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花郎他今天后悔了吗_袖侧【完结】(224)

  殷莳笑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但那不行,这是我的私产,要和翰林和沈家的算清楚才行。不能混作一谈的。”

  其实自五月之后,粮价暴涨,便有许多京城百姓人家破产。

  人最没法忍的便是饿肚子。

  虽不至于到易子而食的程度,但先典卖家当,最后卖房卖宅的颇有不少。

  那时候王保贵就来找过殷莳,建议她趁机捡漏。

  但殷莳拒绝了。

  因为真正的大户人家多多少少都有存粮,如沈家这样有一定品级,又有大局观的,都暗中囤粮了。

  便一些目光短浅没有囤粮的,家底厚,也还撑得住,不至于到卖宅子这一步。

  所以那个时候卖宅应急的,全都是真正的小老百姓。

  那时候所谓捡漏,吃的都是人血馒头。

  “我知道很划算。”殷莳道,“你说我伪善也行。只捡这种漏,我并不能十分安心。”

  那时候王保贵还觉得她过于妇人之仁。

  但随后改天换日,京城许多人家随着伪帝的垮台而坏事。这时候不用王保贵找她,殷莳主动便唤了王保贵来:“我现在手里能活动的银子有一千四百两,去买田。”

  那时坏事的人家都是依附了伪帝的。

  这是自己的选择,便自己承担这抄家杀头的结果。

  这些人在伪帝登基的时候,可也没少侵吞那些忠义而死之人的家产田宅。

  王保贵才知道殷莳也并非全是妇人之仁。

  她只是有些奇奇怪怪的原则。但眼光还是有的。

  许多人家坏事,自然有大量的土地抛售出来。王保贵如今渠道都熟了,做这些事已经不需要平陌再帮忙牵线,他自己就可以。

  良田一度跌到了八两上下的价格。

  王保贵把殷莳给她的银子全花光了,收了一百六十亩良田。还不是零零碎碎的,是大块整地。

  但这会子是个机会,过去了就没了。

  王保贵还希望殷莳能拿出更多银子来趁机捡漏,否则错过了太可惜。

  但殷莳已经动用了她全部的现银。

  她不想开口跟沈缇借银子。因为现在买下的地,都是她的私房财产,和沈家隔离得越清楚越好。

  所以拒绝了王保贵。

  王保贵回去,她拿着新到手的田契回到正房里,开了拔步床的暗格,取出了放田契、身契的匣子,整理了一下。

  原本的嫁妆一百亩,后来陆续一共收了九十亩。

  冯洛仪生了庶长子,沈大人补偿了她一百亩。

  这次收了一百六十亩。

  现在她手里一共有四百五十亩良田。

  这搁在哪也算是个地主了。

  足够养活她和两房仆人、几个丫鬟。

  只可惜槐树街的宅子、厂口街的铺面和长安门的铺面如今都空了。几个租户都没能撑下去。

  其实中间殷莳都说了,给他们减免房租,那几户人家也感激涕零,但还是没撑下去。破产退租了。

  租长安门铺面的那户人家退租后甚至还找到王保贵,想问殷莳能不能买下他家闺女。

  殷莳没想到好好的小生意人竟然就到了这种程度。

  她没有买,而是让王保贵拿了二两银子给那人:“再撑一撑,或许情况就好起来了。”

  那人拿了银子磕了个头,眼眶红红地走了。

  现在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也不知道他家女儿保住没有。

  殷莳叹息着,把装着契书的匣子重新收回暗格里去。

  沈缇跟着宫使入宫。

  到了文华殿外,有个青年內侍带笑迎他:“沈翰林,陛下等候多时了。”

  是完全不认识的內侍。

  从前老皇帝身边的內侍大多去守陵了。一朝天子何止一朝臣,一朝天子还得一宫內侍呢。

  沈缇递过去一个荷包:“敢问公公名号?”

  內侍带笑收起:“奴婢向北。”

  新帝以前受封信王,在南方。向北而望,那便是望京城了。

  “向北公公,可知陛下召我何事?”

  “是好事。”向北答道,“翰林当日拒绝为伪帝执笔诏书,却写了一首诗讥讽于他,可是也不是?”

  “正是,确有此事。”

  “那诗到了陛下手中啦,可只有一半,陛下想知道后面的。”

  沈缇便心中有数了:“多谢公公。”

  待见到皇帝,这是沈缇第一次单独面圣,三叩九拜。

  皇帝道:“沈卿,平身。”

  沈缇站起来,目光投过去。

  皇帝与他互相打量。

  皇帝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眉眼间是有些肖似老皇帝的,颇为英气。

  皇帝昨日其实接见过沈缇,但是是一大群人一起的。

  一大群刚从牢里提出来便直接让他们进宫的臣子。个个胡子邋遢,身上有味,差点把皇帝熏到。

  但本来就是为了达到这种效果。有时候政治这东西,真的跟唱戏一样。必须得端着演一演,记在史书上才能好看。

  这是君与臣的双向奔赴。

  昨日沈缇也是胡子拉碴,且他和江辰级别低,要站在许多大人们的后面,离皇帝最远。

  今天,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人站在了皇帝的面前。

  行完礼起身,皇帝看过去,在宫殿透窗的斜光里,芝兰玉树般一个青年。

  父皇钦点的最后一位探花郎,有文采,有风骨,还年轻。

  在伪帝篡位之时视死如归,等到了他的到来。

  这简直就老天留给他的人才,正证明了他才是天命正统。

  皇帝一看之下,便喜爱极了。

  其实殷莳一直都知道,虽然她常常偷偷吐槽沈缇是集封建大成于一身者,满身的封建味。

  但实际上,殷莳也明白,在这个封建时代,沈缇就是一个英俊又优秀得让人一看就喜欢的人。

  他若是个二甲普通进士,或许别人还会嫉妒他。但当他踏入一甲,成为一甲三人之一时,便会自动地被这个时代套上光环,令同辈的人甚至失去了嫉妒之心,只剩向往。

  皇帝道:“沈卿来看,这是什么?”

  有內侍把御案上的东西传递给沈缇。沈缇定睛一看,是半幅帛书。正是当日他当着谢先生的面写下的讥讽宁王的诗。后被武人一把撕烂扔在了地上。

  沈缇道:“此物如何到了陛下手中?”

  皇帝笑道:“如今安定了,自然有人献上来,可惜,只有半幅。”

  当初两个內侍各抢了半幅。

  沈缇是很有名气的探花郎,他的字画都是很有名的,他的墨宝本来就值钱,寻常求一幅字也得百两。

  他要是死了最好,死人的墨宝有时候更值钱。

  绝笔嘛。

  可惜没死。

  但内廷也有书堂教內侍读书的。那两个內侍能在文华殿伺候,本来就是读书读得好的。

  他们是能看得懂沈缇的诗的。这种特殊历史时刻写出来的特殊的东西,不论是诗本身,还是字本身,都更值钱。

  时局平定下来,新帝登基之后,两个內侍就琢磨起来怎么能利益最大化。

  商量半天,两个人决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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