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药神空间带猎户相公混得风生水起_侨盼笙【完结】(6)

  第11章 上交家产

  晚上,贺知州处理好野味洗漱一番后回到房间,他没有第一时间上床,而是去到柜子里拿出一个小包裹放到床上,当着花意柳的面打开。

  “媳妇这里是我所有的家当,一共有一百五十两,这个盒子里的是我娘的嫁妆,一对金镯子,一个玉镯子,还有一个玉簪子,我都给你保管,我身上还有一点散钱,大概有五两左右,明天去县城买东西,我就不给你了。媳妇这些你收好,这个你戴上一定好看。”贺知州把包裹往花意柳面前推,拿出盒子里的玉镯戴在她的手上,媳妇的手白皙水嫩,戴玉镯显得更加的白嫩,尺寸也刚刚好,就好像是专门留给她的。

  花意柳看着包裹里的银票和银锭,眼睛都亮了,乖乖,真是没看出来,这个乡野糙汉居然这么有钱,还有这玉镯,即便再不识货,也知道这玉镯不普通,看来这家伙母亲的来历不简单啊,不然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东西,可惜,婆家人都不在了,也就剩这家伙一个人,也难怪他看她看得那么紧。

  不过看到他真挚的目光,花意柳心思微动,不过没有露出分毫,有些事得慢慢来,不急于求成。

  “你真放心都交给我啊?不怕我拿了东西跑路?”花意柳故意逗弄着他。

  贺知州苦笑一下,说道:“如果这些东西留不住,媳妇还是要跑路,我也不会拦着,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怎么留都没用。”

  贺知州清楚自己的情况,小媳妇那么漂亮,一看出身就不简单,也许是家里出了事,才会被卖,他小媳妇要是不愿留下,他也不会强迫的,也许他这辈子真的要孤苦伶仃一个人到终老。

  这家伙居然这么悲观,感觉自己好像是渣女,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喂,我就是说说,别这样啊。”花意柳戳了戳贺知州鼓鼓囊囊的手臂。

  “你帮我看看戴着好不好看?”花意柳见他没什么反应,还沉浸在悲伤中,不得不想别的办法吸引他的目光,在看到手上戴着的镯子吼,便有了主意。

  这水头,这颜色,简直美的惊心动魄。

  贺知州还真被转移了注意力,盯着她的手腕瞧。

  她皮肤白,手腕细,碧绿色的镯子戴在手腕上,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

  他情不自禁的想到昨晚,这双好看的手搂着自己的脖子,把自己交给自己时的样子,一时间心猿意马起来,呼吸都变重了几分,不过他很快调整呼吸的节奏,坚决不让媳妇察觉出来,免得媳妇不高兴。

  “嗯,好看,非常好看。”贺知州给出十分肯定的答案。

  “这还差不多。”花意柳总算是安心了,把床上的东西收起来,放到床头的柜子里,等关上柜门的时候,里面的东西已经出现在她的空间里,古代的家里可没有现代的所谓的保险柜,放着不安全,还是空间有保障。

  “睡吧,你明天不是还要早起。”说完,花意柳靠着墙壁那一边躺了下去。

  她倒是想分房睡,可惜,家里就这一张床,再有,昨晚睡都睡了,再矫情又何必呢。

  “好。”贺知州兴奋的起身将烛火吹灭,紧接着躺进了被窝,不过他十分规矩,直板板的躺着不敢动分毫。

  第12章 去县城

  翌日

  因着家里还有很多昨天猎到的野味,以及今天还要采买媳妇列的清单上的东西,贺知州卯时初就起来了。

  见床上的媳妇睡的香甜,他丝毫不敢轻易弄出一点声响,生怕把媳妇给吵醒了。

  帮媳妇掖了下被角,这才蹑手蹑脚的离开了房间。

  来到厨房,洗锅生火,将昨晚剩下的菜热一下,又烙了几个鸡蛋饼。

  简单的吃了点,将饭菜放到锅里,盖上锅盖,又往火堂里添了一把柴火,确定等到媳妇起来不会冷,才转身去了地窖,把里面存放的猪肉搬上来,又从杂物房推出一辆板车。

  给媳妇留了一个字条,就拉着板车抄小路去县城。

  清河村距离天云镇倒不是很远,走路大概半个时辰,做牛车要更快一些,大概四十分钟,镇上做牛车去县城的距离跟村子走路到镇上的差不多,都在一个时辰左右,从清河村走大路的话那就要最快也要一个半时辰,抄小路一个时辰在家一盏茶也能到,不过小路不好走且危险,也就贺知州当过兵才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

  到达县城的时候刚好辰时,差不多早上七点。

  到了县城,贺知州直接把板车拉到福来酒楼后门。

  “咚咚咚……”

  “谁呀,来了来了,马上啊。”里面的人听到敲门声,一边回应一边跑过来开门。

  门一打开,管事的就看到那张熟悉的带着伤疤的脸,一脸惊喜的看着贺知州,笑着问道:“哎呦,是贺兄弟,这次是什么野味?”

