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一篇日常甜文_张不一【完结】(3)

  一股夹杂着寒意的春风忽然刮过,沈风眠赶忙从矮凳上站了起来,急慌慌地说:“你的头发还没干,我去拿巾帊。”正欲离去之际,忽然又改了主意,一把拉住了云媚的手,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往屋子里走,“回房,外面冷。”

  他的手十分冰凉,却修长有力,一股熟悉的感觉猝然从两人贴合在一起的手掌心传入了云媚的心头,令她不由晃了神。

  被群敌包围那晚,湛凤仪那家伙也曾这么坚定不移地握紧过她的手,誓与她同进退。

  真像是湛凤仪的手,但是,怎么可能呢?湛凤仪杀起人来比她还狠,是一尊镇在麒麟门上的狠厉修罗,怎么可能会和沈风眠这种文弱书生有相似之处?

  “我真是魔怔了。”云媚自嘲地想,“人家湛凤仪可是高贵的金枝玉叶,心比天还高,根本看不上我这种人。”

  云媚这辈子听到过的最伤人的一句话,就是出自湛凤仪那张淬了毒一样的嘴:“本王当初真是猪油蒙了心,才会救下你这遗臭万年的祸害。”

  其实后面还有一句更伤人的话,但云媚选择了遗忘,不然这话就会变成一根扎在心里的倒刺,一回想起来就会变得怨怒横生,却又无计可施,因为她杀不掉湛凤仪,她甚至都不知道湛凤仪到底长什么模样。

  进到堂屋之后,沈风眠让云媚坐在了桌边,自己去拿了一条干净的绵帕,站在了云媚的身后,认真仔细又细致地替云媚擦起了头发。

  云媚却有些难为情:“不必如此,我没那么娇气。”

  “和娇气无关。”沈风眠温声回道,“当男子的,总是要对自己的娘子好。”

  云媚的心尖猛然一软,下意识地攥紧了搭在膝头的双手,既愧疚又感动。这就是她从不后悔嫁给沈风眠的原因,虽说她暂时对他没什么男女之情,但他总是待她很好。

  嫁人过日子,最不重要的就是情爱,只要他对她好就成。

  “对了。”沈风眠忽然想到了什么,一边给云媚擦着湿头发一边说,“晌午过后,我要去溪西镇送趟货。”

  一条穿山而过的小溪分隔开了两座镇子,一镇名叫溪西,一镇名叫溪东。

  沈风眠在溪东镇上经营着一家冥器铺,因着手艺好诚信实惠,在十里八乡颇有名气,常有隔壁镇上的人家前来订货。

  云媚却担忧了起来:“近期官府发了告示,崖下林附近有山贼出没,好些商人和路人都被劫道了。”

  从溪东镇去溪西镇必须要经过崖下林。

  沈风眠安抚道:“哪个山贼会想不开来劫棺材和冥器?”

  云媚还是有些不放心:“要不我陪你同去?”

  “不用,有石头陪我呢。”沈风眠道,“铺子里也不能没有人守着。”

  “石头”就是沈风眠铺子里雇佣的小伙计,大名“卢时”。

  冥器铺和其他行当的性质还不一样,衣食住行都可以挑时间,唯独死人不挑时间,阎王说要带人走就必须走,所以铺子里得经常有人守着才行。

  云媚道:“就不能让石头守着店,让我陪你去?”石头那小子一脸憨相,也不像是能防御山贼的样子。

  沈风眠无奈一笑:“哪有让自己娘子新婚第一天就去给死人送棺材的道理?”

  云媚哼了一声,不满地嘀咕了句:“瞎讲究,到时候要是真遇到了山贼,十个你也不够他们分的。”

  沈风眠:“放心吧,你的相公没那么倒霉。”

  算了,好言难劝该死的鬼。云媚当了太多年的杀手,心肠还是有些冷硬,眼瞧着自己劝不住沈风眠,就开始变得冷漠了,事不关己地想着:“真要是让你遇到山贼了,也是你的命,是你该死,大不了我再换个地方改嫁就是,凭我这姿色和骗人的手段,再找个对我好的老实人也不难。”

  “娘子在想什么?”

  沈风眠冷不丁地发问,语调虽然不疾不徐,温柔轻缓,但却总有一股绵里藏针的犀利感觉,像是能够直刺云媚的内心。

  云媚的呼吸一滞,目光下意识地闪烁了起来,好在她背对着沈风眠,不然定会暴露自己的慌张和心虚,但她回话的语气和语速却一点也不露心虚,还尽显女儿家的柔弱和担忧:“人家可是新婚之妇,当然是在担心相公的安危,相公若真遇到了危险,可让我怎么独活?”

