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妖乃众人合力除之,卫某不敢独吞。”
她侧身让开路。
本以为男人多少要谦虚谦虚, 怎料他颔首过后便欣然上前,一剑挑破蚕妖糯白的胸脯,挖出一颗成型的内丹。
卫慈:“……”
这家伙是真不客气,卫慈当即也上手。
蚕妖被电焦之后肉质不像之前那般软塌塌的,摸了摸焦脆脆的外壳,卫慈一刀划下去,感受到了一股久违的烤肉香气。
她收下蚕妖身上几块最肥美的部位,正待离开,男人却拦住了她的去路。
“今夜因缘际会,卫仙师不如救人救到底,与我一同送她归家。”
卫慈抬眼,目光往后移。
他身后的小女孩不过十五六岁,正是要成婚的年纪,如今被他们救了,要是他一个男人单独护送她下山,难免会落人口舌……
卫慈点了点头,只等天明便上路。
眼下难得有闲暇时刻,她打听起男人的名姓以及过往。
得知他叫胡陵,卫慈嗅了嗅周围的空气,见他嘴角还带笑,她凑近后小声道:“你是狐狸精吗?”
卫慈对狐狸最为熟悉了。
眼前之人凭心而论,生得极为俊俏,不过也正因如此,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狐狸精。
狐狸精美貌多情,就是不知这世间居然还有这般侠义心肠的。
男人嘴角笑意僵住,垂眼,淡声道:“你这人当真是冒昧。”
卫慈摸了摸自己的脸,略微有些诧异:“这算什么貌美……”
“我说冒昧!”
卫慈捂住耳朵,不远处的两个小孩被他声音惊到,纷纷看了看过来。
“咳咳,我刚刚给胡仙师说了个笑话。”卫慈挥挥手,让方宜秋继续给她煮饭,但说着说着,憋不住笑,捂着肚子哈哈哈哈滚到了一边。
男人咬牙切齿:“这有什么可笑的。”
卫慈笑叹了气,伸出自己的双手。
那一双手张开,缓缓朝他靠近,男人微微皱眉,身体下意识往后退,卫慈不悦道:“得道之狐,怎能如此没有定力!”
话说着,她一把按住他的两边头发。
搓搓搓搓搓扣扣扣扣扣!
一对狐狸耳朵冒了出来。
看着大大的蓝色耳朵,卫慈眼前一亮。
“居然是稀有毛色……”
“你!”
男人没想到自己的耳朵居然如此不济事,他连忙按回去,奈何还是被卫慈看了个正着。
“你对狐狸很熟悉?”
他抬眼,眼前的少女擦干净了脸,脸上堆满了笑,素净的脸上一双眉很浅,唇色也很淡,虽然笑成这样,但看起来花枝乱颤,甚是明媚。
而仗着自己读过几本科普书,看过动物世界,卫慈开始滔滔不绝吹牛逼。吹到天亮,几人将吃饱喝足的少女送回村。
百来户的村庄团成一团,从上往下看去,规划的整整齐齐,正中则是这些人的家庙。
卫慈已经从少女嘴里听说了村里的一些历史,将她送到家门口,不等众人告谢,她便打算离开这里。
卫慈讨厌这种宗族势力很强的村子,能把活人送去祭祀,多少也没把女人当人。
人群里,看着她低调而又沉默的背影,胡陵喊了她一声:
“你们接下来要去何处?”
