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王氏门中热闹,老家主王章要拿新的婚书给姑爷签,择定婚期。
宅中里里外外挂满了大红灯笼,盆景里移植九小姐最喜欢的红梅花,换上绛红的低地毯,一派吉祥喜庆的海洋。
王家虽然只是招一个赘婿,但该有的三书六礼还是不能省。各种繁文缛节得做得齐全,王小姐婚事必须要大张旗鼓,做足面子,风风光光地嫁给文砚之。
宾客之中大多是王氏的附庸,见主家都对寒门女婿无意见,便也纷纷随大流,送些贺礼,对新婿谀词如潮。
正堂内,王章身着一身暗红褂,拖着病躯拿出崭新的婚书来,给女婿签押。
其余条款还好,主要是今后文砚之不得入朝为官。这是王氏的底线,王氏自不会容许一个政敌迎娶自家女儿。
文砚之亦是一身斯文喜庆的红袍,迟疑挣扎了片刻,在众目睽睽之下还是在婚书上按上了手印,鲜红的颜色。
此刻起,他正式成为王家的女婿了。
王姮姬将他扶起,按理说今后他们不能叫夫妻,而是妻夫。
入赘的女婿要事事皆以妻子为尊,服侍妻子羹汤,在妻子面前不能坐着。
王氏之前招徕过几个赘婿,规矩都是这样定的,几个赘婿现在也遵从得很好。
王姮姬一非刻薄之人,二来她和文砚之乃患难之交,蛊毒之所以能清全依仗文砚之,便不遵守这旧规矩了。
很快有人上前调侃恭贺,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云云,堂上热闹非凡,人人似都习惯了王小姐的新女婿,细看这文人细皮嫩肉的,长得还甚是英俊。
文砚之不喜这等浮华热闹,左支右绌,几个王氏子弟冷眼旁观着。
只有性子和蔼的王瑜帮忙搭腔道:“各位叔叔婶婶,我家妹夫脸皮薄,便不要调侃他了。”
但不调侃是不可能的,文砚之是王氏掌上明珠九小姐王姮姬的郎君,力压琅琊王的人,炙手可热,众人的目光不把他烧透才怪。
文砚之身处热闹之中,如坐针毡,难受得紧。他与王姮姬紧紧牵着手,作为即将新婚的夫妇,手指颤得厉害。
此时他方知琅琊王氏的人脉,盘根错节,绝不是普通暴发户可比的。
王氏的每一寸,他都极不适应。
王姮姬伏在他耳边悄声,透着安慰和鼓励,“文兄你若是不喜欢可以先回屋里去,这里有我和爹爹应付。”
两人咫尺之距,她吐气如兰,珠唇几乎触上。文砚之呼吸窒滞,嗓子发紧,立即摇头:“不,我和郑兄在一起吧。”
王姮姬莫名笑,“早跟你说了别叫郑兄,你怎么还是这样。”
文砚之这才捏捏她软糯的手,沉声道:“蘅妹。”
……
热闹之外。
郎灵寂一个人在幕后。
他们相亲相爱,他们签订婚书,他们甜蜜与共,他们共挽鹿车,他们眉目传情,他们羞涩娇羞。
普天之下的欢喜都聚集在了王家,未婚的新郎和新郎犹如罩了一层金粉,光鲜亮丽,接受高朋好友的溢美之词。
只闻新人笑,哪闻旧人哭。
他拥有的一切一夕之间被无情地撕碎了,谨慎布局经营的人生猝然碎成满地渣滓,碾压成泥。
又隐隐觉得,不该如此,不该如此,绝不该如此,本来一切好端端的。
这人间怎么了?
好一个她爱文砚之,她只爱文砚之。
他冷笑。
她懂爱吗?
从前不也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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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婢骨》
盈岁是一介宫婢,小有姿色
她在后宫摸爬滚打了七年,才从辛者库小宫女做到一品御前婢女。
七年时间,她学会了看主子脸色,知道主子的茶应沏到几分热,也是小宫女眼中敬畏的姑姑。
但盈岁心里清楚,表面再风光,自己始终是主子鄙视一顾的奴婢。
她遂辛辛苦苦求太后恩典,终于争取到了出宫嫁人的机会。
然而恰在那日,圣上多瞥了她一眼。
是夜,她衣衫尽毁,叩于天子靴前。
事后,帝慢条斯理系着襟扣,冰凉的指尖轻剐,如怜悯睥睨一蝼蚁,
“朕不会白要你,会赏你一场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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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上日理万机,从没留意过身边的下人。
多年来,那御前侍女知道茶浓到几分,墨磨到几分,按揉时该使多大力道,仅此而已。
那日一瞧,她长得竟有几分像故去的皇后,少年的白月光。
一个婢而已,要了便要了。
但大婚在即,他懒得赐给她嫔妃的位份,节外生枝。
幸过之后,瞧着御前大总管与她颇有交情,他便御手一挥,赏了这两人对食。
刘伦是御前最风光的奴才,跟了此人,她也算得了一场造化,嫁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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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圣上怎么也没想到,那婢女的铮铮脊梁,如岭上青松,如何也折不碎。
婢骨二字不单是奴颜婢骨,更是她的一身清骨。
而他自己,食髓知味,意犹未尽
瞧着那太监和她成双成对的样子,说不出的膈应。
不惜出尔反尔,将她囚回了身边,做了昏君。
圣上 x 婢女
* 男主非常狗,双c
* 强娶豪夺,追妻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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