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州雪_沈殿【完结】(46)

  黎烟掖好他的被角,“朋友这东西不在于数量。”

  “不只是朋友,还有很多……青春的乐趣,不该舍弃。”

  他说的隐晦,但她明白他在说什么。

  “我没觉得委屈。”

  “是吗?”小狗的眼睛垂成一条缝隙,“我们有这么好的房子住,保姆、护工无微不至,一切都是那位孟先生施与,而据我所知,你读大学这几年之所以让自己那么辛苦就是不愿让他继续施与你任何东西,可现在,又回到原点了。”

  “人生就是一次次转圈,而且,我根本一直在原点。”

  “那就再一次尝试远离原点,阿烟,今晚我想一个人待着。”

  她今日拗不过他,病床上的人执拗起来谁也拦不住,她能做的只是让护工隔着墙注意宋初霁的动静。

  在病床上的这些年,他是一个非常听话的病人,无论是吃药治疗,还是吃饭睡觉,让他怎么做就怎么做,顺从得像木偶。

  黎烟不信人没有情绪,她知道宋初霁只是一直在忍。

  他难得耍点脾气,她反而开心,乐得顺着他。

  孟颖开车载她出去,目的地在另一个州,孟颖有一栋度假别墅,他们每次把聚会地点定在那都会通宵。

  “你男友叫什么名字?”

  “Jason.”

  黎烟觉得Jason有几分年轻时小李子的神韵,最引人注意的是那双玻璃珠一样的眼睛,令人联想到蓝眸白毛的猫,却没有猫的高冷。

  《猫鼠游戏》是黎烟最喜欢看的电影之一。

  Jason热情的跟黎烟打招呼,然后就吻上了他口中的“Mysweetie”。

  孟颖整个人都贴上去,毫不避讳别人,热情奔放在他们的世界中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见黎烟表情无奈,孟颖对她打了个响指,脸上有几分红晕。

  “Wealllivejustonce.”她说。

  我们都只活一次。

  人生不过百年,人死如灯灭,不如在有限的时间忘乎所以的活一次,让尘世规矩都去见鬼。

  孟颖说的对极了,只是黎烟做不到。

  房子里很热闹,像是小时候看的电影里激昂叛逆的主角,穿比基尼大笑,行为比穿着更火辣,不可言说。

  房子最醒目的位置却放了一个小便池,达达主义走进现实,人人都是马歇尔杜尚。

  场内的尖叫声与香槟一同四溅,这是个极为纵情声色的地方。

  她对孟颖说:“我算是明白你为什么这些年一次都不愿意回国了。”

  孟颖:“That‘sit!”

  黎烟十八岁之前总是喜欢这些喧哗吵闹的东西,还时常偷喝酒,真的成年之后只觉这些声音吵得人头疼,喝酒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

  有一个自来熟的金发男主动搂过黎烟的肩膀与她共饮,黎烟一口喝完一杯之后感觉人都要升华了。之后她避开男生搭在自己肩膀的手,借口说去上个洗手间。

  她不太熟悉这栋别墅的结构,弯弯绕绕走了半天才找到上楼的电梯,看到电梯里的楼层序号才知道这个房子一共五层,黎烟果断按下“5”。

  房子的隔音很好,走出电梯的那一秒一切人声都像是远去了。

  她今日穿的是十厘米的高跟,踩在走廊厚厚的毯子上毫无声音。黎烟觉得自己有点像是在通往爱丽丝仙境,这里短暂的成为她一个人的树洞。

  去往露天阳台需要跨过一张半封闭的窗,黎烟伸腿迈出去之后才发觉自己忘了把鞋脱掉,好在她驾驭高跟鞋的能力不差,没有崴到脚。

  阳台的墙壁上有一个梯子,只有出来的人才能发现它通向屋顶。

  这大概是设计者的一点小巧思——半封闭式的窗户之外,有特别的风景。

  黎烟将鞋子扔在地上,顺着梯子爬上屋顶,她只顾低头关心脚下是否踩实,全未注意到屋顶上已经坐着一个人。

  坚硬的梯子踩的人脚发疼,黎烟皱着眉揉脚,甫一抬头,与一道视线对上。

  木质香调与屋顶的风混为一体。

  奇怪的时间,奇怪的地点,她绝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孟斯奕。

  出逃的鸟雀翻越囚笼,偶然落脚,主人却已在休憩等候。

  屋顶的一颗灯泡光亮还不及火烛。

  黎烟在原地站了一会,脚沾上一层薄薄的灰尘。

  他的余光扫过,克制住自己拿出纸巾为她擦拭灰尘的冲动,他有点犯洁癖。

  黎烟在旁边的位子坐下。

  主动搭腔:“您是来看孟颖吗?”

