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百姓,都是从海边招募的。既是农民,又是渔民,真正的职业是“走私接济者”。
大明的走私贸易,整体环节如下:内陆制造商——内陆运货商——沿海收货商——沿海渔民——各国海商海盗。
广东的走私中心是香山县(中山和澳门),沿海渔民通过渔船,将货物从广州转运去香山。可以说,广州、南海、香山的渔民,已经把走私视为职业,取缔走私他们就失去经济来源。
赵瀚若是占据此地,必须解决渔民的生计问题,否则直接打击走私的话,这些沿海渔民全都要造反。
明清两朝,在海禁严厉的时候,为何规定海边不准住人?因为海边百姓全是走私者!
“砰砰砰!”
又是一阵乱枪响起,几个百姓被当场打死。
慌乱之下,翻墙入院的百姓,吓得纷纷逃窜。谢氏商贾带着家奴大喊:“杀死一个李家人,赏银一两!”
这些百姓虽然害怕,但重赏之下,还是绕着花园跑。
他们不敢面对火铳,却敢杀入居住区,对里边的老弱妇孺下手。
一时间,李家内院惨叫声四起。
许多手持火铳的家奴都慌了,他们也有家人在,一个个都冲过去帮忙。
“杀!”
另一处院墙,又有人翻进来,瞬间抵定战局。
足足杀到大半夜,一个活物都不放走,包括李家的丫鬟婆子。
这些商贾,已经忍了李家十多年!
与此同时,还有商贾带人,抢夺李家的各处产业。
还带着家奴、打行(混混)、接济(走私渔民)、拐棍(贩卖人口者),开始从城里攻打广州、香山、南海。
这些鱼龙混杂的“起义者”,占领城池之后,立即烧杀抢掠,只有参与起事的大户不受影响。
沿海地区,不仅混混和走私者多,还专门形成“拐棍”这种行当。
大部分时候,他们属于出海中介,借钱给贫民坐船出海。这些贫民去了南洋,靠打工赚钱还债。也有一些拐棍,直接绑架拐卖人口,把妇女、青壮卖去南洋,或者卖给澳门的红毛鬼。
一天之内,广州府城、南海县城、香山县城,全部变天,城楼上插着大同军旗。
由于那些家伙抢得太狠,甚至还侮辱妇女,遭受苦难的城中百姓,看向大同军旗的眼神都带着怨恨!
三城百姓,不晓得什么天下大同,只知道坏人跟赵瀚是一伙的。
三城商贾,则派遣信使,前去北方请张铁牛速至。
驻守英德的总兵陆谦,听闻广州三城已失,吓得连夜往粤西地区跑,否则他又要被包饺子了。
同时,惠州府城的守军,也杀了将领直接投降。
费如鹤不费吹灰之力占领广州,然后脸黑得跟锅底一样。这里的百姓,把大同官兵当成入侵者,甚至有秀才编童谣,唱什么赵天王是吃人魔王。
“兵院,乱贴揭帖的秀才抓到了!”
“带进来!”
一个秀才被押到费如鹤面前,他是因为贴大字报被抓的。
费如鹤问道:“为何揭帖造谣?”
“呸!”
秀才往费如鹤脸上吐口水:“尔等烧杀淫掠,迟早有一天遭天谴!”
第255章 【乡约与工业技术革命】
三个月前,吉安府。
军队已经撒出去了,赵瀚留在吉安,军政事务一把抓。
张秉文这位江西布政使,正式升级为三大秘书头子之一,专门负责协助赵瀚处理政务。有点像大明的内阁大臣,但又有根本差异,赵瀚的秘书头子没有拟票大权,而且做的时间久了必须外放。
“总镇,这有封安福知县的奏文,恐怕要给予格外重视。”张秉文递过来一封公文。
赵瀚接过来一看,刚开始有些好笑,很快就皱起了眉头。
本来只是件小案子,而且发生在去年底。
一个士兵立功受赏,过年回家时,给妻子带回一条铜围髻。这是围在发髻上的首饰,还缀着璎珞、珍珠或其他装饰物,一般要仕女才有资格佩戴。
这士兵的妻子,以前是地主家的丫鬟。
她过年戴着首饰出门,炫耀说是金子做的,正好碰到以前的女主人。女主人讽刺了几句,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并伴有互相抓头发的行为。
二人哭着去找村长,村长问明缘由,让她们互相道歉,并承诺以后不再因为此事而争执。
结果两女都不服气,各自带着家人,又闹到镇长那里。
一个说对方先辱骂自己,另一个则举报对方佩戴金饰,肯定是丈夫在外打仗抢来的。
镇长不敢怠慢,立即请人验货,发现是个铜的。
事情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地主出身的那个妇人,突然闹着要遵守乡约。然后,这群人就开始正儿八经讨论,如果按照乡约,士兵的妻子是否有资格佩戴围髻。
最终,闹到安福知县那里。
知县认为,江西的最高法律原则,应该以《大同集》文章为标准。即便《大明律》与《大同集》有冲突,《大明律》也该靠边,更何况只是乡约。
《大同集》里的文章,既然说万民人格平等,那么普通女子也可以佩戴围髻。
安福知县给赵瀚写的那封信,并非讨论案件本身,而是讨论如何规范并引导乡约。
明清两代,在中国广大农村,没有法律,只有乡约。
除非闹出人命,否则官府根本不管。
赵瀚放下信件,问道:“你可知乡约是何时出现的?”
