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笨蛋小可怜总是被一见钟情_crutchA【完结】(418)

  霍南瑾看着副驾驶上温书予安静的睡脸,想起他吃火锅时亮晶晶的眼睛,想起他趴在栏杆上看鸭子时的笑容,想起他鼻尖上沾着棉花糖、抬头看自己时眼底映着的细碎灯光。

  三个月。从温书予出现在筒子楼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月。

  如果把灵的平均寿命算作半年,那他剩下的时间,最多也只有三个月了。

  霍南瑾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收紧,指节捏得发白。

  他在黑暗里沉默了很久,久到车窗外的路灯都熄灭了一盏。最后他松开方向盘,下了车,绕到副驾驶那边,拉开车门。

  他弯腰,一只手穿过温书予的膝弯,另一只手托住他的背,把人从座椅里抱了出来。温书予在他怀里动了动,本能地把脸往他胸口贴了贴,嘴里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听不清的梦话。

  霍南瑾低头看着怀里的人,那张脸贴在他胸口的位置,近得能看清睫毛的弧度。温书予的呼吸隔着衣服面料渗过来,带着一点点温热,那温度像是穿透了皮肤和骨骼,直接印在了他心口的位置上。

  霍南瑾抱着人进了电梯、出了电梯、开了门、走进客房,把温书予轻轻地放在床上。他拉过被子给温书予盖好,掖了掖被角,然后站在床边低头看了他一会儿。

  月光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落在温书予的脸上。他的皮肤在月光里白得发亮,嘴唇是浅粉色的,睫毛在眼睑下投着细密的阴影。帽子上被压扁的熊耳朵有一只翘了起来,在月光里支棱着,看起来呆头呆脑的。

  霍南瑾伸出手,把那只翘起来的熊耳朵轻轻按下去,指尖不小心碰到了温书予的耳垂。耳垂软软的,微凉,带着一种让人说不清的触感。

  他收回手,转身走出客房,轻轻带上了门。

  客厅里没有开灯,霍南瑾走到阳台上,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点上。打火机的火光照亮了他冷硬的侧脸,只一瞬就灭了,只留下烟头的一点红光在黑暗中明灭。

  他吐出一口烟,看着烟雾在夜风里散开,脑子里反复回响着师父说的那句话。

  “等到那一天,它就会像晨雾一样散掉,什么都不剩。”

  霍南瑾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手指在烟灰缸边缘停了一会儿。

  他从小就不信命。十五岁被师父捡回去的时候不信,十九岁第一次独自面对厉鬼的时候不信,二十多岁经历了那么多生死关头,从来不信命。

  但今天,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陌生的情绪。

  那种情绪叫害怕。

  霍南瑾闭上眼睛,感觉到夜风吹过脸颊的凉意。公寓楼下的马路上偶尔有车经过,车灯的光掠过十一楼的阳台,照亮了他握在栏杆上的手。

  手背上的青筋微微凸起。

  他睁开眼睛,看着远处城市的天际线,目光沉沉的,和十二年前站在青云观山门前、第一次看到鬼魂的少年一样冷。但那时候的冷是刀刃的冷,锋利、无畏、带着一往无前的锐气。而现在他眼睛里的冷更像是一堵墙——把自己围在里面,把恐惧挡在外面,沉默而固执。

  手机震动了一下,霍南瑾掏出来看了一眼。是老陈发来的消息,问他今天查的那个档案有没有结果。

  霍南瑾打了几个字回过去,然后收起手机,从阳台走回了屋里。

  路过客房的时候,他又停了一下。

  门缝里透出那团熟悉的白色光晕,安静的、均匀的,像是某个沉睡的小月亮在夜色里发出微弱但坚定的光。

  霍南瑾看着那团光,站了很久。

  最后他回了自己的房间,没有关门。两间卧室的门都敞着,白色的光晕和窗外照进来的月光在走廊里交汇,像是两条安静的河汇在了一起。

  客房的床上,温书予翻了个身,把被子卷成了一团抱在怀里。他的嘴角弯着,似乎在做一个很好的梦。

  梦里面,有一片盛开着淡紫色花朵的花田,花田中间的小路上,那个穿黑色衣服的背影转过了身。

  他看不清那个人的脸,但他知道那个人在看着他。

  “霍南瑾。”他在梦里喊了一声。

  那个人朝他伸出了手。

  温书予在霍南瑾家里住了一个星期之后,终于意识到一件事。

  他是个鬼,按理说不用吃饭不用睡觉,但他在霍南瑾家里每天都饿得肚子咕咕叫,晚上到了十点就犯困,作息规律得像个还在长身体的高中生。

  而且他居然长胖了。

  这件事是霍南瑾发现的。那天早上温书予换了一件新T恤——也是霍南瑾买的,米白色的,胸口印着一只卡通小猫——从卧室里走出来的时候,霍南瑾正在喝水,看了他一眼,杯子停在嘴边顿了两秒。

  “你是不是胖了。”霍南瑾说。

  不是问句,是陈述句。

  温书予低头看了看自己,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他掀起T恤下摆看了看自己的肚子,确实没有之前那么扁了,腰上好像长了一点点肉,用手指戳一戳是软的。

  温书予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复杂。他放下衣摆,两只手捂住肚子,脸上的表情像是在认真思考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鬼为什么会胖?

