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警犬是哈士奇_見南山【完结】(37)

  那是刘伟。

  小时候的刘伟。

  她想起电话里退休老刑警付队的声音。

  那个干了几十年刑侦的老人,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把那段往事翻出来:

  “出警的时候场面不太好看。那家有个小孩,躲在门后头。我们把他爸带出来,铐在车上,那小孩光着脚追出来,被门槛绊倒了,膝盖磕掉一大块皮。不哭,又追。我们拦着,他也不闹,就死死盯着他爸。”

  秦菲菲当时听这段话的时候,只是把它当作刘伟身世的一部分。

  一个不幸的童年,一个被父亲牵连的孩子。

  但现在她蹲在孙大爷家门口,看着平平那张涨红的小脸,忽然明白了付队没有说完的那半句话。

  他说的不是“那个小孩很乖”,他说的是“那种眼神,我见的也不多”。

  刘伟盯着他爸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是害怕吗?肯定是害怕的。

  但那不是平平抓住她衣摆时的害怕,平平怕的是失去,怕的是再也见不到。

  刘伟怕的是什么?

  他怕的应该不是失去父亲,他父亲犯了罪,罪有应得。

  他怕的是那个把他爸按在地上的画面,怕的是铐在手腕上那圈冷冰冰的铁,怕的是邻居从窗户里探出来的目光,怕的是明天去学校所有人都会知道他是谁的儿子。他怕的是从今以后,他就真的是那个“□□犯的孩子”了。

  他追上去,不是因为舍不得那个男人。

  他才七岁,他根本不懂被带走意味着什么。他追上去,是因为那是他唯一的亲人。

  不管那个人做了什么,在这个世界上,他也是和那个人是一家的。那个人被带走了,他就没有家了。

  所以他光着脚追出去,被门槛绊倒了膝盖磕破了也不哭。

  他没有时间哭,他怕自己一哭,就追不上了。

  他被拦住以后呢?

  他站在门口,看着警车启动,看着尾灯在巷口拐角处消失。

  他没有再追,也没有哭,就死死盯着那个方向。

  那一瞬间他在想什么?

  也许他什么都没想。

  但他一定记住了那个画面——穿制服的人,把他最重要的人带走了。

  这个画面后来被他压在心底压了十年,直到他坐在刑警队的接待室里,看到秦菲菲伸手对他说“我保证”,他的第一反应是不知道该怎么握那只手。

  秦菲菲收回思绪,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刚才平平攥过的衣摆上还留着几道细细的褶皱,被小手的温度捂得微微发烫。

  她抬起头,孙大爷家门口那扇半敞的单元门旁,平平还站着,两只手背在身后,嘴巴紧紧抿成一条线。

  秦菲菲站起来,走过去,弯腰在他头上轻轻揉了一下,然后转身拉开车门。

  刘伟站在车门旁边,回头看了平平一眼。

  很深的一眼。

  平平冲他用力挥了挥手,喊着:“哥去吧,我明天还在这里等你。”

  刘伟跟着用力点了下头,转身上了车。

  车子发动的时候,秦菲菲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坐在后排的刘伟。

  他正扭头看着窗外,孙大爷和孙奶奶也出来了,站在楼门口,一手扶着门框,一手举起来朝车尾挥了挥。

  刘伟直到看不见那栋红砖房才把脸从窗外转回来,从后视镜里看着秦菲菲的眼睛,没有说出话来。

  秦菲菲从后视镜里接住了他的目光。

  刘伟的眼神不再像初见时躲闪,虽然眼睛仍然是红的,但这次他没有逃避地移开目光,而是对她轻轻点了下头。

  秦菲菲笑了,她由衷地感到高兴。

  作者有话说:

  刘伟和平平的灵感来自于陕西的一对流浪兄弟,有读者小天使在评论区提到了这个故事:  一对没有血缘的流浪兄弟,哥哥靠盗窃养8岁的弟弟。  自己衣衫褴褛,吃不饱穿不暖,却经常给弟弟买牛奶,养得干净得体。他还教导弟弟以后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直到哥哥因连续盗窃被抓。  被抓后,他拒绝弟弟的看望,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穿囚服的样子。  不想见,不让见,但是忘不了。  我已经记不得是几年前从网络上刷到这个新闻,就觉得特别震撼。  这也是本案的灵感。  其实在写的时候我就想,有灵感,要不要尊重一下现实情况?  可是我实在没有办法按照现实情况去写。  他们太苦了。  真的太苦了。  我没有办法按照现实给他们那样的结局。  我希望他们能幸福一点,哪怕只是幸福一点也好。  如果一切能有一点点变化。是不是就不会是现在的样子?  所以,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第36章 日常 睡吧,本将

