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着郁秋就要受重伤,蹲在垃圾桶边上的林知序,用自己最后的力气扑了上去,以身挡刀,救下了刚刚穿越不久的郁秋。
因为如果是自杀的话,他不仅不会变强,身体还会变得更虚弱,只有被动死亡才可以拥有力量。
那种什么不小心触电之类意外死亡也不算,必须是有人满怀恶意的杀死他,他苏醒过来才能变强。
死亡是很痛的,而且离开了孤儿院之后,想死好像也没那么容易,A城的治安还不错,他平常的时候,也就只能捡捡垃圾过日子。
当时的林知序已经快饿死了,他是故意把自己的身体往那个刀子面前送的。
也正是因为这次的救命之恩,被郁秋捡回去,林知序才从野狼变成了被人养的家雀。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的人对他总是会无缘无故的滋生出恶意,而且恶意还会越来越重。
哪怕是喜欢他这张脸的人,在和他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也会逐渐扭曲发疯,所以林知序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和其他人一起生活,更没想过被大人收养。
找上门要收养他的大人,不是恋童癖就是杀人狂,反正都不是好东西。
但是郁秋对他没有任何恶意,反而还很好,给他换了衣服,包扎了伤口,还准备了美味的食物。
那个小小的家很破旧,可短短时间就被郁秋收拾的干干净净,清爽整洁。
而且不过是几天的时间,郁秋就找到了工作,拿回了丰厚的薪水。
销售的工资没有那么快下来,不过当时完成了第一笔业绩,郁秋就向当时的店长借了一笔钱周转。
她总是这样,很轻易的就能获取周围人的善意,而且能够把自己照顾得非常好。
林知序看出来郁秋喜欢自己这张漂亮的面孔,便不假思索的勾引了她,成为了这个家的男主人。
她真的很好,给了他遮风挡雨的住所,温暖的床和被子的干净的衣服,美味的食物,从未有过的尊重和耐心。
在成为她的男朋友之后,他更是幸福得忘记了以前吃过的所有苦。
老天爷让他吃那些苦,一定是因为成为郁秋的男朋友太幸福。
到现在为止,林知序都非常得意自己当时的举动。要不是他足够聪明,怎么可能会拥有现在这么幸福的生活。
正是因为现在这样幸福美满,平静的生活太珍贵了,林知序才不容许任何人,任何生物来破坏。
在孤儿院长大,后面又流浪的他,平常养自己都费劲,更别说是有多余的爱心养什么鸟。
大街小巷上所有的流浪动物都很害怕他,看到他就会跑得很远。
普通的鸟根本不敢靠近他,那种胆大敢靠近他的蠢鸟,只会被林知序直接烤了吃进肚子里。
“你滚吧。”
林知序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平静无波,他打开了家里的窗户,示意金乌自己飞出去。
他压低声音,没有惊动
任何人,不想让自己太刻薄的面孔被郁秋看到。
尽管郁秋对他很包容,作一作也没什么,但也不能作过头。
至少在她面前,林知序不能再做一个凶残的烤鸟犯,他是乖巧的,无害的,像一只可怜兔子一样的男人,是没有她给予爱的养分就会迅速枯萎的娇花。
毕竟秋秋给了他很多很多爱,很多很多钱,他可以过上想吃烧鸭吃烧鸭,想吃烤鸡吃烤鸡的美好生活。
如今过上了好日子的林知序,早已经不屑于吃这种口感粗糙的野生乌鸦。
金乌的豆豆眼含了泪:“主人,您就是我的主人,伟大的神明,您只是没有完全苏醒,不记得过去。”
金乌抽抽噎噎的说:“我真的是您的侍从,难道您就没有发现自己身上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和普通人完全不一样,您不会真正的死亡……”
作为世界上恶念的集合体,神明会诞生在恶念聚集的地方,所有诉诸在他身上的恶意都会变成神明成长的养分。
这样的恶意可能会让他的人类之躯短暂的陷入死亡,但是每一次致死的恶意,都会加快神明的成长。
完全苏醒的旧神会为人类带来无穷无尽的灾祸,但这灾祸,本来就是人类自身酝酿出来的苦果。
就像是诺亚方舟的故事里,上帝想要拯救人类,但是人类一次又一次让上帝失望,只有善良的人才能够获得赦免,在灭世的大洪水之中活下来。
不过畸变不可逆转,掌控灾厄的神明也不是故事仁慈的上帝。
他本身就是邪恶的产物,会诱导激发并放大人类心底最原始恶念。
而人类是揉杂了黑与白,善与恶的灰色生物,除了刚出生什么都不懂的婴儿,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纯白者。
林知序飞快的看了房门一眼,听到了房间里的欢声笑语,然后稳准狠的抓住了金乌的脖子。
他绝对不允许自己的秘密就这么暴露出去!
