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场_吴端端【完结】(6)

  他不想看着我变成鼹鼠,而我却深深地误会了他。

  「暴躁鬼快出来,你早就知道我要当替身是吗?」

  「我错怪你了,暴躁鬼,我跟你道歉,你快出来啊。」

  我敲着门,却得不到一丝回应。

  我要见到他,立刻,马上,纵然他不回应我,我去他灵前磕个头也好。

  那也是我的感激和悔恨。

  没有钥匙,我就用血肉之躯生撞。

  「咚」一声,大门纹丝不动,我却痛呼出声。

  一把钥匙从门缝底下窜出来,撞上我的脚。

  暴躁鬼终于想见我了啊。

  锁孔轻轻一动,门就开了,所有窗户都封得严严实实,屋里一片漆黑,洞开的房门涌入一大束光亮——

  灵堂就在正中央。

  却是个陌生的名字——林屿白。

  照片上也是陌生的脸。

  年轻,倔强,冷峻。

  「暴躁鬼?」我茫然,全然没有想到门后的一切如此陌生。

  角落里一声轻叹。

  那样熟悉,我蓦然感觉到心安。

  「暴躁鬼,是你吗?」我轻声问。

  熟悉的声音越发低沉:「我不是萧朗。失望吗?」

  第13章

  我不失望,甚至感到一丝解脱。

  我对萧家将永远心怀芥蒂,我不希望暴躁鬼和萧家有任何关系。

  我坚决地摇头:「不失望!」

  「是吗?」他不敢相信,又立刻反省,「抱歉,你不喜欢反问。但我想确定,你真的不失望?」

  谁还会计较他的反问啊。

  我深深吸气:「有些意外,但完全不失望。甚至庆幸你不是萧朗,因为我不会原谅萧家。」

  「嗯,那就好。」暴躁鬼声音低沉。

  「你叫林屿白?」

  「嗯。」

  「弹得这么好,可我从未听过你的名字。」

  「因为我和你一样,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用自己的音乐妆点别人,永远不配有自己的名字。」

  我震惊。

  「所以你是……」

  「我是萧朗的替身。」

  刹那间,萧朗短暂一生所有的疑惑都迎刃而解。

  他年少成名,却在 22 岁之后宣布不再巡演,从此只在梦想剧场演出。

  人人都说,他已经无须去全球闯名声,哪怕他只在梦想剧场的舞台上出现,全世界乐迷都会赶来膜拜。

  而他常驻梦想剧场之后,技艺也的确越发精湛。

  原来,并非他精进了,而是从那时起,真正弹琴的就已经不是萧朗,而是暴躁鬼——不,暴躁鬼有自己的名字,他叫林屿白。

  林屿白才是演奏者,是他感动无数观众,是他赋予每位走进剧场的观众一个金色梦想。

  甚至,萧朗后期的唱片也是他代为录制。

  我是多么天真啊,我早就听出来萧朗早期和后期的音乐变化很大,我却以为那是蜕变。

  怪不了我啊,所有人都被蒙在鼓里不是吗?

  「是萧如松那个老混蛋逼你的吗?」

  我义愤填膺,甚至比自己当替身更加气愤。

  林屿白缓缓道:「我和萧朗,是一个漫长的故事。」

  闻言,我转身轻轻关上门,屋子里重又陷入黑暗,仿佛这段往事的背景色。

  原来,林屿白是萧家的养子。

  他幼时家贫,在垃圾堆里捡到一架玩具钢琴,如获至宝地拿回家,竟然在小小的玩具钢琴上弹出了《铃儿响叮当》。

  因为他的超强天赋,父母竭尽全力供他学琴,老师甚至愿意免费教他。

  12 岁时,他与萧朗参加同一场比赛,他第一,萧朗第二。

  这是萧朗短暂的一生中,唯一没有夺冠的一次。

  没过多久,一场车祸毁了林家,林父离世,林母昏迷不醒。林屿白小小年纪背负起家庭重任,眼看着就要放弃音乐之路。

  此时萧如松主动伸出援手,安排林母去最好的疗养院,并将林屿白接到萧家悉心教导、共同生活。

  林屿白比萧朗小三岁,二人性格迥异,却性情相投,彼此竞争与超越,惺惺相惜。

  可渐渐地,林屿白发现萧家有个秘密。

  第一次发现异常,是萧朗喝水时打翻杯子。他亲眼看见萧朗的手在颤抖,可萧朗自己完全没有察觉。

  后来他无意中听到书房里萧如松和医生的谈话,才知道萧朗患有基因病,随着年龄增长,这种颤抖会越来越频繁,肌肉也会失去力量。也就是说,萧朗很可能在 20 岁之后就无法继续弹琴。

