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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死罪_[美]劳伦斯·山德斯【完结】(22)

  他是个结实的壮汉,走起路来虎虎生风。铁灰色的头发像把刷子。线条深沉的五官带一份“希望好,却也不怕坏”的自信神色。

  肩膀圆而硬,一身的新肉仍掩不住昔日的强劲健朗。身上的伤痕,睑上的风霜,牙上的黄垢——在在显示着这是一头久经磨练、老于世故的猛兽。

  他安闲的坐着,吸着烟卷,看着妻子上床,靠向床板,再把被单拉至腰上。

  “好,说吧,”她说。

  他不慌不忙的走向床边的小桌几。几上杂七杂八的放着许多什物。有枪,有袖扣,另外还有一瓶白兰地,两只雕花酒杯。他斟了两小杯。

  “好主意,”她说。

  “这比药好,”他说。“我们会睡得又香又甜像个乖宝宝。”

  他坐到她身边;她挪开一些让出位置。两人互相举杯,小口啜着。

  “玉液琼浆。”

  他这才把布恩讲的两件凶案,简明扼耍的复述一遍。提到死者的伤处时,蒙妮卡脸色发白,但是她仍撑持到底,只不过灌了一大口白兰地。

  “就是这些,”他下了结论。“现在你该知道布恩今晚为什么无精打釆。他已经忙了一个多月了。”

  “怎么报上一点没见着?”

  “他们想封锁消息——很笨,不过道理很简单。他们不希望歇斯底里的‘山姆之子’事件重演。再说,观光是本市的大生意。可以说是最大的。如果大标题一登‘曼哈顿旅馆杀手神出鬼没’,会影响多少业务,那是不难想象的。”

  “也许布恩会抓着凶手。”

  “也许吧,”他怀疑。“除非是运气。不过就目前这些资料我看不成,太单薄了。而且,还有个大问题:他们派施马提小队长来坐镇。施马提就是个马刺。很有野心,很机伶,很会保护自己。布恩到时候会应付不过来。”

  “为什么要找个人来压在他头上?布恩不是干得挺好的?”

  狄雷尼浅饮着,“他是个相当不赖的刑警。我相信他已尽力而为。可是他们现在——他怎么说来着?——有二十四个人在办这个案子。据我想,他们认为该派个阶级高的人来指挥。不过我保证施马提破不了的。除非再一次凶案,凶手露了破绽。”

  “你认为还会再做一次吗,艾德华?”

  他叹气,凝视着酒杯,然后起身,在床尾来回踱着方步。她的眼光不离他。

  “我差不多可以打包票,”他说。“精神病态的迹象表露无遗。这是最糟的,最难破的一种凶杀。滥杀。没有动机。凶手和死者没有任何关系。”

  “彼此不认识?”

  “对。意外的碰面。那以前根本是陌路人。”

  接着他便将没有向布恩解说的情形全部告诉了她。

  “蒙妮卡,好久以前,我当刑警的时候,纽约市百分之七十五的凶杀案都是死者的亲人朋友、同行同事和熟悉的人做的。

  “剩下的一些,所谓‘陌路谋杀’,那是由不认识死者的凶手所做的案子。像抢劫、狙击这类重大刑案,或者——最糟的——就是为了嗜杀而杀人。有一个法文单字我一时记不起来了,意思是死亡欲,以杀人为快乐。

  “不管怎么说,那时候四分之三的凶杀事件都是认识死者的人干的,我们的破案率很高。只要针对那些关系人追究。

  “可是近十年来,陌路谋杀的百分比不断增加,破案率相对下降。正式的统计数字是没有,凭我的经验绝不至相差太远;相对的两条拋物线;一条加,一条减。

  “因为陌路谋杀无迹可寻。根本不知道怎样下手,从那里下手。”

  “你知道,”她真挚的说。“你查到了伯纳案件的凶手”(指伯纳·吉尔伯特,参阅《第一死罪》)

  “我并没有说办不到。只是太难。远比盛怒下的犯罪事件难缠得多。”

  “所以你认为还是有逮到他的机会?”

  他陡然止步,正视她。

  “他?”他问。“你认为凶手是个男的?”

  她点头。

  “为什么?”他好奇了。

  “不知道,”她说。“我只是想象不出,一个女人会干这种事。”

  “短刃的小刀是女人的武器,”他告诉她。“而且死者很明显的在迎接这一击。而且凶手在施杀手的时候,好像是全身赤裸,一丝不挂。”

  “可是为什么呢?”她叫道。“为什么一个女人会下这样的毒手?”

  “蒙妮卡,疯狂的行为有它自己的一套逻辑。跟我们的逻辑不同。对他们来说,这种行为才是最合理最正确。对我们,那就是可怕和怪异。不一样的。”

  他重新又坐回她身旁。两个人慢饮着。他握住她的手,贴在他的大手上。

  “我的看法刚好和你一致,”他说。“就布恩告诉我情况来判断,我也不以为会是个女的。不同的是,你是凭直觉和偏见,我最按或然率来推。这类滥杀的案件多的是:山姆之子、好人杰克、波士顿刽子手、约克夏好佬、黑牡丹等等——全都是男入。女人做案的不是没有——像寂寞芳心案件里的马莎贝克。只是她们的动机几乎千篇一律是为了一个贪字。我现在讲的是指没有动机的谋杀。到目前为止,我只知道全是男人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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