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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一家在九零开饭馆_季七欢【完结】(167)

  林秋娇眼睛亮亮地说:“我也想去摘菠萝,问问小溪要不要去。”

  叶从溪在楼梯上就听见他们的对话,她抱着警长下来:“可以啊,下星期放假的时候我们去吧。”

  现在叶氏饭馆是一月休息四天,下周六日她也放假,店里休息两天,去找明仔玩。

  叶从溪记忆里对明仔的印象不深,只记得好像比毛仔大一点,性格有点腼腆。

  不过腼腆不影响他当九零年代杀马特。

  一眨眼,就到了周六早上。

  叶氏饭馆门口贴着休息两天的牌子。

  客人们过来一看,没开门,心里咯噔一下,然后一看只有两天。

  还好还好。

  有了那么长时间作对比,这两天看起来都没那么难熬。

  吃了闭门羹的顾客来来去去好几波,此时,叶从溪他们也包了一台面包车去找明仔。

  明仔姓谢,住在谢家村,不过谢家村还挺大的,分为上村跟下村,具体在哪里还真不知道,只能下了车慢慢找。

  村子里的人都互相认识,叶从溪他们几个陌生面孔很快就引来关注。

  “你们是来找人的吗?”

  “对啊,你认不认识个叫谢明的,跟我一样染着黄色头发……”

  叶大翔说到一半,刀疤一悄咪咪跟他说:“翔哥,明仔现在没有染黄色头发了。”

  什么?

  叶大翔闻言心碎了,想当初,明仔特意跟他染了一样颜色的头发,说这是对他的崇拜跟忠心。

  唉。

  不过来都来了,还是得找到人再说。

  几人一边打探一边往前走,很快就来到下村,刚好村口有人,他们就过去问。

  “你们找明仔干什么?”说话的阿姨显然是认识明仔的。

  “我是明仔大哥,我过来看看他。”叶大翔一副十足十的大哥样子。

  “那边,这里走过去,最后一家就是他。”阿姨说完,目光又落在他们身上。

  等叶从溪他们道了谢,往前走,阿姨依然不舍得挪动视线,直到只拿到一点影子都看不见了,她这才一拍手,激动地去跟自己的好姐妹分享八卦。

  “刚刚有一群人来找明仔,穿得光鲜亮丽的,说是明仔的大哥,明仔什么时候还有这门亲戚啊?”

  叶从溪一家都长得挺好看,身形也高挑,而且现在店里生意好,林秋娇也舍得买好的衣服,人靠衣装马靠鞍,这么一整确实光鲜亮丽的。

  连带着刀疤一跟毛仔他们都光鲜起来。

  谢家村都挺穷的,明仔一家还是这里头最穷的,他爸腿不好,他妈心脏不好,家里现在就他跟他奶奶能干活,谢奶奶年纪也大。

  这一家怎么看怎么不行。

  居然有人来找,还是看着混得很好的人,那个年纪比较小的小姑娘手里还拿着相机呢。

  相机耶,是很贵的东西了。

  顺着刚刚那个阿姨说的方向,几人踩着泥地走。

  涌头镇那边起码是水泥地了,但谢家村这里还到处都是泥土地,而且也没有路灯,这到了晚上肯定乌漆嘛黑的。

  幸好现在是白天,马上要到最后一处房子,那房子里头也走出来一个身影。

  那身影看见他们,好像以为自己出现幻觉般,又揉了揉眼睛,连揉三次,确定是真的,语气不可置信地说:“翔哥,秋姐,你们怎么来了,大一哥!”

  刀疤一笑道:“不是你让我们来摘菠萝吗?”

  谢明愣了愣,反应过来,挠挠头:“哦哦,是哦。”

  但他真没想到他们回来,毕竟过来这里一趟要花的钱,能买好多菠萝了。

  谢明也知道,他们肯定不止是为了菠萝来的。

  经过叶从溪的提醒,叶大翔还拎了礼物,给谢明的爸爸妈妈还有奶奶。

  谢明爸妈都显得特别拘谨:“我,我们这里也没什么能招待你们的。”

  谢明爸妈还想把珍藏的奶粉拿出来冲给他们喝。

  “不用啦叔叔阿姨,让明仔哥带我们去菠萝地就行,我们想吃菠萝。”叶从溪说。

  “要吃菠萝啊,好好好,明仔,快点带你大哥他们去摘菠萝。”谢爸招呼道。

  谢明就带着叶从溪他们出去,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菠萝地。

  菠萝树只有半人高,像放大版的仙人掌,上面挂着带刺的菠萝,摘的时候得戴上手套,不然没摘两个就要废了。

  谢明家就三副手套,所以谢明带着刀疤一跟叶大翔下地去了。

  叶从溪拿出相机咔擦咔擦拍了几张,林秋娇也很新奇:“原来菠萝树是这样的,我还以为是很高很高的,就那么矮啊。”

