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甜蜜蜜,前夫后悔火葬场_饭碗114【完结+番外】(45)

  狗子的注意力全都在自己的狗盆上了,乔江心蹲在旁边,伸手帮它顺着毛。

  “你看我经常给你带好吃的,你可要帮着我注意一下我家的新房子,没事的时候就在外面转两圈。

  要遇见坏人了,你就上去咬他屁股。

  勤快点,知道吗?我明儿还给你带好吃的!”

  刘欣妍端着个饭碗走了出来,碗里装着米饭和两个酿豆腐,还有乔江心带过来的鱼。

  她反过筷子,用筷子头夹了一坨酿豆腐非要乔江心吃。

  乔江心无奈咬了一口,差点吐出来。

  她压低声音道,“谁做的?”

  刘欣妍木着脸,“我做的.....”

  乔江心无语道,“白费了豆腐和肉,你可真是人才,我也是第一次见着酿豆腐里面加苦瓜的。

  而且你调馅的时候放盐了,煮的时候还放这么多盐干啥啊?

  齁死人了,难怪上次你说舔狗都不喜欢吃你做的饭。”

  刘欣妍快麻了,“我哪里知道,我们之前住大院里面,都是吃食堂的。

  等我进了军医院,单位里面也有食堂,基本很少自己开伙做饭,我已经尽力了。

  而且是牛婶子说苦瓜清凉,我这不想着天气热,所以剁了参在里面嘛。”

  说着,刘欣妍小心翼翼的往屋内看了一眼,“还好你又送了菜过来,刚听到你声音的时候,程大爷眼睛都亮了。

  哎,一个老头一个病人,跟着我吃这玩意,也是造孽。”

  刘欣妍挑起一块鱼肉塞进嘴里,满足的直哼哼,“嗯嗯,还是婶子做的饭好吃。

  江心,你问问婶子,还要不要闺女,我也给她做闺女去算了。”

  乔江心白眼一翻,“我妈不要闺女,而且这是我做的,跟我妈没啥关系。”

  刘欣妍眼睛一亮。

  乔江心赶紧抬手,“诶,我也不要闺女。”

  上辈子嫁进陈家,一做就做了三十来年饭。

  而且前面不少年,为了贴补家用,乔江心还做盒饭去工地上卖。

  要说这一手厨艺,就算是在这十里八乡里面,也绝对拿得出手了。

  更何况,这时候大多人做菜都舍不得放油,通常都是一锅炖,那滋味能好到哪里去?

  刘欣妍看了看旁边的大缸,“江心,你教我做菜吧,就做这道鱼。”

  说着她压低声音道,“我觉得顾二哥挺喜欢吃的,而且鱼汤的营养非常丰富,就上次我跟着你去赶集的时候,不还听着人家说买鱼给家里产妇下奶。”

  乔江心朝着屋檐下面那大缸看了一眼,“你上次不说那里面养的都是你儿子吗?

  舔狗爬上去捞了两爪子,还被你追着转圈打呢。”

  刘欣妍一边往嘴巴塞饭一边道,“养儿多日,用儿一时,养了这么久,也是时候回报老娘了。”

  乔江心默了默,“那我教你做饭,你教我读书?”

  刘欣妍上次已经听乔江心说过了,她七岁多上学,只读了三册(一年里2册,三册就是读完二年级上册)就被逼着回家干活了。

  “行,就这么说定了,我教你读书,我怎么也高中毕业了,教你完全没问题。”

  乔江心眼睛一亮,“好,我把碗拿回去,然后拿书本过来,你在家里等我。”

  家里乔芳芳读了五年级,乔建国和乔建华都混到了初中毕业,书本不缺。

  乔江心趁着隔壁没注意,进了杂物间,扛着个干净的麻袋就出来了,这是没分家之前,她仔细收拾出来的。

  上辈子吃了没文化的苦,走到哪里都被嫌弃。

  特别是陪着车金梅两口子跑医院的时候,乔江心因为看不懂电子荧幕上繁琐的流程,到处腆着脸陪着笑一遍一遍的找人问,找人签字。

  遇上脾气好的还给她指指路,遇上脾气不好不耐烦的,经常吃冷挂。

  本就拘束,身后排队的人还不耐烦的催促着她,“大妈,你能不能快点,后面还有不少人呢。”

  “就是啊,不懂就弄懂了才出来啊,这不是耽搁大家的时间吗?”

  每到这个时候,乔江心都会焦急的躬着腰,一遍一遍的说着抱歉。

  就连出去摆摊卖盒饭以及打工的时候,因为没文化,乔江心也吃了不少亏。

  陈文德和陈致向来不愿意跟她说话,因为他们父子都觉得乔江心说出来的话很蠢。

  他们甚至不愿意带她出门,也不愿意告诉乔江心到底哪里做的不对。

  只会对她说,“你懂什么?”

