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千渝口中的叙旧只是引子,话题不出所料会回到乔馥蕊身上。
于千渝我行我素,全当没有听见池慕橙的话,继续云里雾里道:“乔馥蕊送过我不少东西,这块表最便宜,我现在用的香水包包,哦对了还有这身西装都是她送的。”
“所以呢?”池慕橙嘴角下沉,耐心摇摇欲坠。
向她炫耀有意思吗?
“我问你啊,你现在和乔馥蕊什么关系?”
“你喜欢乔馥蕊?”
第14章 希望这次自己做到心安
人们愿意去区分喜欢和爱。
高中林希说她喜欢赵臣冬,喜欢的不得了,现在她爱赵臣冬,爱的非他不嫁,两者区别在池慕橙看来只是付出和得到多少的问题。
喜欢一个人,喜欢某样东西,喜欢做一件事,需要先付出时间、精力、金钱、感情,从而才能得到想要的回报,池慕橙没有喜欢的人,亦没有喜欢的事情。
所以当于千渝问“你喜欢乔馥蕊?”的时候。
她的答案绕舌尖一圈,眼中掠过一丝真实的茫然,随后摇了摇头。
于千渝问的是同性之间的爱情,非朋友那种投缘的喜欢,池慕橙却一口气否决两种,她敢直视于千渝锐利的视线,回答道:“我不喜欢乔馥蕊。”
因为她没有在乔馥蕊身上付出任何。
她是一个索取者,四年前仰仗姐姐和乔馥蕊谈恋爱,顺理成章向乔馥蕊索取缺失的关怀,四年后她仰仗乔馥蕊的“自愿”,一边谴责自我一边来珊诚工作,住进乔馥蕊家里。
她至今对喜欢或爱的概念十分模糊。
她喜欢拳击吗?拳击的确提供平台给她发泄压力,但这份喜欢倾向习惯,而习惯归于乔馥蕊四年前的一次引导。
乔馥蕊带过她大半年时间,从奶茶店被抓开始,乔馥蕊担任起她家长的形象,平常日子放学,乔馥蕊骑着摩托车风风火火来学校接她,除了林希等人,她的校友以及同学老师都知道了她和乔馥蕊有关系。
周末乔馥蕊也留出时间带她出去玩,她陪乔馥蕊去过拳击馆,她站在拳击台其中一角,眼看乔馥蕊换上运动背心,把素来柔顺的长发绑成马尾辫,嘴里含了类似牙套的护具,奶白色的长腿跨进擂台。
和乔馥蕊对打的女教练又高又壮,胳膊健硕的肌肉看起来很有力量,池慕橙替乔馥蕊紧张,乔馥蕊会受伤吗?受伤了她该怎么办?她当然希望乔馥蕊赢,但对手身高身材各方面碾压乔馥蕊不止一点,她在电视上看过拳击赛,败者上台时脸还干干净净,下台满脸是血,不省人事也有可能。
事实证明她的担心多余了,乔馥蕊柔弱不代表没有力量,反之,她敏捷躲闪,出拳速度快如闪电,每一下攻击打出自己的节奏,慢慢的,教练转攻为守,被乔馥蕊一路追击缩到角落。
池慕橙全程傻眼,早已忘了紧张,跟随乔馥蕊的进攻热血沸腾。此前她一直认为乔馥蕊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乔馥蕊骑摩托车已经够匪夷所思了,没想到还会打拳击,且打得让人拍手叫好。
比赛结束,教练弯腰扶住膝盖大口喘气,缓过来后给乔馥蕊竖起大拇指,乔馥蕊藕白的胳膊挂着汗珠,饱满的胸随呼吸一起一伏,天花板过亮的白光打在她明灿的脸上,她的笑是如此耀眼,池慕橙抬头仰视乔馥蕊,那一刻她对这个飒爽帅气的女人产生强烈的崇拜感,乔馥蕊总能颠覆她的刻板印象。
见她神情呆滞,乔馥蕊走过来蹲在她面前,笑眯眯问,“好玩嘛?”
她咽了口唾沫,像模像样评价道:“你的对手太菜,没意思。”
乔馥蕊摘掉拳套扔到她怀里,她呆呆抱住,乔馥蕊便是她眼中无人睥睨的惊艳,她看着她红润的唇,笑容甜甜的,好像冬天来临的鲜艳草莓。
“等你长大,你来当我的对手。”
...
于千渝轻笑一声,打断池慕橙沉浸的回忆。
“那样最好。”于千渝说,“你不配喜欢乔馥蕊。”
“你了解她吗?”
池慕橙仍感到不快,她讨厌于千渝高傲的口吻,反问道:“小于总,难道你了解乔馥蕊吗?”
话音刚落,于千渝坐直身子,双眼迸发高人一等的轻蔑,冷笑道:“池慕橙,我比你了解乔馥蕊。”
她的声音透着自信,“手表我买的,车我帮忙挑的,职位我给捧上去的,我不在她就代表我,你说我了解她吗?你现在看见的她由我亲手打造,她需要我,至于你..”
于千渝笑容玩味,“你和你姐,你们两个指望家里养的败家女,有什么脸回到乔馥蕊身边?”
这番话的信息量多到池慕橙反应不过来,不经意间,她已加快呼吸频率,巨大的波澜带着压倒性的力量席卷而来。
于千渝说她们败家,这是实话,姐姐到现在还理所当然花父母给的钱。
而她和爸爸妈妈...她想逃避,又强迫自己去利用说不出口的血淋淋的现实保持清醒,池慕橙努力挺直腰板,失血的唇色卷起淡笑,分外冷静道:“你说的头头是道,你是乔馥蕊的谁?”
于千渝承认池慕橙有点意思,她是那么倔强,不肯低头,她也很聪明,懂得抛出质疑,傲骨嶙嶙的坐在她面前,眼里没有丝毫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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