  “野猪肉,我都处理过了,你看看,没问题就上秤。”贺知州跟福来酒楼合作也有两年多了,彼此之间都非常熟悉了,说话也就比较随意。

  “哎呦,这可是好东西啊,那就直接过秤了。没什么可看的。”合作了那么久,管事对贺知州还是了解的,他从来不会滥竽充数,这才使得他们能够合作这么长久。

  今天也是巧了,于老爷子点名要吃野猪肉全宴,掌柜的一早就开始发愁了,就怕没有野猪肉,到时候把于老爷子给得罪了。

  野猪这玩意完全就是靠运气,不是想想就能有的,老猎户面对野猪的时候都要打起十二万分的心才敢动手,没把握的事是绝对不会做的。

  “最近都在忙啥,好久没来了。”刘管事还不知道贺知州成亲的事,不然就不会这么好奇了,毕竟某人一般三天肯定会来一趟,这次可是隔了大概有十天呢,他能不好奇嘛。

  “没啥大事,就是娶了个媳妇,我媳妇身子有点弱,所以在家看着她。”实话当然是不能说的,实际他是怕人没了,这才一直守在身边照顾着,也是他有心,不然依着原身的身子骨,在他接她回去的第一天就挂了。

  刘管事愣了一下,很快回过神来,锤了贺知州一下,“你小子可以啊,总算是成亲了,是不是专门挑的这个时候。”

  大盛朝的有关于剩男剩女的律法大家都是知道的,他也知道贺知州还未成亲,之所以没有成亲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眉梢那条疤痕,再加上他当兵的那个眼神,哪个女人不害怕,就是男子很多都不敢跟他对视。

  不过跟他相处久了就知道他的脾性,根本不像表面看到的那样,只能说表面的欺骗性很强。

  第13章 买与卖

  跟刘管事话家常的时候,那边称重也结束了。

  “刘管事一共五百四十六斤。”小厮将野猪的重量报给刘管事。

  “知道了下去吧,记得跟掌柜说一声,让他不用犯愁了。”刘管事对小厮吩咐一句。

  “哎,小的这就去找掌柜的。”小厮滑溜的走了。

  “老规矩,二十文一斤,给你凑个整,十一两。你看看能不能猎到野鹿,这个价格高,方员外想要呢。”刘管事给贺知州透露一个消息,对着他挑挑眉。

  “这消息可靠吗?”野鹿可不好猎,大多都躲在深山里,想要猎一头鹿,他起码要在深山里待上两天或者三天,还要看运气好不好。

  “当然可靠,我这边不是因为你时常送野味过来,方家的人特地过来打的招呼,算是我给你的新婚贺礼。”他们酒楼野味多,且新鲜,生意比之其他的要好很多,他愿意给贺知州卖个人情,相信他不会让自己失望的。

  “那就谢谢刘管事了。”贺知州心里是高兴的,若是真的能把一头成年鹿卖给方家,这一笔费用可不少呢,到时候自己也可以给刘管事点好处。

  “客气了,你多猎点野味过来就行。”做人要有来有往,相信贺知州是个知趣的人。“喏,这是今天的野猪钱,我就不留你了。”

  现在是秋收的季节,不管是县城还是镇子上,农户们出门都比较早,因此商家的得店铺开门也会比平日里早些。

  这会儿大街上正是热闹的时候,街上人来人往,叫卖声络绎不绝。

  贺知州先去米粮店,把粮食买了,媳妇娇俏,贺知州只买了白米和白面,他一个人可以接受糙米粗粮,但不能让媳妇跟着他受罪。

  白米十文一斤,白面十二文一斤,他各买了二十斤,一共花掉了四百四十文。

  米铺的掌柜见他居然舍得买金贵的白米盒白面,一点粗粮都不买,着实有些诧异。

  乡下的人种出来的白米交了税粮后,剩下的白米一般都拿去镇上卖或者储存起来,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舍得吃。

  平日里都是吃糙米粗粮的。

  糙米便宜三文一斤,粗粮更便宜五文两斤。

  贺知州家里没有田地,平日里都是吃的糙米粗粮,也都是从他这买的、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居然买金贵的白米和白面,属实超过了他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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