  直到萧朗 22 岁那年,他已经无法支撑长时间的练习,甚至在一次巡演中罕见出错。

  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

  林屿白以为萧家要公布萧朗的病情,萧如松却对他说,梦想剧场的后台有架钢琴,是为他准备的,从此以后,他林屿白就是萧朗的替身。

  还说,如果林屿白不愿意,他将断掉林母的疗养费用。

  林屿白终于明白,为何这些年萧如松将他当亲孙子一样倾囊指导,却从来不让他公开比赛或演出。

  因为萧如松一直在等待这一天。

  从萧如松拜访林家的那一刻起,他就在谋划这场欺世盗名的闹剧。

  想到躺在疗养院、享受着顶尖治疗的母亲,林屿白忍着屈辱同意了。

  萧朗激烈反抗,林屿白还要强颜欢笑去劝慰,说这是他自愿的,不能让外界知道萧家基因有问题。

  「请给我一个报答萧家的机会吧。」林屿白说。

  天知道他的心有多痛。

  这意味着他——林屿白,此生再难见天日。

  从此以后,林屿白开始在后台「演出」。他的每一次演奏都是对生命的消耗,他觉得自己是鼹鼠,是被老天惩罚见不到阳光的罪人。

  他日渐消瘦,他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他开始讨厌在白天出门,甚至将自己卧室所有的窗帘都缝得死死的,否则,清晨不小心透进房间的阳光都会吓得他浑身颤抖。

  他只能在演奏中去想象阳光、想象星空、想象大海、想象森林、想象父母双全,想象这世间还有人疼爱他、在乎他。

  他在后台那架钢琴上弹了整整四年。

  直到有一天,他去疗养院看望母亲,发现母亲一个月前就已去世。

  为了让他安心当替身,萧家甚至隐瞒了林母的死讯,没让他见母亲最后一面。

  林屿白彻底崩溃,在萧家大闹一场之后,愤怒地冲出去。

  长久的与世隔绝让他完全无法辨认道路,刺目的阳光让他彻底眩晕,他像失去了翅膀的鸟儿,跌落到人间,在滚滚车流中失去方向。

  在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中,林屿白结束了自己没有姓名的一生。

  说到这儿,林屿白哭了。

  这个暴躁、喜怒无常,偶尔也有些羞涩的男人,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

  「林屿白……」我展开双臂,做出拥抱的姿态。

  随后,我竟然真的感觉到有人在向我依偎。

  微凉入怀,却有温润的水,滴在我肩膀。

  鬼是凉的。

  但鬼的眼泪,竟然是热的。

  第14章

  我说过,为了暴躁鬼,我做什么都可以。

  哪怕以后被音乐圈封杀。

  擦干眼泪,我第二天无事人一样回到剧团,跟萧如松说,当替身可以,加钱。

  然后我提了个天文数字。

  萧如松被我吓一跳,说我疯了。

  我说,买断我一辈子,不亏的。否则我鱼死网破、大张旗鼓,看谁更丢脸,大不了我以后不弹琴,回老家开奶茶店去。

  可能是我豁出去的疯样子镇住了萧如松,他沉吟片刻,竟然答应了。

  这都能答应,萧家真有钱啊。

  昧良心的钱。

  金秋音乐会连演三天,场场爆满。我在林屿白曾经隐藏了四年的后台,用那台已经调好音的施坦威为萧涵挣来了满堂喝彩。

  结束场,萧如松广邀业内,包括最苛刻的乐评家。

  他确定我已臣服,肆无忌惮。

  果然,乐评人对「萧涵」的演奏大加赞赏,尤其盛赞最后一曲《梦想乐章》,突破了以往萧涵演奏的瓶颈,有当年萧朗的神韵。

  此后的一段时间,萧涵采访不断,上杂志,上综艺,甚至还去巴黎头排看秀……

  俨然是新晋顶流。

  她对我的态度从不屑到充满敌意,有次盯我半天,问:「你为什么还住那里?」

  「便宜。」我淡淡地答。

  「我爷爷给得可不少,足够你在市区买一套大房子。」

  「我喜欢和鬼为伍。」

  「神经病。」萧涵的眼神像看一个病人。

  就像保安第一次看我的眼神。

  他们都不懂。我是真的喜欢与鬼为伍,一个叫林屿白的鬼。

  自从知晓林屿白的身世,我决定不介意他的暴躁。但神奇的是,他居然不太暴躁了。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224444.sho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现代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