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随衡在外兄弟一堆, 女人一堆, 漂亮的泼辣的温柔的有情调的,那样多的女人, 林瑟守在这萧宅里, 拿着诸多的钱, 表现着幽怨,不用跟丈夫上床,不用付出额外的心血, 只要爱萧随衡而不得就好。这样的日子实在太幸福了。
只是萧宅里还有萧随衡的亲兄弟。
上有大伯哥,下有小叔子,林瑟偶尔被他们瞧见了这样哀怨的情态,难免有点羞意。
但钱啊,大哥萧临对待她这个弟媳,虽冷漠但偶尔给她一点资产。作为萧家的家主,这数百年流传下来的萧家说是世家也不为过,大哥一向是喜怒不形于色,林瑟怕他,怕他看穿自己的心思,怕他把她扫地出门,不让她当少奶奶了。但好在大哥足够冷漠,不管弟弟在外花天酒地,不管弟媳如何哀怨,这都是弟弟家的事,与大哥无关的。
大哥不做爹,不做娘,只要林瑟守规矩,想必是不会赶她走的。
三弟就让林瑟有些头疼了。
三弟打心眼里蔑视她,瞧不起她,若大哥和丈夫有一天不满意她了,想必三弟是最开怀的。
林瑟规矩地守在沙发上,大哥先回来了。
林瑟听见动静欣喜地站起身,预备迎上去,瞧见进来的是大哥,那一双温婉的眼睛黯淡了下去。
她停下脚步,恪守距离,乖巧地微低了头,要接过大哥脱下的西装挂好。
“不必。”大哥声音冷淡。
这可是她的头号大金主,手指缝里漏下一点点都够她快活享受了。
林瑟小时捡塑料瓶子卖的时候都没有不好意思,更何况现在了。
她孤零零的尴尬地让手停在那里,既不去接,也不收回。只垂下眼,像是做错了事情。
不待她道歉,西装落到了她手里。
“那就多谢弟媳了。”
林瑟心中轻轻微笑,有时候她也想过,如果是大哥娶了她,那她该有多快活。大哥在外面没有女人,从不拈花惹草,虽看起来冷漠,但骨子里很有绅士风度,丈夫萧随衡对她不好,作为大伯哥,萧家一家之主,他出手弥补。送给林瑟的庄园,送给林瑟的葡萄园,林瑟简直乐疯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她市侩的爸妈被她安置在豪华的庄园里,请了好多佣人保姆。
她爸妈爱钱,但没什么本事,好就好在不沾黄赌毒,没什么恶习。
只要不拖她后腿,乖乖的,她愿意让爸妈过上好日子。
曾经有人给她爸妈设套,爹妈在菜市场里叫卖惯了,好歹有几个心眼子,知道是一夕富裕后,有人想通过他们祸害女儿,赶紧报告给她。
她能怎么办,她也没本事,她只好垂泪找上大哥。
大哥能解决所有的事。
“应该的。”林瑟腼腆地笑起来,将西装抱到怀里,一步一步跟着大哥。
林瑟长相是有点魅的,但她竭力修一个温婉。狐狸一样的眼睛太招人恨了怎么办,小时她只懂得用书呆子的行为伪装,长大了谢天谢地化妆品,加上对仪态的修炼,走出去只是一个大家闺秀的内敛妻子了。
萧随衡讨厌她身上任何与娇媚相关的特征,她必须是守着活寡的怨妇,这是他娶她的唯一理由。
她不能勾引男人,她的服饰必须保守,她说话要温柔轻柔,她神态要足够内敛。头发不能够烫染,原生态的黑长直,指甲要修剪圆润,一双手纤长苍白。
她首先守着活寡,其次必须是美丽的花瓶。
要一个足够美丽的妻子守活寡,是一种奢侈,萧随衡足够多的资本养出这种奢侈。
从前再多的男人喜欢林瑟,到现在林瑟也只被萧随衡拥有,他有了,他还不用,他就要看着一朵旁人无比垂涎的花朵,在他的手中一日日枯萎下去。
林瑟作为年龄正当的女人,在生理激素的影响下,确实有那方面的需求。但她连玩具也不用。毕竟若是被萧随衡发现了,那可不符合豪门守活寡花瓶的人设了。孰重孰轻,她从来分得清。在床上夹腿几分钟的事。她敏感而年轻的身体靠这样得到满足,哪怕外面的女人挑衅她,她也始终保持冷静,只显出冷清而苍白的妻子模样,让人觉得无趣。
在这座豪宅里,地下几层各有用处,地面一层大厅会客用餐,二层大伯哥住,三层萧随衡,四层小叔子住。