  沈风眠垂眸,抬手,轻轻拈住了云媚那微微泛红的耳珠,一边用指腹揉捏着一边十足笃定地说:“娘子不必杞人忧天,我定不会让娘子再嫁他人。”

  云媚的耳朵痒痒的,内心虚虚的:“我、我没说我要改嫁。”

  沈风眠:“也没这么想么?”

  云媚:“当然没有。”

  沈风眠:“好,我相信娘子!”

  云媚立即舒了口气,像是侥幸通过了一项突击考察,但说来也奇怪,沈风眠这家伙看起来也就是一个心思单纯的小书生,怎能够如此敏锐地洞察人心?

  难不成是装出来的单纯?

  云媚正要试探一番,沈风眠忽然开口,用一种询问的语气对她说:“对了娘子,住在村西的李二邀我明晚去他三舅家用饭,我能去么?”

  云媚的脸色一沉,坚决道:“不能!”

  沈风眠不解:“为何?”

  云媚没好气:“你是个傻子么?李二是个赌徒,还欠着你十两银子,他三舅家就是个赌窝,明摆了是要设局坑骗你,你去了等于羊入虎口!”

  沈风眠好像还蛮想去的:“可是、可是李二好像是真心邀请我,不像是会骗我的样子,而且、而且随意揣测邻里的行为是不是不太好?有违仁义之道……”

  云媚:“……”我真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竟然会怀疑你这没脑子的家伙是在装单纯。

  云媚打消了试探的念头,冷冷道:“那你去吧,去了就别再回来了,李二若是威胁我让我拿钱去赎你,我也不可能去,我才不要一个笨蛋相公。”

  沈风眠一下子就蔫了:“那好吧,我不去了。”听起来还有些闷闷不乐。

  怎么,你还委屈上了?云媚回头,看向了沈风眠。

  此时此刻的沈风眠正低垂着眼眸,微微抿着薄唇,眼睫毛又浓又翘,犹如蝴蝶的双翼,在白皙的眼底打下了一道浅浅的暗影,薄唇粉嫩莹润,像是用世间上好的水种翡翠雕琢出来的,比女人的唇还要漂亮诱人。

  看着他这幅受气包小媳妇的模样,云媚的心软了一下,安抚道:“我又没说不让你跟李二吃饭,我只是说不让你去李二他三舅家吃饭,你若一定要和李二吃饭的话,可以邀请李二来咱们家吃,我亲自下厨给你们做饭吃。”

  沈风眠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当真?”

  这是被哄好了?还怪好哄的呢。云媚一边在心里沾沾自喜着,一边用力点头:“当真!”

  沈风眠嘿嘿一笑:“娘子你真好!”

  他傻笑起来的模样更显得纯良无害了,一双俊美的凤眼微微弯卷,粉唇勾起,露出来了两颗洁白可爱的小虎牙,脸颊上还有一对儿浅浅的酒窝,看起来真清纯啊,像是一朵出水芙蓉。

  云媚在当杀手的时候,就有一个臭毛病,喜欢调戏各种长得好看的人,并且不分男女——是以梅阮在江湖上的名声相当之烂,甚至被冠以了“采花刺客”的辱称。

  对此辱称,云媚却觉x得不公平,她从来没有侵犯过任何人,从来都只是摸摸人家的小手亲亲人家的小脸而已,至于那些咬定她夺人清白的事情,纯属污蔑,明明是那些人自己行为不端,却偏要诬赖在她的身上。

  但这臭毛病偏偏还改不掉。

  看着沈风眠,云媚的心忽然痒痒了起来,控制不住地并起了左手食指和中指,漫不经心地朝着他勾了勾。

  沈风眠不明就里地眨了眨眼睛,神色天真无邪,却还是毫不迟疑地弯下了腰,朝着云媚俯身。

  云媚忽然抬首,轻轻地在他那清俊的脸颊上亲啄了一下。

  沈风眠一愣,垂眸看向了云媚的眼睛。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云媚顿感自己好似看到了一片璀璨的星空。沈风眠的眼仁漆黑又明亮,起初是广阔的沉静的,后续则燃烧起了熊熊暗火。

  这种炙热的眼神云媚相当之熟悉,昨晚一整夜,他都是这种明亮锋利的眼神,不加任何掩饰,原始气息十足,如同一只开启了捕猎模式的野兽。

  他喷出的鼻息也开始变得滚烫了,扑在她的面颊上,不由得令她面红耳齿心有余悸。

  他周身散发出的强劲气场也已经她团团包围,好似她已是他的掌中之物。

  云媚暗道不妙,正欲撤离,却晚了一步,沈风眠已将她的下巴攥入了自己的掌心中,瞬间堵住了她的唇,纵情深吻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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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就是喜欢调戏人的后果【狗头】

  麒麟门首席:他都长成那样了,我要是能忍住不调戏他,我就不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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