金乌被掐的眼翻白:“主人,世界要变了!难道您不想尽快恢复力量,保护你的女人吗?”
一个漂亮的女人在和平有秩序的现代生活,能够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干得风生水起,但在乱世,光有头脑可不够。
她需要运气、金钱、权势和力量。
林知序松了手,他不知道这只乌鸦在说什么,可它戳中了他的弱点,郁秋是普普通通的人类,人类很顽强,也很脆弱。
不是所有人类都能像他一样死而复生,他们死了就是死了,会被埋进地下或者送进焚烧炉,烧成一个小盒子的骨灰,再也无法醒来。
他内心最畏惧的事情不是被郁秋赶出去,而是郁秋死了,他再也没有办法见到心爱的女朋友。
“你最好说的那样有用。”
在狠狠的教育(威胁)了一通金乌之后,林知序决定暂时把金乌留下来,因为现在郁秋在家,有些话他也不好当着她的面问。
按照金乌的话,此事说来话长,他才不要把宝贵的温馨相处时间浪费在听这只乌鸦说话上。
短暂的和对方达成了共识,林知序就像一个幽灵一样,飘到了门口,神情脆弱的看着自己的恋人和别的妖艳贱货寻欢作乐。
金乌也是在这个时候发现了这个家的不同寻常,那只嘴巴贱的鹦鹉,那只浑身上下无杂毛的黑猫和白狗,看着普普通通,可都给了金乌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的感觉。
郁秋看着这只小乌鸦,突然拍了拍手掌,示意房间里的另外三只都看过来。
“小黑小白小黄,让我们来欢迎我们家庭的新成员,小金。”
每增加一个新成员都要配上欢迎仪式,适当的仪式感有助于对方更好的融入这个温暖的大家庭。
“小黄,唱歌欢迎!”
郁秋口令一下,后者立马开始摇头晃脑的哼口哨歌,哼的还是圈内的国歌《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
郁秋按照歌曲的旋律,很配合的踩着节奏拍手,小白狗坐在地上,也跟着用两只前爪拍拍。
黑猫则用自己的尾巴有一甩没一甩的拍打地砖,也是完美的踩拍。
一首歌唱完,郁秋又热烈的鼓掌:“小黄唱的真好,辛苦了!”
“小白小黑的拍子,也踩得特别到位,漂亮!郁家音乐团,圆满演出成功。”
她在养毛孩子上面,一直都是情绪价值给的满满当当,该夸奖的时候从来都不吝啬。
金乌觉得有点尴尬的,用脚趾在空中抓了抓空气,但是见到林知序也跟着郁秋一起微笑鼓掌,它又非常激动,跟着一起摇头晃脑起来。
神明鼓掌欢迎自己诶,这事情它可以吹一万年。
林知序凑到郁秋面前:“夸奖只有他们有,我没有吗?”
“你也有。”郁秋含笑给了他一个脸颊吻,“好宝宝,你今天煮的绿豆汤特别好喝,清甜下火,有你守在家里,我才能够安心工作。”
林知序的脸颊立马就从粉白转成了通红,他羞答答的垂下了眼睫:“我买了隔水炖的小锅,炖了四个小时,你要是喜欢的话,明天我还给你煮。”
光喝那点绿豆水也抵不了饱,郁秋问:“今天晚上吃什么,我肚子有点饿了。”
小黑小白他们倒是吃肉罐头吃的香喷喷,她也想吃肉了。
都怪那只破乌鸦,他都差点耽搁正事了。
“今天吃拍黄瓜、凉拌豆腐,虫草花菌菇鸡汤,蒜泥白肉和柠檬手撕鸡。”
夏天吃热腾腾的锅子或者是红烧肉就太油腻了,为了让郁秋吃得开心,林知序也在精心的钻研食谱。
每天除了做家务之外,还会在网站看一些美食视频推荐。
手撕鸡用的鸡大腿鸡肉是他特地去市场定的,留到今天下午的时候整只鸡还活着,一个小时之前,现场宰杀了带过来的,能够保证肉质绝对的新鲜。
鸡汤炖出来难免油腻,他又用金属的勺子往里面撑了冰块,一点点粘掉肥油,把油全部都撇干净,确保其清爽鲜美的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