  霍南瑾没给他答案,放下水杯去厨房煎蛋了。煎蛋的时候他多打了一个蛋,还多加了一片培根。温书予坐在餐桌上看到盘子里多出来的那个蛋和培根,眨了眨眼睛,什么都没说,埋头吃完了。吃完之后他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满足地靠在椅背上,觉得自己刚才的思考已经不重要了。

  胖就胖吧,反正霍南瑾好像也不嫌弃。

  这一个星期里,霍南瑾每天都会出门。有时候是一个上午,有时候是一整个下午,回来的时候带着各种资料和文件,有时候衣服上还沾着不知道从哪里蹭来的灰。温书予问过他去哪里,霍南瑾只说“查事情”,没有细说。温书予也就不问了,乖乖地待在家里等他回来。

  他在家里能干的事情不多。霍南瑾的书架上有几本小说,他翻出来看,看得慢吞吞的,一天看不了几页。有时候他会在阳台上晒太阳,缩在躺椅里看云,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了之后就打扫房间,地板拖得能照出人影,碗架里的碗按大小码得整整齐齐,霍南瑾的衣服叠成了小方块摆在沙发上等他回来收拾。

  还有一件事是给霍南瑾做饭。他的手艺比第一天好了不少,至少不会再炒出半生不熟的肉片了。他甚至还学会了用手机搜菜谱,跟着菜谱做了几次新菜——西红柿炒蛋、糖醋排骨、酸辣土豆丝。糖醋排骨那次翻车了,糖放多了,炒出来的排骨黑得像炭,咬一口能甜掉牙。但霍南瑾还是吃完了,吃完之后喝了两大杯水。

  温书予站在厨房门口看他喝水,心里又愧疚又感动,默默地把糖醋排骨从菜谱列表里划掉了。

  除了做饭和打扫,他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等霍南瑾回来。

  等的感觉很奇怪。以前在筒子楼里他也等——等天亮,等天黑,等有人来找他,等那个女鬼放过他。那种等是被动的、绝望的、看不到尽头的。但现在不一样,现在的等是确定的,是安稳的。他知道霍南瑾会回来,知道门会在某个时刻被推开,知道那个人会换下鞋走进来,用没什么表情的脸看他一眼,然后问他“饿不饿”。

  这种等待让温书予觉得心里满满的。

  第515章 捉鬼师捉到一只漂亮小鬼11

  他每天下午四点左右就会开始留意门口的动静。不管是在看书还是在晒太阳,耳朵总是竖着的,只要楼道里有一点声音就会抬起头。等到真的听见密码锁的滴滴声,他就会从沙发上跳起来,跑到玄关去站着,像个迎接主人回家的小狗。

  霍南瑾每次开门看到他的样子都差不多——赤脚站在玄关地板上(跟他说了无数次穿拖鞋就是不记得),白色T恤,眼睛亮亮的,嘴角不自觉地往上翘,整个人看起来又乖又甜。

  然后温书予会问一句:“你回来啦?”

  这句话问得毫无创意,每天都一模一样,但温书予每次说出来的时候语气里都带着一种小小的雀跃,像是在确认一件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事情。

  霍南瑾也每天都回同一句话:“嗯。”

  一个字,干脆利落。但他每次说这个字的时候,眉间那道因为工作拧起来的褶皱会松开一点点。他自己大概没有意识到,但温书予看到了。

  到了第九天,霍南瑾出门之前做了一件不一样的事。他把一部平板电脑放在茶几上,打开了一个视频软件的界面,教温书予怎么用。

  “在家无聊就看这个。”他说,“想看什么自己搜。”

  温书予捧着平板电脑研究了好一会儿,觉得这个比手机好玩。屏幕大,看东西不费眼睛,而且霍南瑾的账号里存了不少电影和纪录片。他翻了一会儿,发现收藏列表里有一整排动画片,都是迪士尼和皮克斯的,从《狮子王》到《寻梦环游记》排得整整齐齐。

  温书予看了看那些动画片的封面,又看了看正在玄关换鞋的霍南瑾。他想象不出这个冷着脸的捉鬼师窝在沙发上看《疯狂动物城》的样子,但事实就摆在眼前——这些动画片都是他收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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