  夜色已经彻底沉了下来, 院子里的路灯准时亮了起来。

  秦菲菲从案卷夹里抬起头,揉了揉脖子,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

  赤狼趴在沙发上,正啃张嘉兴给买的超大磨牙棒, 这是上次害他中暑的歉礼。

  感受到落在身上的视线, 嘴上动作猛的停了, 冰蓝色的眼瞳转过来看着她。

  这几天连轴转,从火场到百花巷,从高景明的问询到严慧雯的保单,赤狼一直跟着她, 不是在接待室茶几旁蹲着就是在办公室沙发上蜷着,最远的户外活动是去百花巷, 还是坐车去的。

  她已经好几天没带他正经出门了。

  “走。”她把案卷合上,拿起桌上的车钥匙, 又放下了。

  开车回去太浪费这晚上的凉风了。

  她从抽屉里翻出那根用了没几次的牵引绳, 在赤狼眼前晃了晃。

  赤狼的耳朵瞬间竖得笔直,从沙发上弹起来, 踩着碎步在原地转了两圈, 然后一屁股坐定,脊背挺得笔直。

  那条尾巴扫得噼里啪啦, 把他脸上那副庄重的表情出卖得干干净净。

  换好运动鞋,锁好办公室的门,秦菲菲牵着赤狼出了刑警队的院子。

  她没有开车,而是拐上了沿着老城区边缘一直通往她住处的梧桐小道。

  夜风从梧桐树叶之间穿过来, 带着白天晒过的柏油路面残留的余温,和路边不知谁家阳台上种的茉莉花混在一起,从她鼻尖掠过。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把肺里积了一天的空调味换出去,步子不急不缓。

  赤狼走在她前面,牵引绳在两人之间松松地垂着。

  他的鼻尖微微翕动,把夜风里裹挟的每一层气味都剥开来闻。

  茉莉花、柏油、路边餐馆排出来的油烟、远处某个窗口飘出来的沐浴露的甜香。

  这些气味他前世从未闻过。

  茉莉花在漠北长不出来,柏油路面在太阳下晒软的味道和草原上被烈日烤干的牛粪完全不是一回事,而那扇亮着暖黄灯光的窗户里飘出来的沐浴露味道,他第一次闻的时候以为是某种气味浓郁的花,后来才知道那是人用来洗身体的。

  他到现在也不太理解为什么要用带香味的东西洗澡。

  在柔然,跳进河里搓两把就算洗了,但现在他已经习惯了,闻到不会再打喷嚏。

  前世在柔然,他靠气味记地形。

  枯草的味道是家乡,湿泥的味道是河边,烧过的牛粪味道是营地。

  如今在安明市,他靠气味记秦菲菲的活动轨迹,打印机的墨粉味是她刚整理完案卷,速溶咖啡的苦香是张嘉兴又熬夜了,茉莉花和柏油混合的夜风是她带他走在回家的路上。

  路灯的光投在地面上,形成一圈一圈昏黄的光斑。

  赤狼经过每一根路灯杆时都会微微放慢脚步,斜着眼去看灯罩里那个发光的圆球。

  他第一次见电灯的时候以为是什么困在玻璃罩子里的火,蹲在下面看了半天,确认它不会烧下来才肯走。

  现在已经知道它不是火了,但他每次路过还是会多看一眼。

  这种不用油、不用火、只靠一根细线连着就能发光的东西,他始终觉得比他转生为狼更不可思议。

  走到第二个路口的时候,秦菲菲弯腰解开了牵引绳。

  这条巷子她常走,这个时间点没有车,也没有行人。赤狼感觉到项圈上的拉力消失,回头看了她一眼。她冲他抬了抬下巴:“去吧。”

  赤狼的耳朵瞬间竖得笔直。

  他没有立刻冲出去,而是先观察周围的环境,巷口、路灯、垃圾桶的位置、地上有没有碎玻璃。

  然后踩着轻快的碎步往前跑,他的耳朵向后抿成了飞机耳,尾巴在身后水平地伸着,尖端微微上翘,跑了十几米,最后在一个路灯下面的光斑里停下来,回头看秦菲菲。

  夜风从耳边刮过,爪垫踩在水泥路面上发出均匀的轻响,四肢舒展,虽然还没那么协调,但和这几天在办公室和接待室里闷着相比,他的肌肉都快忘了奔跑是什么滋味儿了!

  他蹲在路灯下等她,头顶挂了片从路边梧桐树上落下来的叶子,随着呼吸一掀一掀地抖着。

  秦菲菲走到路灯下,把那片叶子摘起来扔掉,在他后颈上轻轻拍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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