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又陷入了一片安静,落地灯昏昏沉沉,空气里的每一个分子都在无声地吐露一种静谧的气息。
季多福趴在季声的床边,吐着舌头满是好奇地看自己的主人。
季声半靠在床上,手里紧紧地捏着那封橙黄色的信封,过了将近半分钟的时间才后知后觉地朝门口的方向看了一眼。
林春晚早就已经没影儿了。
这是套我话呢。
季声皱了皱眉,手指轻轻摩挲着信封上的向日葵,视线也随着手指的动作在上面落了很久,一双清亮的眼睛就目不转睛地盯着那薄薄的一张信封看。
竟然真的有……
不对,这是情书还是告别信?
季声不由地错开了目光,却又恰好瞥见了窗外透进来的月光,这是他恢复视力的第一天,最先看到的一轮光晕。
夜色深沉,月亮爬上来了。
季声侧首看过去,觉得应该是自己的错觉。
他竟觉得这天晚上的月光比过往的每一个时刻都亮。
大约是那缕月光将季声心里一直空着的那一角点亮了,他最后并没有再犹豫,纤长的手指在信封的向日葵上轻轻一捻,从里面取出来一张十分漂亮的渐变色信纸,随后又小心翼翼地展开了它。
入眼是一行工整大气的抬头:
“亲爱的季声……”
——
“好久不见。
很抱歉在今天给你写信,顾临说今天是你重见光明的日子,按理说不应该过度用眼,但我一时没有忍不住,我的私心实在是太想太想让你在今天看到这封信了。
因为我对你的满腔爱意急需倾诉,已经不能再多等一天。
又或者说,我想要让你一睁眼看到的第一封信,就是我写的。
或许你不知道,自从你上次在那档新闻栏目中出镜之后,你的粉丝涨得比黎江市的股票波动还要快,在你住院的这段日子里,你的微博粉丝数已经翻了整整一倍。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你为我发声的那一期新闻。
那些小姑娘最近在疯狂地给你写信,高学屹说电视台的信箱都要被塞满了。我把信从他那儿要过来看了,果不其然,都是情书。
对不起,我把那些情书都撕了,你已经见不到它们了,要看就只能看我的这一封了。
我给你写这封信……
是想再跟你道个歉,不是说情书的事儿(撕情书这件事我永不后悔!)
我是想说……我之前不应该跟你闹别扭的。
那天你在病房里摔了一跤,我其实看见了,但我没有扶你,好吧,我承认我是个渣男,但我只是想看看你能不能自己站起来。
声声小朋友,你太弱了,怎么站都站不起来~( ̄▽ ̄~)~
不过没关系,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会一直陪着你,永远都不会再让你摔倒。
因为爱你这件事,我是认真的,不只认真,还非常坚定。
既然你不肯挽留我,那么只有让我来当这个不要脸的人了。
季声,我反悔了。
那天在医院跟你说的那些话,你当没听过行不行?那天我还有点低烧,脑子真的不清楚。
什么‘我就不欠你的了’,什么‘我就不再缠着你了’,你当我在放屁吧。
直到不久之前我才明白,原来我从没有哪一刻想要真的和你分开,我那样说,是因为我想看看你会不会挽留我。
如果你不会,那就让我来挽留你。
我明明那么爱你,怎么舍得和你分开?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缠你一辈子。你要是不愿意,那我就守你一辈子。
早就说过了的:我不会再试图占有你,我将永远守护你。
我是个混蛋,但我是真的爱你。
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
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浪荡子弟,没有人教过我要怎样真心实意地去对待一个人,所以我之前对你做了许多不好的事情,甚至一度误会你、辜负了你的心意。
让你失望、将你从神坛上拉下来,是我的错,我责无旁贷。
所以我该做的不应该只是将你缝补完整,更应该用余生来守护你。
因为我还要感谢你,是你在这个蝇营狗苟的人世间赠给我一捧清圣的月光,让我不至于失去本心,让我永远都能看得见前路。
季声,我的前路是你。
我没有读过普希金和海涅的爱情诗,但我可以为你演奏理查德的钢琴曲。
就像海涅说的:‘我的□□在旅行,我的心却总是休憩在爱人的怀里。’
季声,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好好爱你。
还有,我刚刚回了一趟家,本来是想去取我们的戒指,但不知道为什么,戒指居然不见了,我记得我明明把它们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的。
你不要生气,戒指不见了,但我爱你的心永远不会变,我可以再给你买新的。
如果你肯答应重新跟我在一起的话,就请给我打一个电话,我就在医院楼下等你,带着你最喜欢的红气球和红玫瑰。
——想要永远爱你的谢知津”
季声将信纸合上。
他看过太多文采飞扬的文字,或是读书时的名人名言,或是林春晚的情感稿件。不得不说,谢知津的文笔真是差劲,前言不搭后语,还妄图寻章摘句。
“那是歌德的情诗,不是海涅的。”季声又摸了摸信封上的向日葵,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傻不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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