知为什么会这样,在她心里她确实把原风华带回家照顾了,是他的救命恩人没错。
可其实原风华在遇到原主之前就被人救了,是原主同村的少女给了他吃食,还为他上了药。
那少女怕坏了名声,并没有把原风华带回家去,只是跟他约定给他送饭。
而他从少女口中知道,害他受伤的陷阱是原主做的。知道原主独自居住,这才盯上了原主。
后来见原主貌美,更是起了心思把人带回侯府。
他知道将要回去的地方是龙潭虎穴,不忍让真正的救命恩人被害,就换原主替他们挡灾。
原主也真被原风华的仇敌误认成他心尖上的人,平白受了数不清的折磨与苦楚。
然而等原风华终于在京城立住阵脚,却立刻和那位经他悄悄接济,顺利在京城落户的真救命恩人相爱。
还为了能让心上人光明正大地嫁给他,把曾为他吃苦的原主描绘成恶毒善妒,抢夺功劳的恶人。让爱人踩着原主这个污点,风光上位。
“这男的是这个小世界的天命之子?”
很像古早文里典型的双标男主,对别人冷酷无情全是利用,却对女主一心一意,全部温柔只给她一人。
大宝点点小脑袋,“没错,救命恩人也是天命之女。这个世界的金手指也在她身上,是个厨神系统。”
岁欢一听,下一秒就伸手在空中抓了把。
天命之女的厨神系统,瞬间就被她捏在手里。
“林清欢用厨神系统帮了不少人,后面发家致富去京城开店,不仅有原风华的保驾护航,还有王爷皇子,不少都是她的忠实顾客。”
岁欢摆弄着厨神系统,发现是根据好感值获得奖励的。
她可不想当厨子,便把没什么用的金手指扔进了收纳箱。
“天命之女的天命破了一半,去会会那个天命之子吧。”
林清欢不知道原主的遭遇,因为原风华展现给她的全是好的一面,但也不耽误岁欢不喜欢她。
直到岁欢走到家门口,才看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少年。
怪不得原主把人弄家去了,这跟送上门有什么区别?
“也不好看呀,尖嘴猴腮,一看就是个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