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笨蛋小可怜总是被一见钟情_crutchA【完结】(188)

  温书予接过去,看了看,打开。

  盒子里是一枚戒指。不是钻石的,是银色的,很细,很简洁,没有任何装饰,只是在戒指的内侧刻了两个很小的字。温书予把戒指拿起来,对着光看了半天,才看清那两个是什么字。上面的字是“温”,下面的字是“霍”,两个姓氏刻在一起,没有多余的东西,干干净净的。

  温书予拿着那枚戒指,手开始抖了。不是冷的那种抖,是一种从心里往外的那种抖,像地震,从心脏蔓延到手臂,从手臂蔓延到手指,手指抖得几乎拿不住那枚小小的银环。他看着那枚戒指,又看着霍南瑾,又看着戒指,又看着霍南瑾,嘴巴张开又合上,合上又张开,重复了好几次,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这不是你之前说的那种喜欢。”霍南瑾说,声音比平时低了一些,低到几乎被风声盖住,但温书予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是另一种。是我想跟你过一辈子的那种。”

  温书予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不是之前那种默默流泪,是那种控制不住的、从眼睛里往外涌的、像泉水一样止不住的眼泪。眼泪流过他被冻红的脸颊,流过他的嘴角,他尝到了咸味,也尝到了甜味,说不清是咸的还是甜的,混在一起,很复杂,但很真实。

  他哭得说不出话,但他的手在做一件事。他把戒指从盒子里拿出来,笨拙地往自己的无名指上套,手太抖了,套了好几次都没套进去,戒指在他指尖滑来滑去,像一条不听话的小鱼。

  霍南瑾伸出手,拿过戒指,握住温书予的左手,把戒指轻轻推上了他的无名指。银色的环在温书予白皙的手指上很好看,简洁的,干净的,像专门为他设计的一样。

  温书予低头看着自己手指上的戒指,看了一会儿,又抬头看着霍南瑾,又低头看戒指,又抬头看霍南瑾。他的眼泪还在流,但他的嘴在笑,笑得很开,笑得露出全部的牙齿,笑得眼睛变成了一条缝,笑得整张脸都皱在了一起,哭和笑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丑得要命,但霍南瑾看着这张脸,觉得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画面。

  “这是真的吗?”温书予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那声音抖得像风中的树叶,“霍南瑾,这不是在做梦吧?你掐我一下,你掐我一下好不好?”

  霍南瑾没有掐他,而是伸出手,用拇指擦了擦他脸上的眼泪。眼泪是热的,从温书予的眼睛里流出来,流过霍南瑾的拇指,滴在雪地上,在雪面上烫出一个小小的圆坑。

  “不是做梦。”霍南瑾说。

  温书予扑过来,抱住了霍南瑾的脖子,整个人挂在他身上,腿盘着他的腰,像一只树袋熊一样挂在树上。霍南瑾被他撞得后退了一步,但稳住了,伸手托住了他的身体,把他抱住了。

  温书予把脸埋在霍南瑾的颈窝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一边哭一边说:“我也要给你买一个,我也要给你买一个戒指,我不要一个人有,你也要有,我们两个人要有一样的。”

  霍南瑾的手在他的背上轻轻拍着,“好,你给我买。”

  温书予哭了一会儿,哭够了,从他身上滑下来,用袖子擦了擦脸,吸了吸鼻子,低头看着自己手指上的戒指,又举起来对着光看了看,那两个刻在戒指内侧的字在光线下隐隐约约的,“温”和“霍”,靠在一起,像两个人并排坐着。

  “你什么时候买的?”温书予问,声音还带着哭腔。

  “上周。”

  “上周的哪一天?”

  “周二。”

  “周二你几点下班回来的?你不是说六点半才到家吗?你是不是骗我了?”

  霍南瑾看着他,“五点半到的,去买了这个,然后六点半到家的。”

  温书予想了想,上周二那天,霍南瑾确实比平常晚了一点,但只晚了不到半个小时,他没有在意。他不知道那半个小时里,霍南瑾去了一个珠宝店,站在柜台前,看了十几款戒指,最后选了这一款。最简单的,最干净的,没有钻石,没有花纹,只有两个刻在内侧的姓氏。

  “谢谢。”温书予说,声音很小,但很真诚,“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比衣服好,比鞋子好,比草莓好,比所有的东西都好。”

  霍南瑾看着他,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手指穿过帽子下面的头发,碰到了耳朵。耳朵还是凉的,冻得有点硬了,在他的手心里慢慢变软,慢慢变暖。

