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落春休_墨羽扶摇【完结】(20)

  “现在打算怎么办?去食堂将就一顿,还是……”沈方休跟上她的步子,朝监控室反方向走,“我知道附近有家湘菜馆不错,想去试试么?”

  上次才蹭了人家一顿晚饭,程未雨不好意思再由沈方休买单。

  刚好最近两天是宜大的校园开放日,不少家长来校内遛娃,连图书馆门口都扎满了帐篷,想也知道此刻食堂该多么拥挤。

  倒是可以趁这机会,回请他一次。

  “哪家餐馆?你带路吧。”

  那家湘菜馆的确清静。

  包间自带一方小庭院,夜里亮起暖黄的氛围灯,衬得藤椅木桌温柔可爱。

  既是请客,点菜自然交给沈方休。

  程未雨托着腮,指尖无意识地拨弄桌上一只陶瓷小猫摆件,听他向服务生报菜名,不禁诧异,对方的口味和自己还真是相似。

  前两次吃饭也是。他点的菜,她一个食量不大的人不知不觉便吃下大半。

  “暂时就这些。”沈方休合上菜单,抬眼问她,“还有想加的么?”

  程未雨摇头。

  他便很自然地将菜单递还回去,仿佛早料到她不会再有补充。

  “这家也做小龙虾,料很足,你应该会喜欢。”沈方休挽起袖口,提起玻璃茶壶替她添茶,“不过我看你嘴唇有点红,可能最近上火,先吃点清淡的比较好。”

  程未雨闻言,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她最近是有些上火,不过今日的红,多半是出门前涂的那点唇彩。

  “你好像对这家店挺熟的。”她岔开话题,“刚才你点菜都没怎么看菜单。”

  “是。”沈方休放下茶壶,答得坦然,“朋友开的店,带我来过几次,我自己其实……不怎么跟人在外面吃饭。”

  “你朋友应该很多吧。”程未雨笑了笑,想起那晚在酒吧,他被众人簇拥的样子。

  沈方休却摇头:“我朋友不多,萍水相逢点头之交是不少,但很难深入沟通。大多数人想和我做朋友,并不是因为喜欢我这个人。”

  “那你觉得,那些人想和你建立交往,是因为什么?”

  “原因可能有很多。”沈方休耸耸肩,“一直以来,真正了解我的人少,距离产生美,这导致我在大众口中的风评还不错,许多人会因为这一点对我产生好奇。”

  “这不好吗?”程未雨说,“能被大多数人喜欢,是件挺难的事,你就做到了。”

  她真心这样认为。

  虽然这些年她早学会不去在意那些闲言碎语,可偶尔还是会惋惜,不明白自己究竟做了怎样十恶不赦的事,才惹得那些听着就荒谬的谣言疯传。

  她自认为已经足够谨言慎行,却还是做不到被喜欢。所以,对那些能轻易赢得多数人好感的人,她时常抱有敬意。

  但沈方休却摇头:“被大众喜欢并不是件难事,只要一个人足够熟谙世情,懂得周旋,维持表面上的融洽与好感,往往不算费力。但这个人本身如何,并不见得与风评一致。”

  他话音微顿,目光显得通透,“反之亦然。一个人如果陷于流言,在大众口中面目模糊甚至不堪,也未必真就如此。众口铄金,有时金未必是金,口也未必是口。”

  “你干嘛这样说自己?”

  沈方休笑了:“虚伪的人能够赢得声誉,不代表拥有声誉的人都虚伪。至于我这个人究竟怎样,我觉得你可以自行探讨一下,这样会比较有趣。”

  “我看未必——”程未雨抬眼望向他,“既然你说大部分人都没能认识真正的你,这大概率是因为你本身并不愿意被大众了解,我就算想探讨,又能怎样?”

  “说不定你可以呢?”沈方休循循善诱,“大多数人不了解我,是因为他们本就不在意不相干的人,但你……”

  他的目光落在程未雨脸上,喉结轻轻滑动了一下,才继续道:“你的眼睛很亮。或许能看到比别人更多的东西。”

  程未雨被逗笑。

  “所以,你一般会和什么样的人做朋友?”她主动询问。

  这问题像是将沈方休难住,半晌,他才回答:“我对于朋友这个位置并没有任何预设的条件,两个人磁场相互吸引时,客观条件也不那么重要,顺其自然就好。”

  说完,他看向程未雨,反问:“你呢?你会和看上去不那么好的人做朋友么?”