  乔江心只能做着一家人的一日三餐,每天准时的给公公婆婆熬药,小姑子和小叔子要回来的那天,添两道他们喜欢的菜。

  他们谈笑风生的时候,乔江心是插不进嘴的,因为她没文化。

  智能手机盛行的时候,她还只会用老人机,她不会网购,不会点外卖,她尝试着融入大家,努力学习,可她的记性不好。

  她拿着手机让陈文德教她,陈文德说,“你那么笨教了也是白教,浪费大家的时间。”

  她拿着手机找陈致,陈致不耐烦对乔江心说了与他爸爸相同的话。

  没文化这件事,是上辈子刻在乔江心骨子里的自卑。

  没文化,也使她被时代远远的抛在了身后,身边没有任何人愿意带她。

  第65章 半年之约

  乔江心扛着书,穿过村子往村北走。

  这辈子还有机会,她不要被时代淘汰,她要努力学习,至少不要跟上辈子一样,当个半文盲。

  “汪汪汪~”,一阵尖锐的犬啸声传来。

  乔江心抬头,眼里闪过厌恶。

  是陈家养的狗,和陈家的人一样讨厌。

  “去~”

  她下意识的朝着地面跺了一脚,狗往后退了两步,又朝着她嗥叫。

  “畜生,再叫打死你!”,乔江心低头要去捡石头。

  屋内的人听着外面狗不停的叫,还有人的驱赶声,从屋内走出来查看。

  “狗仔啰啰,别叫了.....”

  陈文德朝着嗥叫的狗子呼唤道。

  乔江心一抬头,神情有一瞬间的恍惚。

  军绿色的裤子,白色的短衬衫,跟乡下人比起来,陈文德要白净得多,整个人带着一股斯文气。

  对于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女孩来说,陈文德长得高大英俊,脾气好有文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

  当初乔江心也是这么认为的,尽管他看向乔江心的目光一直是淡淡的。

  乔江心记得,上辈子车金梅拉着她上门坐的时候,陈文德同样是站在门口,同样是这一副样子。

  这个形象,就刻在了她记忆中的少女时期。

  那时候的乔江心,还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情。

  但她认为结婚了就是一辈子,就应该要相互对对方好。

  所以,当陈文德的稿子被一遍一遍的退回来的时候,当所有人都阴阳怪气嘲笑他没用的时候,乔江心不忍心责怪他一句,自己像个男人一样,为他扛起了整个家。

  她蓬头垢面的穿梭在田间,蛮不讲理又斤斤计较,每次家里和别家有冲突的时候,她总是宛若泼妇冲在最前头。

  可陈文德出息了后,却忘记了,他寂寂无闻的那些年,是乔江心为他撑起了家。

  在他不被认可的时候,乔江心是他唯一的粉丝,尽管他写的那些东西,乔江心都看不懂。

  他只记住了,娶了乔江心这样的妻子,是他一生都拿不出手的污点。

  乔江心扭过头,从他面前走过。

  即便上辈子已经报仇了,她心中的恨还是无法释怀。

  她为自己在他身上耗费的一生不值。

  陈文德目光跟着乔江心的背影远去,直到她消失在眼前。

  他认识她,乔大丫。

  他妈已经在他面前提过好多次了,说她能干,像个男人一样。

  说她长的也好看,能吃苦,种田种地都是一把好手。

  刚才乔江心淡漠的眼神,让陈文德的心像是被刺了一下。

  他不清楚,乔大丫为什么会这么看自己。

  他妈说的不错,乔大丫长的是可以,就像是路边一朵旺盛的野花,充满了生命力。

  但这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喜欢的是池素珍那样的百合花。

  说话细声细气,有文化有修养,跟他有着同样的兴趣爱好,有着同样丰富宽广的精神世界。

  而不是只会种地除草,扯着嗓子和别人骂街的粗俗村姑。

  车金梅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她朝着乔江心的背影看了一下,认出了她。

  “文德,她就是我跟你说过的乔家大丫头,妈没骗你吧?长的确实是不错吧?要是再白净点,打扮一下,比你那姓池的同学还要好看呢。”

  陈文德眼里闪过不耐,但说话声音很柔和,“妈,你别说了,一个是乡下的野草,一个是纯洁高贵的百合花,能放在一起比吗?”

  车金梅脸色难看了两分,“文德,妈从来没有说过池家那闺女不好,但池素珍不是我们这种家庭养的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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