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个制度也有一个很僵硬的地方,那就是不许501人团提出一个折衷的量刑,必须只能在控辩双方给出的两个选项里二选一。而任何介于两者之间的和稀泥是雅典法律不允许的。
有点思维能力的人就不难发现:哪怕辩方第一轮输了,但只要第二轮量刑时,提出的受刑尺度比较诚恳,那么赢回一场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因为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嘛。哪怕第一轮输了300票的犯人,好多在第二轮服软后,博取了501人团的同情,得到了量刑意见拥护,都是很常见的。
而苏格拉底死的时候是怎样的呢?第一轮他是221票对280票输的,判定他确实“败坏青年”,这个差距并不算悬殊。
说明有220个人本来就觉得他不该受罚,要是他第二轮再拉30个人过来就赢了。甚至柏拉图记载,那280人里,当场就有超过30人表示:苏格拉底你服个软,交100德拉克马罚款,这事儿就算过了,如果你没钱,这里有个大土豪愿意帮你出100德拉克马。
但苏格拉底选择陈述的量刑是“我不但不该被罚,因为我说的不是邪说,相反还开化了你们雅典人的智慧,所以你们应该赏赐我100德拉克马”。
而控方的量刑要求,是“死刑”。
也就是说,让501人团在“罚款100”和“死刑”之间只能二选一,大多数人肯定会选“罚款”,他们并不想杀苏格拉底,只要他服软,承认自己是邪说,消弭他的哲学影响,这些人目的就达到了。
但是在“赏赐100”和“死刑”之间二选一,结果就立刻崩盘了,有400人都选了“死刑”,因为他们觉得这个苏格拉底太嚣张了,也就是“量刑辩论”的结果比“有罪辩论”还要悬殊,堪称雅典历史仅见。
然后苏格拉底就喝了杯毒芹汁自尽了。
这里面,就可以看出“只许投票,不许修改”的强迫二选一僵硬做法,有多大的危害。
如果雅典501人团有权自己做出一个折衷裁定,不是非要在“赏赐100”和“死刑”里选,相信他们是可以得出“罚款”、“流放”等中间刑的。
如果美国的众议院和总统,还有在表决时临时修改拉人的机会,而不是全是全非怼到底,那么远到《凡尔赛条约》、近到《中导条约》,也都有可能妥善弥合。
基辛格课题的关键,凝聚到了“如何为非此即彼的硬怼式投票环节中、继续进行微调的秘密努力,增加一层保障,提升其效率,或者保护其万一曝光之后不被报复性和维护颜面性追究”这个点上。
第283章 伪证的最高境界
确认了痛点,最多只能算是做好一个课题汇报的前10%工作而已。
就像一个病人去看病,医生搞清楚他究竟是啥病。
下一步是弄清楚最前沿的努力已经做到哪了。
相当于医生问明病人来医院之前、还自己吃过哪些药。
在这方面,顾骜比其他研究生略有优势。
因为基辛格带的其他研究生,是接触不到最近几年美国国务院的决策机密内幕的。所以他们不会精确知道“这一次来医院之前吃过多少药”。
而顾骜至少可以看到一些后世解密出来的热点分析,也就能少走一点弯路,少做一点重复性工作。
当然了,顾骜前世并不是研究这个的,所以他只是外行看热闹。对那些闹大了的70年代秘密外交事件的手腕有所了解。
其他95%小事情,他是不知道的。
算不算大事的标准,要看后世有没有资格被脱口秀“晓说”提及、或者进入“得到”分析课程。没收录的,顾骜上下班地铁上没听过,就不知道。
他前世是码农嘛,忙着呢,哪有时间专门学没用的文科琐碎知识。
比如,71~72年,基辛格为中美建交所作的努力,以及两面“欺上瞒下”的秘密和稀泥,这就算是“大事”,顾骜是知道一点细节的。
只不过这一领域没什么干货可挖。
另外,从国际上而言,基辛格那一年干的更大的事情,是跟苏联人签订《反导条约》(72年),限制两国开发弹道导弹防御系统(30年后小不死总统退出了,美国就搞了NMD/TMD)。
而从这里面,顾骜可以看出,“如何对付国会只能二选一”的问题上,前人已经做了尽可能多的努力了。主要表现为“把修改伪装得不像修改,而是澄清解释,并且在澄清和解释中欺骗蒙混参议员”。
《反导条约》的细节无需赘述,但看一下总体逻辑,就知道为什么这是一个极度需要秘密外交、一边骗自己人一边签的条约了。
因为这实际上是在“拿自己国家当MT肉盾、帮队友扛仇恨”的条约,跟15年后的《中导条约》一样,如果被本国人民和议员们知道真相,是绝对不肯签的条约。
无独有偶的是,《中导条约》在李根任期内签订好之后、同样是持续生效了刚好30年,到唐纳德时被撕毁。
顾骜之所以对这些这么清楚,是因为后世唐纳德撕毁《中导条约》时,网上媒体炒得很热,他在那些学习APP上看了太多铺天盖地的分析文章。
这两个条约一致的技术逻辑是这样的:当时美苏两国的反导弹系统,即使研发了,也是需要极高的反应时间的,所以即使开发成功,也只能防止苏联美国互相毁灭,但防不到苏联就近拿核弹核平西欧,所以一旦开始研发,西欧会更危险,成为敌方射程被限制后、顶在前排的肉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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