  比如那种性格低级人品低劣智商低下的……男艺术生。

  程未雨想了想:“看上去不好,如果只是指大众的评价,我不会因此就排斥谁。一个人究竟怎样,总要自己接触过才知道。如果相处下来觉得这人不错,那当然可以做朋友。”

  难道那个简舟其实内里还不错?

  沈方休有点郁闷。

  程未雨看出他的片刻出神,又问:“你和许庭深关系很好?”

  沈方休回过神来。

  “家里走得近,从小认识。”他说完,特意补了一句,“不过像这样的朋友,仅限于同性。我没什么异性朋友。”

  程未雨握着茶杯,指尖贴着温热的瓷壁。她看向他,一时不知该怎么接。

  他忽然提起异性朋友,是在划界限么?

  是想说,即便坐在这里吃饭,也只是寻常往来,不必多想。

  倒也能理解。

  若他和许庭深是发小,家境想必相近。

  那样的家庭,对子女的交友、乃至将来的选择,大约早有考量,不会允许身边出现什么纠缠不清的关系。

  她的确该提前把自己的位置摆得清楚些。

  当个饭搭子就很满足了。

  毕竟,沈方休真的很会点菜呢。

  程未雨贴心道:“嗯,我明白了。”

  她明白什么了?

  沈方休指尖微微一顿,心跳无端快了几分。

  刚才那话,是不是说得太露骨?

  他垂下眼,深吸口气,将唇角那点弧度敛回去。

  不能急,太得寸进尺会把人吓跑。

  沈方休至今都记得,当年在一中,曾有人趁晚自习结束将程未雨堵在教室门口,非要问出她究竟喜欢什么样的人。

  程未雨大概是被问得烦了,辛辣直言:

  “我不喜欢把青春期荷尔蒙错当成深情的人。不喜欢看了两本小说就觉得自己懂得爱情,连自己未来想要什么都看不清,就敢说能负担别人一生的人。”

  对方脸色涨红,她却如同无情的判官,继续道:“我喜欢见过天地,见过自己,然后才看见我的人。要能分清喜欢的是我这个人,还是喜欢‘喜欢一个人’这种感觉。要能接得住我的话,也看得懂我的沉默。”

  后来这话被传成好几个版本。有人说她清高,有人说她做梦。

  沈方休在篮球场边听见人将此事当笑话讲,手里转着的篮球忽然就慢下来。

  他花了很长时间去思考她的话。

  那时他觉得,自己大概永远也够不到她的标准了。

  因为在见过天地浩大、人世参差之前,他就先遇见了程未雨。

  他心动得太早。

  当时在书店只是乍见之欢,而偏偏她的精神那样独立。

  明明气质温和,内里却有一根不被世俗磋磨的骨,对天地万物也早已自成一套看法。那些惊艳的观点从她的字里行间流出,发人深省。

  这样的人太亮眼,不知不觉就成了他看世界的尺。

  以至于后来他再去见识山海人间,看云看雪,看晨昏交替,总忍不住用程未雨的眼睛去丈量。

  从此万物都经过她的刻度,才落进他心里。

  短暂的沉默,谁都没有先开口。

  程未雨垂下眼,手指随意地划着手机屏幕。其实她很反感和别人吃饭时看手机的行为,但此刻别无他法。

  沈方休的目光直勾勾落在她身上,看得她心里发虚,不得不用这样的方式转移注意。

  一小时前,她的那首词在朋友圈引起了广泛共鸣。列表里多是竞赛或工作时加的同学,对“外卖被偷”这事,似乎都积怨已久。

  程未雨扫一眼评论区,乐了。

  “张万森,偷外卖了。”

  “很多年后,面对空无一物的外卖柜,人们依然会想起第一次被偷外卖的那个下午。”

  “你凭什么认为,我何以琛会要一个偷过外卖的人。”

  诸如此类。

  “在看什么,这么高兴?”沈方休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程未雨下意识把手机屏幕朝他倾了倾,无奈道:“看来大家苦外卖贼久矣。”

  她没察觉这个动作太过自然,自然到沈方休很顺地就朝她这边微倾了身,低头去看。距离倏然拉近,他额前的发梢几乎要蹭到她的指尖。

  程未雨后知后觉地怔了怔,指尖微微蜷缩。

  沈方休却已看完了。他靠回椅背,很认真地说了一句:

  “既然影响这么恶劣,我们不如试着把那个偷外卖的人找出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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