  “回去了,再待下去你耳朵要冻掉了。”霍南瑾说。

  温书予这次没有拖延,乖乖地跟着他往回走。走了两步,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停下来,转过身,在雪地上蹲下来,用手指在雪上写了一个字。他写得歪歪扭扭的,笔画顺序也不对,但那个字勉强能认出来,是“霍”字。

  他写完之后站起来,拉着霍南瑾的手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回头看那个写在雪里的字,雪花飘下来,落在那个字上面,慢慢地把笔画填满了,字迹变得模糊了,但它还在那里。

  在雪地上,在十二月的风里,在一整片白茫茫的天地之间。

  第257章 小狐狸下山寻爱记【完】

  回到家里,温书予脱下湿了的手套和外套,摘下帽子和围巾,换上了那件珊瑚绒的家居服。他坐在沙发上,把自己缩成一团,把两只脚也缩进了衣服里,整个人变成了一个毛茸茸的球。他把左手伸出来,伸到灯光下,看着无名指上那枚银色的戒指,戒指在灯光下闪着柔和的光,不刺眼,很安静,像霍南瑾这个人一样。

  他看了很久,久到霍南瑾在厨房里煮好了姜汤,端出来放在他面前。

  “喝了,驱寒。”霍南瑾说。

  温书予端起碗,吹了吹,喝了一口。姜汤很辣,辣得他皱了皱鼻子,但他还是喝完了,喝完之后觉得整个人从里到外都暖了,暖得他想睡觉。

  “霍南瑾。”温书予叫他,把碗放在茶几上。

  “嗯。”

  “你会一直对我这么好吗?”

  霍南瑾在他旁边坐下来,沙发陷下去一块,温书予的身体跟着往他那边歪了一下。霍南瑾伸手揽住他的肩膀,把他拉过来,让他靠在自己的肩膀上。

  “会。”霍南瑾说。

  “一直一直吗?”

  “一直一直。”

  温书予靠在他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他的手还伸在灯光下,看着那枚戒指,戒指上的光在他的注视下变得温柔了,像霍南瑾看他的那种眼神,不张扬,不浓烈,但很深,很稳,很长久。

  他想起在山里的那些日子,想起那个树洞,想起老槐树,想起那朵他临走前告别过的小黄花。他想起长老说过的话,每只狐狸精都要去人间找到自己的饲主,不然精气神就会越来越差。他想告诉长老,他找到了,而且找到的不只是一个饲主,是一个会给他买衣服的人,一个会给他做红烧肉的人,一个会在雪地里等他的人,一个会在他手指上套上一枚银色戒指的人。

  他想告诉长老,他这辈子运气很好。被丢弃过一次,但第二次就碰到了最好的那个。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运气。

  温书予慢慢睁开了眼睛,侧过头,看着霍南瑾的侧脸。霍南瑾在看他手机上的邮件,屏幕的光落在他的脸上,把他的轮廓照得很清晰,眉骨的阴影,鼻梁的高光,嘴唇的线条,下巴的弧度,每一处都恰到好处,每一处都好看得让人觉得不真实。

  “霍南瑾,我跟你说个事。”温书予说。

  霍南瑾从手机上抬起头,看着他。

  “我以后会学做饭,学会做你爱吃的菜。我会学系鞋带,不会再系反了。我会学会用洗衣机,不会再把你的白衬衫和黑袜子一起洗了。我会学会很多很多的东西,变成一个很厉害很厉害的人。但是在那之前,你可不可以等我一下?”

  霍南瑾放下手机,转过身,面对着温书予。他伸出手,握住了温书予戴着戒指的左手,手指穿过他的指缝,银色的戒指贴着两个人的皮肤,凉凉的,滑滑的,像一个无声的承诺,在两个人之间传递着同一种温度。

  “不等你。”霍南瑾说。

  温书予愣了一下,眼睛里的光黯淡了一瞬。

  “我陪你。”霍南瑾说。

  温书予眨了眨眼,眼睛里的光重新亮了起来,比之前更亮,亮得像两颗被点燃的星星。他的嘴巴咧开了,露出小白牙,耳朵在头顶上抖了两下,尾巴在身后甩得像一朵橘红色的花。

  “你说的话怎么都这么好听。”温书予说,声音里带着一种心满意足的叹息,像喝了一口热汤之后忍不住发出的那种声音,舒服的,安心的,满足的。

  霍南瑾看着他,嘴角弯了一下。这次弯的弧度很大,大到温书予能清楚地看到他嘴角的纹路,像两道浅浅的月牙。他的眼睛里也有光了,不是那种被灯光反射的光,是从里面透出来的光,像冬天的太阳,不烈,不烫,但很暖,暖到能把冰雪融化成水,把水蒸发成汽,把汽凝结成云,把云变成雨,把雨落在地上,长出新的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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