“走到哪里是哪里。”
这个世界太大了,似乎没有尽头,但走到现在,所见之处都离不开山的轮廓。
卫慈抬头,春日的阳光晒在脸上,周围的绿意分外清透,像极了她在某一天深刻感受到的那一种颜色。
干燥、明亮、清新……
冬日的严寒被一扫而空,她从柳下走过,身后渐渐有敲锣打鼓的声音。
那一定是在庆祝。
卫慈袖手往前,没有注意脚下,不妨一脚踩到浅水里。
她低头看,平静的水面极为清澈,水下沙子、石头清晰可见。
她的鞋已经湿了,这里又是郊外,四下没人,卫慈脱了鞋,提着鞋子沿着浅浅的小河往下走。
瘦削的脚掌踩在细软的河沙中,水流缓缓拂过脚背,她伸了个懒腰,水面波光粼粼,迎面风再一吹,人就像是要飞起来一样。
卫慈心情重新好起来,踩着沙子到岸上。
两人一直走到傍晚,在一片林子里休息。
林子里方宜秋放了好多狐狸出来站岗,卫慈看着狐狸,难得想念起那只胖狐狸。
今夜吃的是面,碗里的面条加了笋、鸡汤、菌菇,尝起来很鲜,恰逢外面又下雨,师徒端着碗挤在树洞之中。
雨声淅淅沥沥,树叶发出飒飒的响动。
卫慈到如今已经不用吃东西了,但方宜秋还在长身体,眼看他碗里又要空了,卫慈捞起鸡腿还有春笋。
“你多吃点。”
树洞里黑漆漆的,两人相处久了很多时候都没有话说,碗筷碰到一起,卫慈摸到了他的手。
方宜秋似乎僵了一下。
他低头看着夫子,道了声谢。
“你我之间还客气这些做什么。”
卫慈抱膝坐在一旁,外面雨声绵绵不断,她打了个哈欠,闭上眼。原本只是为了小憩片刻,怎料渐渐就失去了意识。
耳边除了雨声似乎还有呼吸声。
黑暗里,落在身上的目光如有实质。
第53章
方宜秋听着渐渐平缓的呼吸声, 垂下眼帘,这一夜雨落下来,空气里都是潮湿的气息。
因这一路多了一只胖狐狸,他已经很久没有下过安神咒了。
夫子还是对他不设防。
他贪恋她身上令人心安的气味, 埋首到她背后, 用力将她圈紧。
外面雨声不断,方宜秋汲取着她身上的温度, 想到夫子说过的俄狄浦斯情节。
卫慈在讲述《俄狄浦斯王》的故事时曾经对他提过一嘴。
俄狄浦斯情结又称恋母情结, 弗洛伊德认为这是儿童心理发展的一种现象,男孩会对母亲产生强烈的占有欲或者说情感依赖。化解早期的恋母情结后,孩子成年后便能建立成熟的人际关系。反之, 则可能影响其感情生活和人际交往。
卫慈并不认同弗洛伊德以性本能为出发点的大多理论,但他实在是太有名了,以至于说起俄狄浦斯王, 她必然要提起俄狄浦斯情节。
方宜秋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名词是在他十四岁的时候, 而听到俄狄浦斯杀父娶母,他内心震惊之余又生出一丝荒谬感。
怎么会这样……
胸膛里一颗心本该跳得慌乱, 可少年抱紧了卫慈, 又生出无限的贪恋,仿佛只有将她融到身体里, 独占她,方才算完整。
这样的想法委实有些大逆不道,不过,这也只是阶段性的罢了。
就算夫子知道了,也不会怪罪他。
无人在意的树洞里,他再次与夫子相拥。
夫子没有变成刺猬,方宜秋怀抱着比他小一圈的女子, 湿润的唇触及脸颊,他的呼吸变得有些灼热,小心翼翼嗅着她,掌心碰到柔软的身体,指尖都开始发烫。
滴答滴答。
一夜过去,天将明时,昏睡的少女渐渐拾回一点意识。她努力抬眼,奈何就是睁不开眼,她皱着眉头,开始听声音,感受周围环境。
身后似有动物的呼吸,身下毛茸茸的,肚皮上也毛茸茸的。
她伸手一摸,摸到一大把毛。
“方宜秋?”
卫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
她嗅到了他身上的狐狸味道,用力掐他的尾巴尖,下一秒身后就有忍痛的哼声。
她这一次再睁开眼,发现自己就趴在狐狸的肚皮上。
那只蓬松的尾巴遮挡住了洞口,四周黑漆漆的,头顶上是两点绿幽幽的光。
卫慈:“……”
怪不得昨夜又闷又热。
外面雨停了,天也大亮。
卫慈洗漱过后找出自己的笔记,昨夜睡得太快了,只能现在补。她记下了这一路的风土人情,天气状态,以及自己的心境变化。
虽然从一开始的既来之则安之,渐渐已经发展成了茫然,但路就在脚下,一定得往前走。
卫慈合上笔记本,呼吸着新鲜空气,招呼方宜秋上路。
这一片都是村庄,入春后路上隔三差五就能碰到农人。
卫慈扣着斗笠沿路边走,不过一日功夫,他们前一日除妖的事迹竟然就流传开了。
乡野溪桥边的野店里,几个人围坐一起叽叽喳喳。
“那位胡仙师剑术甚为高超,剑之所至,妖邪纷纷伏诛,他孤身一人深入妖穴,凭一己之力将妖怪打至重伤,那一夜雷声尔等可曾听见了?当真是不容小觑。”路边的野店里,几人说着说着竖起大拇指,止不住夸赞。
“听说还有一对师徒途径此地,也出了份力气。”
卫慈竖起耳朵。
那几人温了壶酒,忽然压低了声音。
“说是师徒,实则是一对私奔的男女,杀了这样一只大妖,居然就轻悄悄走了,想必是家中长者不允,适才奔逃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