  “是啊,去年菠萝成熟那会,我刚回来,还跟翔哥一样染着黄头发,蹲下来的时候,我奶眼神不好,以为我脑袋是菠萝,伸手要来摘。”谢明说着说着,给自己说不好意思了,耳根子都红起来。

  毛仔直接哈哈哈哈大笑,差点笑得捶地。

  叶大翔也哈哈哈哈,原来明仔是因为这个才没继续染黄头发啊。

  摘好的菠萝扔到框里面,他们拖着框回去。

  路上,毛仔好奇问:“明仔哥,你们种这菠萝赚钱吗?”

  明仔摇了摇头:“不赚,勉勉强强能过下去吧。”

  菠萝销路不好,但谢家村的人种了那么久的菠萝,也只会种菠萝,只能这样一年接着一年地重复。

  毛仔想了想谢明家的环境,确实看不出赚钱的样子:“要不你来跟溪姐还有翔哥混吧。”

  叶从溪点点头:“正好现在饭店也还需要人。”

  忙是忙得过来,但大家也忙得挺累,如果能多个人,那肯定能轻松很多。

  谢明显示眼前一亮,可是想到什么,又叹了口气:“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爸妈这样,我奶奶年纪也大,实在是走不开。”

  他这样说,大家也不好勉强,毕竟谢明家里那情况,确实有些麻烦。

  回到家里,谢明就先削一个菠萝给他们吃。

  菠萝就这么吃容易杀嘴,有些人嘴巴能疼好几天,谢明自己吃没问题,但他怕叶从溪他们不行,所以还是泡了会盐水,才端过去让他们试试。

  谢明种的菠萝带着很浓的果香味,是那种新鲜热带水果独有的、被太阳晒透的甜香。

  果肉脆嫩,甜中带着一丝酸,酸味很轻,刚好起到一个提味的作用。

  好吃得让人想要去树林里当吗喽晃荡大叫。

  一个菠萝瞬间就被人分完。

  叶大翔说:“明仔,再去摘几个吧,我们买回去吃。”

  林秋娇点点头:“对,多拿点,我们吃不完还可以给客人吃。”

  毛仔举手:“还能给溪姐当食材,之前溪姐就做过一道菠萝咕噜肉。”

  叶从溪将最后一口菠萝吃完:“你记忆力倒是挺好。”

  毛仔嘿嘿嘿笑,那么好吃的菜,怎么可能忘记。

  明仔站起身:“行,翔哥,我再去给你摘几个,不过咱们的关系就别说什么买不买的,就当是我请你吃,反正现在菠萝也不值钱。”

  谢爸谢妈还有谢奶奶也说不用给钱,拿去尝尝就好。

  叶大翔却说什么也要塞钱,双方推来推去,最后叶大翔只好假装把钱往兜里一塞:“行吧行吧。”

  其实走的时候,偷偷给放到桌子上。

  等谢明送他们到村口,帮忙叫了辆面包车,回来才发现钱,他摸了摸眼泪。

  等回到涌头镇,他们在店里下车,打算先把菠萝放到店里。

  叶从溪用袋子拎了几个菠萝,等下给张阿婆他们送去,一出门,却看见姜校长,姜校长旁边还跟着一个中年男人。

  两个小时前,姜校长家来了客人。

  这客人不是别人,正是姜校长带的第一届学生,也是顺景隆的老板马正平。

  姜校长跟马正平的关系一直挺好。

  马正平前几年得了很严重的病,专门去国外做了手术,不过现在恢复得不错。

  姜校长上次见到马正平,跟他简单说了马英明的事。

  马英明是马正平堂哥那边的亲戚,因为马正平身体不好,当时女儿年纪也还小,还在念书,所以才把酒店重要的事情交给马英明。

  直到姜校长说明情况,马正平这才知道马英明居然背着自己做了那么多混账事。

  马英明做的错事还不止做假证这一件,他把之前顺景隆的大厨逼走,安排自己的人手进来,所以顺景隆饭菜的味道一跌再跌,很多老顾客都走了。

  马英明这才想把叶从溪招到顺景隆来,试图挽回这个局面,还使出一些下作手段。

  马正平这边肯定不会护着他,警察那边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马正平找上姜校长,也是知道他跟叶从溪认识:“听说是个年纪很小的孩子,我想见一见她,给她道个歉。”

  所以姜校长这才带着马正平上门。

  叶从溪听完他们的解释,也不计较:“马先生,我不怪你,毕竟这事也不是你想做的,既然马英明现在已经被警察带走,那也算暂时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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