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它的宿主早已消失不见。
入水的那一刻,云姝腰间的鲛人珠自动触发了技能,在她四周撑起一个圆形的空气墙隔绝水流,让她可以在水下呼吸。
她摆动双腿,在水中向前游去。
岸边的浅水区是最脏的。
淤泥里全是些碎陶片、烂麻布、锈蚀的兵器,还有系统说的那些泡烂的尸体。
云姝不去看,也不去想,只在水中漫无目的地游来游去,做行走的净水器。
九天玄音套装的净化效果很好。
只要是她经过的地方,河水里的所有污染物都会被清理的干干净净,比现代的海洋垃圾处理器还好使几百倍。
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
越往下的深水区,光线就越少。
仅凭身上时装发出的光,她在水下很难分辨方向,经常会在原地打转。
正当她准备做标记时,一道白色的影子从水面扎下来,四只爪子拼命划水。
系统的声音在她脑中响起,“宿主,你跟着我,我可以监控这条河流。”
云姝抿着唇笑了。
“好。”她在心里对系统说。
小狐狸浑身发着淡淡的白光,有它在前面引路,她省时又省力。
但镇北州不止一条漠河,云姝花了整整三个月时间才让所有河流不再浑浊。
紧接着,她又带着系统,马不停蹄地踏上了寻找矿源的路。
系统也是没招了。
它家宿主总是有使不完的牛劲。
真是服了,也不知道,那些纸片人究竟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
云姝利用地脉图,找到了一处位于信都城与邺城交界处的煤矿。
小狐狸盯着自己面前的虚拟屏幕。
“宿主,位置我计算出来了,你往东偏南30度的方向降雷就行。”
云姝闻言,拿出了雷法令,二话不说便朝系统说的那个位置降雷。
雷电的高温让岩石表面急剧膨胀,然后一点点龟裂,山体剥落。
经过系统的精密计算,她直接用雷法令炸开了一条相对安全的挖煤通道。
云姝想了想,又拿出一株白玉铃兰,将它磨成粉,洒在通道周围。
九天玄音套装升级后,手持部件白玉铃兰的好运效果也从七天变成了半年。
“宿主,四个月冷却到了。”
一听这话,云姝立马将九穗禾、百工匣等部件一一拿出来,刷新物品。
*
两个月后。
朝阳城外的官道上,一辆马车从拐角处驶出来,掀起一阵尘土飞扬。
车帘掀开一角,露出车中之人,是个锦衣玉带的贵公子,眉目间尽是不耐。
他语气满是嫌恶,“邺城那种穷得揭不开锅的乡下地方,能有什么好书院?我爹也真是的,听几句谣言,就非让我大老远去一趟邺城,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护卫小声地说:“少爷,我听说邺城得神女眷顾,如今好的不得了……”
“神女?”
锦衣公子嗤笑一声,“依我看,多半是邺城那些乡下人饿得神志不清。”
“少爷说的对。”护卫赔着笑,“但老爷下了死命令,咱们忍忍吧,在邺城待两日就回朝阳,不然老爷那边不好交差。”
锦衣公子眉头紧皱,“还两日?那种全是难民的地方,我一刻都不想待!”
第126章 朝阳太守之子
马车行至城门口,速度慢了下来。
车内,锦衣公子斜倚在软垫上,那张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昳丽脸庞,难得露出一丝满意神色,“这邺城的路倒是平坦,一路过来都没感觉到什么颠簸。”
突然。
一阵异样的气味从帘缝钻进来。
酸腐、汗臭,混着说不清的怪味。
他皱了皱眉,随手掀开车帘。
只见。
衣衫褴褛的流民挤在城门外,老幼妇孺拖家带口,个个面黄肌瘦,形容枯槁。
队伍排的歪歪扭扭。
从城门口一直延伸到远处土坡后。
“城外怎么全都是流民?程世伯究竟想做什么?听我爹说,邺城不久前刚经历了一场瘟疫,现在多半是已经穷得叮当响,世伯竟还打肿脸充胖子,收容流民?”