  “老爷子怕她在外面心思玩野了,吩咐我过来看看。”

  一楼的音乐声简直要贯彻云霄,Jason搂着孟颖的腰在舞池中央跳舞,气氛最嗨的时候两个人直接拥抱着跳入水池,又引起一片喧哗。

  何止有点野。

  黎烟有些疑惑:“她怎么敢在你眼皮底下做这些举动?”

  他边上放了杯特调的酒,拿起饮一口:“她不知道我在这。”

  “那你怎么进来的,这不是她的房子吗?”

  孟斯奕像是听了什么笑话,他轻笑时黎烟闻到一阵酒的辛辣,“这房子是好些年以前我在这工作的时候买的,她不知从哪找到的钥匙。”

  是她犯蠢了,别说房子,就算是一个包、一辆车,孟颖的钱财来源自然都是他。

  黎烟觉得,孟颖今晚可能会死的很惨。

  “你倒还算乖。”

  他指的大概是她面对金发男逃之夭夭的行为。

  黎烟盯着他手中那杯特调,有点想尝一口。

  “我只是因为不喜欢那个类型。”

  “哦?那你喜欢什么类型?”

  一只飞蛾撞在屋顶那颗灯泡上,掉落在地,黎烟思绪断了片刻。

  心中的飞蛾却开始振翅。

  第40章

  崩溃我和他谁更重要

  这是个星辰遍布的夜晚,北斗星的方向熠熠生辉。

  黎烟扬扬下巴,“那当然是越帅的我越喜欢。”

  他随着她的视线仰头,幽邃的眼睛里映着笑意,“还挺浅薄。”

  “人贵在诚实。”

  他又问:“多帅才算帅?”

  黎烟指指天:“大概……得要像北斗星那么帅。”

  她说的很玄乎,但孟厮奕确实像那颗星,是个能在迷途中给她指引方向的人。譬如小姨去世那年,她差点就是风浪中翻覆的舟,是他让她重振旗鼓,扬帆前行。

  他的反问比黎烟的回答更玄乎:“只喜欢这一颗吗?”

  她愣了下,“正打算喜欢下一颗。”

  晚风渐起,吹开黎烟披散的发,露出肩膀的细吊带。她锁骨处有一道细微的红痕,是被蚊虫叮咬过挠的,落在幽暗的的灯光里,没来由让人想入非非。

  孟斯奕对她说:“你不怎么诚实。”

  这个话题没有再继续。

  那杯特调下去三分之一的时候,黎烟终于说:“孟叔叔,我想尝尝你的酒。”

  他看了眼手中的杯子,递给她。

  日出龙舌兰,杯底的红石榴糖浆缓慢地升起,玻璃杯口印上一个浅浅的唇印,是酸甜的口感。

  “好喝吗?”

  她说:“还行。”

  “是吗,那让我再好好尝尝。”

  孟斯奕将酒杯拿回,不知是不是不经意,他的嘴唇恰恰好印上那抹红印,像是两块齿轮相咬的拼图。

  “确实,有点甜。”他评价道。

  屋顶那颗灯泡大概是接触不良,忽明忽灭的,发出电流声,叫她看不清孟斯奕的表情。

  眼前只有一片淡淡的剪影,男人高挺的鼻梁距离玻璃杯很近,杯中的日出化作暮色。

  她别过头。

  “这应该换一盏灯。”

  “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也没什么好,忽明忽暗更有感觉。”

  黎烟想了想,孟斯奕这副说辞还挺符合他给人的感觉的——表面温和亲近,而实际上他也如这盏灯一样,常常叫人看不清。

  “孟叔叔,我算是知道您至今单身的原因了。”

  “说说看。”

  她认真地:“女生才不会喜欢忽明忽暗、忽近忽远这种事,这样太没安全感了。”

  “我单身的原因……”孟斯奕最终还是蹲下,用口袋里的方帕将她脚底灰尘擦干净,然后又将自己的薄外套铺在地下让她踩住,“就不能是我心有所属,苦心等待吗?”

  “为什么要等?喜欢就出击呗。”她的语气有些故作轻松。

  “那么你对喜欢的人出击了吗?”

  她不知道现在将脚擦干净有什么用,待会走的时候又会脏,她脚底灰尘可不会比他的外套昂贵。

  黎烟抬头:“我还没找到下一颗星星。”

  男人铺外套的动作滞了下,手握住她的脚腕放上去时说了句:“不急。”

  她心想他对她真是宽容过头。

  iPhone的闹铃声催命符一般,在晚上十点整准时响起。每天这个时候黎烟都会去宋初霁的房间把他手机拿走,她不让他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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