张秉文拱手说:“道理来自《周礼》,真正成文是《蓝田吕氏乡约》。朱子对此极为推崇,亲自动笔改为《增损吕氏乡约》。国朝初年,太祖皇帝推行乡饮酒礼,让有贤名的乡老教化百姓,也让乡老处理村镇纠纷。乡老教化百姓、处理纠纷,也可以视为一种乡约。成祖又将《吕氏乡约》列入《性理大全》,遂传播至天下。至于真正推行,其实是通过阳明心学。”
“这与阳明公又有何干系?”赵瀚真不知道。
张秉文解释说:“正德年间,风气败坏。太祖的乡饮酒礼,已经名存实亡,那些乡老不再贤能,反而带头欺压百姓。”
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朱元璋用乡老、粮长、里长来统治农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到了明中期,这些基层统治力量彻底败坏。
张秉文继续说道:“阳明公在南赣剿匪,除了轻徭薄赋、安置流民、剿灭贼寇之外,还必须教化南赣百姓。于是,阳明公制定保甲制度,以《吕氏乡约》为原本,让每个保甲都订立乡约。南赣因此大治,后来阳明公的弟子做官,在各地纷纷效仿此法。只不过,并非使用保甲,而是召集当地大族,共同盟誓制定乡约。”
“此法效果良好,嘉靖年间,朝廷下令推广天下。”
王阳明的影响力,绝不只是开创心学、平定贼寇。他的保甲与乡约法,一直延续到民国,构建了数百年的中国乡村政治生态。
乡约制定之后,虽然士绅豪族还是乱来,但大部分必须表面遵守乡约。
也就是说,士绅豪族闹归闹,基本规则还是得遵守,突破底线是要被乡民戳脊梁骨的。
另外,王阳明的乡约,还影响明清数百年的家规制定。
乡约可以理解为放大版的家规,在保甲制度下强行遵守。或者,由当地大户自愿加入,一起盟誓遵守他们的约定。
具体内容有:见善必行,有过必改,尊老爱幼,互相敦促,互相帮助,规范言行,规范礼节。提倡守信,不交匪类,勤勉做事……等等等等。
每个条目之下,都有细节规定,有人违反就大家一起商量处置。
张秉文为何提醒赵瀚必须重视?
因为根据安福知县的信件,许多地方士绅,又在悄悄推广乡约了。或许有一部分人,是出于好心,但更多人恐怕是想抢夺基层话语权!
许多村长见乡约内容很好,为了方便治理乡村,竟然主动配合士绅搞事儿。
这是在动赵瀚的根基!
张秉文不但掌握了数学,还精通了《大同集》,他建议道:“总镇,乡约可以推广,毕竟都是劝人向善的。但必须注意两点,第一,违反相约之人,不能由士绅来调解和处置;第二,乡约里的少数条目,与《大同集》互有矛盾,这些内容必须予以删除!”
“此言甚善,”赵瀚点头说,“让各村镇,把他们的乡约内容呈交上来。你带几个人,负责查找不妥之处,删改以后交给我过目。”
“是!”张秉文立即领命离开。
赵瀚又写了一个条子,盖章之后,让秘书转交给各司。
这个条子,是给村长发工资的。
村长没啥大事处理,主要是解决村中鸡毛蒜皮的纠纷,因此必须本村之人来担任。若让外地人担任村长,除非能力卓绝,否则根本办不成几件事。
以前村长们用爱发电,没有工资。在新鲜劲过去之后,难免产生懈怠心理,于是才帮着士绅推广乡约,因为制定了乡约可以更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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