林瑟跟到二层,拘谨地将西装挂到步入式衣帽间。反正不是她洗,佣人会处理的,她只要挂一挂,这举手之劳就能显得她这弟媳温柔孝顺,多好。
林瑟连忙倒水,递到大伯哥手边。
温度24小时恒温的,入口适宜。林瑟一直在琢磨狗腿子和孝顺之间的区别,又必须拿捏好孝顺与勾引之间的参差。
有时候瞥到大伯哥宽肩窄腰的身体,她毕竟是个女人,她也不免意动。
萧随衡穿西装是风流,而大伯哥冷漠谨慎,看起来把所有好都藏衣服里面了,从来不露风流反而更显风情。
林瑟知道有个网络词叫禁欲系,她是不得不守寡系而大伯哥禁欲,真是,真是般配啊。
林瑟温柔地坐下,轻声询问大哥今日可有烦心事。
“我在家里无事做,不能替大哥分忧。”林瑟垂眸轻声道,“如果有我能为大哥做的,就好了。”
萧临自不会将公事讲与她:“你去休息吧,萧随衡大抵今晚不回来了,别等他。”
林瑟乖巧点头,慢吞吞站起来。
她慢慢走出大哥的领地,回头时,见大哥看也没看她,忽喊了他一声。
“大哥。”
大哥看向她,林瑟这才露出一个凄哀的微笑:“别怪随衡,他只是没收心。”
萧临看了她一会儿:“回去吧。”
林瑟回过头来,咬牙。
萧临是不是看穿她了,是不是早就知道她是怎样的人,只是看着她演戏。
林瑟骨子里的卑与哀被这样的念头激发了。
她甚至扶住了墙。
不。不可能。
如果萧临看穿了她,怎么会放任她,早就冷言冷言把她逼得羞惭不敢了。
大人物没心思花在她身上,更不会细究她,只是给点赏金将她打发,她不慌。
林瑟带上了门,靠在门上,喘息。
客厅里,萧临摩挲着杯子,那是方才林瑟手指碰过的地方。
片刻后,他饮尽温水,将杯身搁下了。
林瑟慢步回到客厅,其实是萧临先认识她的。
萧临捐助给母校洲及大学一批不菲的资金,学校力邀萧临出席一百周年校庆。
林瑟不是洲及大学的学生,她努力也只考了一个普通的大学。但这所学校被洲及大学帮扶,每个专业每一届,在大二时有一个为期半年的交换名额。林瑟十分努力专业第一得到了名额,拥有了来这所顶尖大学借读半年的机会。
这所学校富豪之子云集,政治家的儿女也在其中,林瑟不能靠智商考上,也寻到了机会蹭一蹭。
她是抱着不可说的心思来到这所学校的。
借读半年而已,她读得再努力也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半年后回到自己的学校,几年后出社会拿着几千块不到一万的工资,这一辈子钉死了。
更何况她学姐学长,找工作找不到的一大把。
她是美貌,但又不足够石破天惊,没资源没背景,要怎么出头。
她不似家乡的同伴,早早就嫁了人,嫁给洗车的嫁给进厂的,嫁了生了孩子背着孩子在街上刷皮鞋。
她爸妈没什么本事,但不肯把貌美的闺女贱卖,要嫁也要嫁金龟婿,为此他们勒紧了裤腰带也要请老师给林瑟补课,考、考、考上去,考到好的环境里抓住资源钓个金龟婿。
爸妈朴素而市侩,林瑟不能对不起这份不够光明不够体面的爱。
哪怕她借读这所顶尖大学,发现自己努力所学的专业知识,被他们自小的资源和环境,自然而然积累成长起来的程度衬托得连鸡尾巴都够不上,哪怕她的优秀在这里显得无比平庸,她也咬牙消化了。
那些落落大方的,做什么都优秀到让人叹服的人,跟她不是一个赛道。
她认真听课,老实蹭课,常坐图书馆,总有些人注意到她。
连老师都被她虽然智商不高家境不好但努力得无懈可击的姿态打动了。
萧临回校,林瑟从老师那得到了接待的机会,和优秀的本校学生们一起,扎着空姐一样紧一丝不苟的头发,穿着统一服饰,做讲解员,接待回校庆的大人物们。
当然,林瑟的美貌在这个机会里占了大部分原因。
她看起来实在拿得出手。
但拿得出手十分出挑的林瑟,并未得到萧临多看一眼。
那一次初见牢牢地钉刻在林瑟心中。
她所有的优势在他的地位与资源面前,荡然无存。
也有人在校庆时给了林瑟名片,但林瑟都扔了。
她瞧见了最好的那一个,不知道该怎么勾搭其他人的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