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去酒吧戴墨镜不太方便,这次拿了一只口罩。
反正她不打算怎么喝酒,就去凑个热闹。
戴着口罩走进DD吧,里面果然很多人,音乐声大得能把耳朵震聋,大家都很守规矩地围在舞台周围,一边摇着手里的荧光棒,一边尖叫。
现场氛围像是哪个歌手的演唱会。
沁紫想起酒吧门口的大海报上介绍的一个名称:AND。
似乎是一个摇滚乐队。
沁紫在人群里挤了一会,尽可能地挤到稍为靠近舞台的地方。
一段摇滚乐刚结束,舞台中央的女主唱拿起麦克风开始唱歌。
主唱的音色很好,肺活量很足,飚高音飚得很顺畅。
沁紫听着听着,觉得这个声音有些熟悉。
唱完一首歌,女主唱下台了,换了一个男主唱。
沁紫退出舞台附近聚拢的人群,找到一个服务生,塞了一把小费,服务生把她带到后台去。
现在大部分人都在舞台周围,后台里面很安静,也没什么人。
沁紫在化妆室里见到刚才舞台上的女主唱,她正坐在椅子上低头看手机。
沁紫轻声走过去,在女主唱身旁站定。
“好久不见。”
她用意大利语打了一声招呼。
女主唱讶异地转过头看着他。
沁紫戴着一只黑色口罩,女主唱一时辨认不出她的模样,
同样用意大利语问道:“你好,你是哪位?”
沁紫摊摊手,扯下口罩,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女主唱震惊地捂住嘴巴,同时发出一声尖叫。
“是你!亲爱的,你怎么在这里!”
流畅的意大利语从女主唱的嘴里吐出。
沁紫弯腰跟她抱了一下。
“想你了。”
沈弥是沁紫在意大利认识的一位华人朋友。
当时沁紫学业紧张,就喜欢在休息时间跟朋友玩一下音乐。
沁紫和朋友在一次街头表演的时候,认识了沈弥,两人志趣相投,很快就熟络。
有段时间,沁紫经常跟沈弥混在一块,还找了一支乐队配合,别人都以为她们要准备出道了。
不过,沁紫的情况比较特殊,只能以学业为重,并没有花太多心思在音乐上。
后来更是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与沈弥分道扬镳,各自发展,现在算起来也有好几年没见过了。
想不到今晚会在这个地方重遇沈弥。
“你怎么回国了,普通话还适应吗?”
沈弥是在意大利出生的,父母都是华人,据说她家的老人都不在了,她基本也不怎么回国。
但是由于她的父母比较重视汉语教育,所以,沈弥的普通话说得还不错。
刚开始的时候,沁紫的意大利语说得不好,能跟沈弥聊得来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沈弥会说普通话。
沈弥哈哈大笑,换成带点国外口音的普通话说:“当然,非常适应,学了这么多年普通话,回到国内,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说着,她想到了一个成语,补充道:“如鱼得水。”
沁紫听着她蹩脚的普通话,以及硬挤的成语,不禁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但愿如此。”沁紫耸耸肩,也换回普通话。
“你怎么在这个地方,”沁紫挑了挑眉,“打算回国内发展你的音乐事业?”
“噢,不是。”沈弥摇摇头,“我在意大利已经跟一家唱片公司签了合约,这次跟着一位老师的艺术团到这里来参加演出,然后,我有几天的假期,。”
沈弥露出一个欢快的笑容,“所以,我当然要好好放松一下。”
沁紫笑道:“那要恭喜你,这边的表演还没开始吧,到时候一定要告诉我,我去捧场。”
“OK!”沈弥开心地点头。
“然后,这个就是你放松的方式?”
沁紫指了指化妆室外面,传来喧闹的音乐声的舞台。
沈弥又是哈哈一笑。
“他们。”沈弥指了指外面,“这个乐队的主唱是我以前认识的一个朋友,偶然遇到,就跟着他的乐队玩玩。”
“而且,他们乐队经常会去不同的城市,不同的舞台,挺好玩的,我可以跟着他们一边游玩,一边唱歌。”
沈弥笑眯眯地解释。
她是免费加入乐队演唱的,所以乐队里的其他人也不排斥她,还跟她处的很不错。
何况她很有实力,虽然风格跟原来的男主唱不一样,但登台表演的经验相当丰富,*让AND乐队收获了不少好评。
这里是沈弥跟着AND乐队去的第三个城市。
前面的两个城市都只是唱一两晚,而这里,据乐队的人说,最少要逗留四五天。
因为DD酒吧财大气粗,花了大价钱请AND乐队来连唱几晚。
沁紫听到这个消息自然十分高兴。
“那我又能经常见到你了。”沁紫笑着拍了一下沈弥的肩头,“我要跟你好好喝几杯。”
“阿紫,这么久没见,我也很想你,而且,你还变漂亮了!”