“当真是跟我爹一样老糊涂!”锦衣公子放下车帘,拿帕子掩住口鼻,闷声吩咐外面驾车的护卫,“快,赶紧进城。”
护卫扬鞭催马,正要往城门方向走,守城兵卒横枪一拦:“后面排队。”
驾车的护卫见状,从自己怀里掏出一本精致的鎏金拜帖,“这位小哥,我家公子乃是朝阳太守之子,方朔。”
兵卒压根不看护卫递来的拜帖。
“你家公子是谁,跟我有什么关系?城外的流民都排了二里地,谁不是等?你们想进城,就得守规矩,后头排着去。”
护卫闻言,立马会意,从怀里掏出一袋沉甸甸的银两,递给兵卒,“小哥,你有所不知,我家太守与程太守是故交,可否行个方便,让我们先进城?”
“这进城的规矩就是程太守定下的,大人说了,谁来都得老老实实排队!”
兵卒冷着一张脸,“把银钱收回去,咱们邺城不兴外面那一套,你要是再敢拿银钱行贿,害我丢了差事,我饶不了你!”
换作以前,要不是家里揭不开锅,这守城的活是没有人愿意去干的,因为军中不仅捞不到什么油水,还得提心吊胆,哪天被派出去剿匪,成了别人的刀下亡魂。
但今时不同往日,无论是进了邺城开的那些工坊,还是入邺城军营,太守府都会按时给每一个人发放月俸。
现在邺城跟信都城都流传着一句话,一人入工坊或军营,全家老小吃穿不愁。
起初,邺城人员紧缺,只要是能胜任那份差事,无论男女,谁都可以去。
可随着来邺城的流民越来越多,各行各业的竞争就变得越来越激烈。
于是,太守府就学着信都城,下达了一条新的政令,城内的各个职位,还有工坊的工人都得参加考核,择优录选。
他这份守城的差事,那都是在考核中赢了将近两百人,才得到的。
还记得,他拿到太守府的文书那日,家里人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骄傲,骄傲他得到了一份能拿月俸的好差事,也骄傲他成为了一名守城军,从此受百姓崇敬。
信都城那两百名义士,不惧生死,为天下苍生,助神女斩恶龙的事迹。
早已传遍了信都城跟邺城。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事迹在,所以人人都向往着成为像他们那样心怀大义的人。
护卫拿着银袋子回到了马车,愁眉苦脸地说道:“少爷,这邺城的人真奇怪,不看拜帖,也不收银钱,非要人去排队。”
方朔眉头紧锁,“那正好,我对邺城这种穷乡僻壤也没兴趣,打道回府吧。”
护卫劝道:“少爷,咱们还没有见到程太守,就这么回朝阳,老爷怕是要生气,不如小的去排队,您在车里等着?”
方朔摆摆手,让他赶紧去。
这一等。
就是从青天白日等到月朗星稀。
护卫迟迟没回来,而他又困的上下眼皮直打架,便靠着软垫小眯了一会儿。
一觉睡到天明。
方朔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入目是一片陌生的荒郊野外景象,他整个人都懵了
“我不是在马车里吗?”他喃喃道,猛地坐起来,环顾四周,“我马车呢?”
周围除了杂草,还是杂草。
一阵冷风吹过,他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堆干草上。
锦袍没了。
玉带没了。
靴子也没了。
他身上只剩一件皱巴巴的中衣,脚上套着一双不知是谁的旧布鞋。
“谁把我的衣服都给扒了?!”方朔的声音在空旷的荒野上回荡,无人应答。
他像是终于意识到了什么。
脸色由青转白,又由白转红,嘴唇哆嗦了半天,最后咬牙切齿地吐出一句。
“真是穷山恶水出刁民!!!”
*
与此同时。
一辆马车正停在一片竹林里,方朔若是能看见,便能看出那就是他的马车。
马车里,小狐狸将方朔的衣袍通通从车窗扔出去,“宿主,咱俩抢人马车,还把人扔野外,是不是有点不道德啊?”
这事是挺刺激,但良心在肘击它。
“朝阳城算得上富庶,又无天灾,想名正言顺去朝阳城赚震惊值有点难。”云姝坐在方朔的马车上,吃着他的点心,“所以得利用这个方朔,先拿下朝阳城,我才有正当理由去朝阳城刷震惊值。”
“虽然前阵子利用煤矿跟甘蔗刷了200多万震惊值,但还是太少了啊。”
按照书中的时间线,朝阳太守差不多快驾鹤西去了,他膝下只有方朔这个独子,太守之位传给他,是铁板钉钉的事。
书中描写的方朔没什么太大的才能,也没什么坏心眼,就是贪图享乐,遇事主打一个天下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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