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森还是那个骄傲的闫森,因为过分的爱惜羽毛,所以甚至不允许他人抨击曾经和他有过亲密关系的人。
我轻轻地勾了一下唇角,闫森和他的朋友因为背对着我,所以没能看见,只有程娜看到了这一幕,一脸诧异地微微张大了嘴。
袋子摩擦的声音传来,估摸着两人大概已经离去,我转过身,却不期然撞上了闫森的视线。
狭长黝黑的眸子凝视着我,我亦回望着他。短短的对视后,我动作极其轻微地对他点了点头。
闫森的眼底飞快闪过一丝微光,但他没有开口,就这么沉默着随着电梯下降消失在我的视野中。
就这样吧,他替我在不知情人士的面前保留最后一点体面,而我也替他守住那个脚踏两条船的秘密。我们以后的人生不会再有交集了,我们不会成为朋友,但也不会成为敌人。
花费两年的时间,我和闫森之间终于达成了和解。
但那不代表我原谅他了,只是因为我放下了。
只有放下,才能做到不在乎。
错开下班的晚高峰,我们坐上了摇摇晃晃的公交车。窗外闪过的明暗光影在夜晚归家的乘客脸上飞快闪过,我突然感到一阵困倦袭来,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抬眼的时候恰好注意到程娜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我好奇问她:“你怎么了?”
程娜耷拉着眉毛,犹豫片刻终于下定决心开口:“你不会……要跟闫森复合吧?”
我不由失笑,“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当然不可能了。刚才你也看到了,闫森替我解围,我不好再装作没看见他。”
“哦……”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倒不是觉得和他复合是什么坏主意啦……尽管你们当时分得不明不白,但我总觉得他比冯路对你好一点……”
“好一点坏一点,也差不了太多。”我收回视线,微笑着看向窗外的夜景。
川流不息的私家车将我们飞快甩在身后,只留下两盏红色的灯影。路过的高档小区只亮着稀稀落落的几盏灯,不知道住户都去了哪里。
霖华的城市绿化做得很好,街道两边的绿植修剪的整整齐齐,偶尔有穿着短裤拖鞋在树荫下散步的人,大多牵着金毛或柯基。
这座城市吧,你说它有人情味儿,它又显得阶级差异格外明显,可你要说它没有人情味,偏偏又让人想在这里留下。
想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一扇为自己而开的窗,一盏为自己而亮的灯——我的意思是,无论你走到哪里,想要回到家时,有一个人在等待着你。
不是宁城那栋冷冰冰的房子,而是一个能为我遮风挡雨、提供休憩的家。
我想把我的家安在这里。
可我不知道,我有没有遇到那个和我一起组建家庭的人。
也许对于今年只有 21 岁的我,过早的思考这个问题显得天真可笑,但我无法对自己的心视而不见,它告诉我,我渴望生活在一个有爱的氛围中。因为童年成长的过程中缺失了太多的爱,所以总想从其他地方得到和弥补。我怕没有人爱我,因此宁愿选择一个自己并不太爱的人,可是一路走到现在,我反而很难分辨自己的心到底是不是在爱着。
“嗡——”手机的提示音将我从思绪中拉回,屏幕上显示着冯路的名字。
我接起电话,对面的声音却是另一个人的:“陈词吗?冯路今晚喝多了,非要让你来接他,不然他不肯回学校,我们几个怎么都拖不动他,只好给你打电话了。”
我听出对方的声音是冯路的一个朋友,赶忙答应他:“我已经在回学校的路上了,麻烦你把聚餐的地址发给我,到达那里之前,拜托你们费心照顾照顾冯路。”
“好说好说。”
挂断电话,我对上程娜的视线,叹了口气,对她解释道:“冯路在聚餐的地方喝多了,让我去接他。”
“啊?”程娜的姿势从趴在椅背上顿时坐起,“我和你一起去吧,不然你一个人也拖不动他。”
我为难地咬了咬唇,冯路长得人高马大,再加上喝醉了酒,别说我和程娜两个女生,就是再加上一个人也未必能把他顺利送回学校。更何况这个时间了,我去哪里找一个愿意来帮忙的人呢?
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人的脸,程娜注意了到我的神色变化,“陈词,你是不是想到什么办法了?”
“办法没有想到,帮忙的人倒是想到了一个。”我叹了口气,抓着扶手站起身,“先去饭店看看具体情况吧,冯路的社团成员应该不至于把他一个人丢在那里。”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实在不想让那个人掺和进我和冯路的事情里。
然而我还是太天真了。
冯路的社团成员虽然没有把他自己丢在聚餐地点,但他们只给冯路留下了一个喝得勉强能保持清醒的男生,看见我,对方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来,但是从他险些被脚底的空酒瓶绊倒的状况来看,这个帮手留下的意义显然不太大。
“你……是冯路的女朋友吧?”见我点点头,对方以一条毫无规律的曲线路径向我走来,“你可算来了……冯路,他说什么也不回去,我还得在这陪着他……”
程娜对酒鬼有一种天然的恐惧,见到对方已经酒精上头,红着脸喷洒酒气,嗓门也提得格外高,她忍不住往我身后缩了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