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的。
不是一般的苦,是那种烧焦的、炭化的、让人想吐的苦。他嚼了一下,没敢嚼第二下,直接咽了,咽完之后觉得整个嘴巴里都是苦味,舌头都麻了。他赶紧打开冰箱,找到一颗草莓塞进嘴里,草莓的甜味和肉的苦味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更奇怪的味道。
他蹲在垃圾桶旁边,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然后端起那锅黑色的红烧肉,倒进了垃圾桶。倒的时候他有点心疼,不是心疼那块五花肉,是心疼自己忙活了快一个小时,什么都没做成,还把厨房弄得一团糟。
料理台上全是水渍和油渍,锅碗瓢盆堆了一水池,灶台上溅得到处都是酱油,地板上有几滴油,踩上去黏黏的。温书予站在厨房中间,看着这个烂摊子,耳朵完全垂下来了,尾巴也耷拉在地上,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沮丧的气息。
霍南瑾从书房出来的时候,闻到了一股糊味。
他走到厨房门口,看到了料理台上的狼藉,水池里的锅碗,灶台上的酱油渍,地板上的油滴,以及站在厨房中间、头发上沾着面粉、脸上糊着酱油、眼神空洞的温书予。
温书予听到脚步声,转过头,看着霍南瑾,嘴巴张了张,想解释什么,但什么都没说出来,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指了指垃圾桶,又指了指灶台,又指了指自己的嘴,最后说了一句:“我做红烧肉了,但是失败了。”
霍南瑾走到垃圾桶旁边,低头看了一眼,黑色的不明物体躺在垃圾袋里,散发着焦糊的气味。他又看了看温书予,温书予的脸上有一道酱油的痕迹,从嘴角一直到下巴,像一道棕色的泪痕。他的手指尖也黑黑的,指甲缝里全是焦糖的颜色。
“你吃了?”霍南瑾问。
温书予点了点头,表情有点委屈,“吃了一块,好苦。”
霍南瑾走过来,拿起厨房纸巾,沾了水,给温书予擦了脸。他擦得很仔细,从额头擦到下巴,从左耳擦到右耳,把脸上的酱油和面粉都擦掉了。擦完之后,温书予的脸又变干净了,白白的,粉粉的,只有眼睛还有点红,是被苦味呛的。
“以后等我回来再做。”霍南瑾说,声音没有责怪的意思,就是陈述一个事实。
温书予点了点头,鼻子抽了一下,还是觉得委屈。他委屈不是因为失败了,是因为他想给霍南瑾一个惊喜,想让他下班回来就能吃上自己做的红烧肉,就像霍南瑾每天给他做饭一样。他想对霍南瑾好,但他连一顿饭都做不好。
霍南瑾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说什么,挽起袖子开始收拾厨房。他把锅碗瓢盆洗了,把料理台擦了,把地板拖了,把垃圾袋换了。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动作很快,很利落,像做惯了这些事一样。温书予站在旁边想帮忙,霍南瑾说不用,他就站在旁边看着,越看越觉得自己没用。
厨房收拾干净了,霍南瑾洗了手,转过身,看到温书予还站在原地,耳朵垂着,尾巴拖在地上,整个人蔫蔫的,像一棵被太阳晒蔫了的草。
第251章 小狐狸下山寻爱记35
“别想了。”霍南瑾说,“想吃红烧肉晚上我做。”
温书予抬起头看着他,“我不是想吃红烧肉,我是想做给你吃。”
霍南瑾看着他,沉默了两秒,“为什么?”