沈弥朝她眨了眨眼,“我在路上看到你的照片,”她做了一个夸张的手势,“巨幅海报,挂在路口最醒目的位置,我差点认不出来。”
第52章 哪哪都能见着她
沁紫:“哪有,我回国也没多久。”
沈弥:“你是决定回国发展了吗?”
沁紫顿了一下,耸耸肩:“算是吧。”
沈弥挑眉看着她:“这个话,说得有点勉强。”
真不愧是认识了好几年的人,不好糊弄。
沁紫干笑两声:“就你疑心多,我现在想清楚了,要往音乐方向发展不行吗。”
“那当然是最好的。”沈弥笑道:“你的音乐天赋特别好,不要浪费了。”
“嗯。”沁紫点点头。
外面突然爆发一阵热烈的欢呼声,沁紫扭头看了看,对沈弥说:“这个乐队挺受欢迎。”
“是的。”沈弥重重地点头,“在别的地方,也有很多人来看他们的表演,还好,我也没给他们丢脸。”
说着,沈弥欣慰地拍拍自己的胸膛。
沁紫推了她一巴掌:“少来,你都是开国际巡演的人了,还说这种话。”
沈弥却一本正经地说:“我在这里,还不如你和AND乐队出名呢,这次的演出活动,也是跟别的音乐老师有合作,一起来的,现在他们那边还在筹备中,我没什么事,到处玩玩。”
沁紫自然知道,这是各自的领域不一样,虽然好几年没有机会再见,但偶尔也会看到关于沈弥的消息,她已经是意大利颇有名气的女歌手。
沁紫:“难得回国,又让我遇上了,必须好好聚一聚,一会去宵夜,不醉不归!”
“好!”沈弥也很高兴,她本来跟着AND乐队就是半个混子,能够重遇沁紫更是喜出望外,一时间也有很多话想说。
“不过,他们今晚要唱很晚。”沈弥是第一个登台的,唱两首就下台,剩下的时间都是男主唱顶上。
要是等他们唱完收拾好东西,再一起去宵夜,大概要到凌晨。
沁紫:“我们两个去呗,你给他们留个信息就行了,我开了车出来,吃完宵夜再送你回去休息。”
“也好。”沈弥想了想,本来沁紫跟乐队的人也不熟悉,太多人聚在一块,也没什么机会说话。
“我先卸妆。”沈弥笑眯眯地说道,随手一把扯掉满头的小辫子,露出一头精神的短发。
沁紫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这操作,不由竖起了大拇指。
“不错,难怪你敢随随便便地登台。”
化个大浓妆,再戴一个假发套,基本看不出本来面目了。
也是沁紫足够熟悉她,才能把她认出来。
沈弥哈哈大笑,动作娴熟地洗去脸上的浓妆,拨弄几下发丝。
“好啦。”沈弥站起来对沁紫笑道,“噢,对了,换个衣服。”
她自个说着,又钻进更衣室里鼓捣一阵,出来就是一身清爽的短袖T恤,牛仔裤。
沁紫看着沈弥与刚才截然不同的形象,不由感叹化妆术的神情。
“走吧。”抬手搭上沈弥的肩膀,一块走了出去。
一到外面,沁紫熟练地拉好脸上的黑色口罩。
领着沈弥走了一段路,才找到自己的车。
沈弥看到她的车,吹了一声口哨。
“不错的车子。”
“还行,”沁紫笑了笑,“飙车的手感不错,你要不要试试?”
“可以吗?”沈弥搓搓手,有些手痒,“很多年不敢飙车了。”
沈弥忍不住地对沁紫诉苦:“有次我喝多了,坐到驾驶座上就把车开走,把我家经纪人丢下,后来还被警察抓住,从此以后,就被经纪人禁止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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