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花郎他今天后悔了吗_袖侧【完结】(95)

  那道琴音便如泣如诉。

  仿佛在他指尖捏着。

  真的太好听了,空耳听绝了。

  “这琴……”殷莳想问“这琴多少钱买的”,话到嘴边觉得不能跟探花郎这么俗,改口,“真是张好琴。”

  沈缇告诉她:“此琴名春生,是前朝雷氏匠师所斫,是一张古琴。”

  说到“古琴”,殷莳想起了自己刚下山那时候露的怯。

  那时候刚恢复去上学,大娘提醒她第二日别忘了带琴。

  殷莳顺口来一句:“明天学古琴啊?”

  大娘诧异:“哪来的古琴?我们的琴都是家里从琴行里买的,都是新琴。”

  这琴在殷莳那个时空叫古琴,可在这里他们一点都不古,它们就叫“琴”。

  沈缇这张倒是真的古琴,前朝传承下来的。还是名匠师所斫,一定很贵。

  殷莳赞叹:“怪不得这么好听。”

  一分钱一分货。

  沈缇唤了一声:“荷心。”

  荷心应声进来。

  沈缇吩咐她:“换飞气来。”

  荷心动作麻利地换了香。

  白烟袅袅升起,荷心静静退了出去。

  嗡、嗡两声音起,悠远。总觉得那白烟好像都颤了一颤。

  殷莳早就注意到沈缇不光脸长得好看,他的手也好看。

  手指长且有力,指腹有笔茧。

  后世人对这个时空的读书人真的是有一个绝大的误解。

  因为自古便流传书生柔弱,比如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之类的形容。这使得后世人会拿自己时代的“柔弱”标准去套在古代的书生头上。

  但实际殷莳观察,这所谓的“柔弱”具有时代性,它只能在本时代有意义。因为这个时代缺乏技术和机械来支持生产力、交通,所以人们只能亲力亲为,医学水平低下,身体素质却远胜于后世。

  都是练出来的。

  肩不能挑,挑的是扁担。手不能提,提的是水桶。

  那水桶是木头的,实木。别说装水了,空桶给一个后世人,都可能提不动。

  实际上后世就没几个人能肩挑手提的,如果按这个标准算“柔弱”,那大部分人都柔弱。

  古代书生的“柔弱”是相对于他们本时代的武人,不是相对于后世人的。

  所以真站到古人面前的时候才知道,未必打得过一个“柔弱”书生。

  沈缇的手指手腕看着就有力。那是因为从小就要悬着沙包练字。

  看历代状元卷,几千字没有一个错字,没有一笔写坏。对笔的这种控制力度都是从小苦练出来的。

  而且,有钱的读书人骑马,没钱的读书人走路。骑马练腰,走路练腿。不然沈缇那腹肌怎么出来的。

  来个古代的武将,倒有资格说一句“书生柔弱”。

  但换成后世人,站在古代书生面前,谁敢说一句“柔弱”?

  嗡——

  嗡——

  琴的声跟别的乐器都不一样。总给你一种挣脱了凡尘俗世的感觉。

  殷莳手肘撑在榻几上,托腮看着年轻男人的侧脸。

  下颌线清晰好看,鼻梁挺拔。

  一丝不苟的发髻,贴伏的领缘,飘逸的袍袖。

  就是太年轻了。

  可能在别人眼里是正好。但在殷莳眼里太年轻了。要再过几年,才能成为她眼中的极品。

  可虽然如此,现在,此时此刻,这种档次的年轻男人焚香弹琴给她听。

  殷莳深觉这次投胎的含金量又上升了。

  穷状元穷探花可能文章写得好,政见犀利,但囿于生存条件,未必能在音律上有什么造诣。

  但沈缇这种书香世家的子弟,锦绣里长大,琴棋书画必然是无一不精的。

  古琴弦音遥美。

  飞气香空透清灵。

  待余音渐远渐消,沈缇转头去看殷莳:“如何?”

  殷莳双手合十抵着下颌,真诚:“好听死了。”

  “……”沈缇,“把死了去掉。”

  他说:“等这几日过去,我安排一下,教你。”

  殷莳那眼睛闪亮闪亮的。

  他认识她也有一年了,从来她看他的时候,都带着狡黠,带着洞悉一切的通透,甚至带着年长者的慈爱与俯视。

  终于她也能用这种目光看他了。

  真难得。

  沈缇才华横溢,一路走来到哪里、遇到谁,得到的都是欣赏和称赞。不料在殷莳这里还要靠弄个音律乐声才能换来她一点点认可。

  而沈缇,发现自己居然感到欣欣然。

  好吧,谁叫她是姐姐。

  “好。那我得叫葵儿把我的琴拿出来。”

  “拿出来吧,我给你调调弦。”

  “好。”殷莳便唤了葵儿进来,“把我那张琴拿过来。”

  葵儿看她的目光怪怪的,仿佛太阳打西边出来。但在沈缇跟前也不乱说话,奉命而去。

  很快取了琴来。

  虽然根本不弹,但也有好好的保养,没落灰。毕竟是好几两银子买来的。

  但沈缇上手一拧,感受到那个琴弦的松弛,就知道这琴得好几年没碰过了。

  殷莳讪讪:“我这几年不是跟家里深居简出嘛,也不去先生那里了……”

  后面那两年多她在殷家属于放养状态,不用请安不用上学,安心养老,松弛得很。

  沈缇挑抹琴弦,也有嗡嗡之声。

  他蹙眉。

  殷莳自己弹得不怎么样,但欣赏水平是后世的信息时代养出来的。她说:“比你那个声音差远了。你那个是真好听。”

  当然没法比。

  因为殷莳的琴就和冯洛仪的琴是一样的,是家里管事去琴行里几两银子买回来的大路货。

  当然对初学者殷莳来说肯定够了。

  对冯洛仪肯定不够。

  对小沈探花的妻子也不够。

  沈缇又唤葵儿进来。

  他有自己的婢女,平时不会使唤殷莳的陪嫁丫头。葵儿紧绷绷地站在他面前,沈缇把那张琴还给了她:“收起来吧。”

  哪来的回哪去。

  “咦?干嘛?”殷莳问。收回去她用什么。

  沈缇顿了顿,把自己那张琴推过去:“这张春生以后给你用。”

  殷莳斤斤计较:“是‘给’我了?还是就给我‘用’?”

  沈缇捏捏眉心:“给你了。不收回来。你放心好了。以后是你的。”

  殷莳特别高兴,还要虚伪客套:“那怎么好意思。”

  沈缇没看出来她不好意思,

  “姐姐既然喜欢,就拿去。”他说,“物件,原本就是给人用的。有缘即为善。”

  殷莳这么厚脸皮都没好意思说,她喜欢这琴值钱。

  当然,咳,也喜欢这琴好听。

  总之,白得了好东西,高兴。

  殷莳问沈缇:“晚上在哪边用饭?”

  沈缇说,“在这边。”

  殷莳说:“我自己没事的,你想去那边尽管去。”

  舍出去一张名贵好琴,连个留饭的待遇都得不到。

  沈缇简直要气笑。

  但他现在的养气功夫比一年前已经强太多了,不动声色地问:“姐姐看着一个人很自在,若有什么不便利的地方,跟丫头们说。再不行,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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