温书予张了张嘴,想说“因为我想对你好”,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他觉得这句话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而且他说过太多次“你对我好”了,霍南瑾每次都不接话,他怕霍南瑾烦了。
“就是想做。”温书予说,声音小了一些。
霍南瑾看了他一会儿,没再追问,走到冰箱前,拿出中午要吃的菜,开始准备午饭。温书予爬上高脚椅,坐在料理台前,托着腮帮子看着他做饭。霍南瑾切菜的刀工很好,哒哒哒哒,声音有节奏,切出来的土豆丝粗细均匀,像用尺子量过一样。
温书予看着那些土豆丝,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心想自己大概一辈子都切不出这样的土豆丝。他的手指太笨了,连鞋带都系不好,连衣服都穿反,连最简单的红烧肉都能做成炭。他越想越沮丧,沮丧到霍南瑾把一盘青椒土豆丝放在他面前的时候,他都没什么胃口。
“吃。”霍南瑾把筷子递给他。
温书予接过筷子,夹了一根土豆丝放进嘴里。土豆丝脆脆的,咸淡刚好,青椒的清香和土豆的甜味混在一起,很好吃。他嚼着嚼着,眼眶突然红了,不是难过,是觉得霍南瑾太厉害了,做什么都好吃,而自己什么都做不好。
“怎么了?”霍南瑾看着他发红的眼眶。
“没什么。”温书予吸了吸鼻子,低下头,大口大口地扒饭,把脸埋进碗里,不让霍南瑾看到自己的表情。
霍南瑾没有再问,给他碗里夹了一筷子菜,又夹了一筷子,又夹了一筷子,把他的碗堆得满满的。温书予看着碗里堆成小山的菜,鼻子又酸了一下,但他忍住了,把菜一口一口地吃掉了,吃得很干净,一粒米都没剩。
吃完饭,温书予主动去洗碗。这次他没有搞砸,因为他只是把碗放进洗碗机,按下按钮,不需要任何技术含量。他蹲在洗碗机前面,看着里面的水喷出来,冲在碗碟上,觉得这个机器好厉害,比自己做菜厉害多了。
霍南瑾站在他身后,看着蹲在洗碗机前面的温书予,看着他垂着的耳朵和耷拉的尾巴,知道他还在为刚才的事情难过。他没有说“没关系”或者“下次会更好”这种话,因为他知道温书予不需要这些,温书予需要的不是安慰,是让他知道,他不用会做菜,不用会做任何事情,他只要在那里就好了。
但霍南瑾不会说这种话。他说不出口,那些软绵绵的、甜丝丝的话,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只会做一件事,就是在那天下午,趁着温书予午睡的时候,去了一趟超市,买了一块五花肉,回来做了一锅红烧肉,炖了整整一个下午,炖到肉软烂入味,筷子一夹就碎。
温书予午睡醒来的时候,闻到一股浓郁的酱香味。他顺着香味走到厨房,看到灶台上放着一个砂锅,锅盖虚掩着,热气从缝隙里冒出来,白色的,浓郁的,带着肉香、酱香、八角桂皮的香料香。他走过去,揭开锅盖,看到一锅红亮亮的红烧肉,每一块都裹着浓稠的酱汁,肥肉晶莹剔透,瘦肉丝丝分明,在灯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
霍南瑾站在他身后,“尝一块。”
温书予用筷子夹了一块,吹了吹,咬了一口。肉入口即化,肥而不腻,咸中带甜,酱香味在嘴里炸开,烫得他嘶了一声,但没有吐出来,含在嘴里呼哧呼哧地喘气,然后咽下去了。
他转过身,看着霍南瑾,眼睛里的光又亮起来了,比之前更亮,像两颗被点亮的灯泡。刚才那股沮丧的情绪,在这一刻全部消散了,被红烧肉的香味冲走了,被霍南瑾这个下午的耐心炖化了。
“好吃。”温书予说,声音有点抖。
霍南瑾看着他重新亮起来的眼睛和重新竖起来的耳朵,伸手揉了揉他的头顶,“好吃就多吃点。”
那天晚上,温书予吃了很多红烧肉,吃到肚子又鼓成了一个圆球。他靠在椅子上,摸着肚子,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就是霍南瑾做的红烧肉,没有之一。那颗失败的、黑色的、苦得要命的红烧肉已经被他彻底忘记了,像一场遥远的噩梦,醒来了就不记得了。
日子又恢复了平静。
固灵丹吃完了,最后一颗是周三早上吃的。温书予把空瓶子放在床头柜上,看了它一会儿,然后把它收进了抽屉里,和那些霍南瑾给他买的小东西放在一起。这个瓶子是长老给他的,长老对他很好,他要留着做纪念。
没有药吃的第一天,温书予有点紧张。他怕灵力又开始下降,怕自己又变回狐狸,怕一切又回到原点。他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下体内的灵力,灵力很稳定,像一条平缓流淌的河流,不涨不落,不快不慢,稳稳地在他的经脉里运行着。
他睁开眼睛,松了一口气。
那天下午,他接到一个电话。手机是霍南瑾给他买的,白色的小手机,里面只存了霍南瑾一个人的号码。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号码,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喂?”温书予的声音有点不确定。
“是我。”电话那头是长老的声音,苍老的,沙哑的,带着一贯的不耐烦,“固灵丹吃完了?”
“吃完了,今天刚吃完。”温书予说,“长老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灵力稳不稳?”
“稳的,我刚刚感受了一下,很稳,像河一样。”
长老沉默了两秒,“那就好。还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
温书予听到长老的语气变了,变得比平时更严肃,更沉,像一块石头扔进了深水里,没有水花,只有一声闷响。他握紧了手机,心跳快了一点,“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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