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恶毒炮灰深陷疯批修罗场_顽强的烧饼子【完结】(109)

  手里有钱有票,哪怕年底分粮时分到的粮食不够,只要有钱票,就能换到。

  付出再多的体力劳动,也不过是恰好比拟大队上一个普通的农村男人,宋清煜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高人一等,但是有好的条件,为什么不去享受,而是要故意委屈自己呢?

  他只是下乡,而不是非得受苦,在有限的条件下,给予自己最好最舒适的生活,这是宋清煜奉行的观点。

  我什么时候说过了?谢池的脑袋顶上闪过一个大大的问号,开始回忆起自己有没有说过和宋清煜是朋友,好像在妈面前说过,算了,不想了,宋清煜说说了就说了吧。

  “对哦,我们是朋友。”谢池掩饰不住开心得意。

  瞧瞧,他真是太成功了,随便和男主说几句话,男主就认定他为朋友了。

  “那你再买点大白兔奶糖吧,我想吃糖。”

  大白兔奶糖吃起来有股甜甜的奶味,比水果硬糖要好吃很多,只有在过年的时候,王翠花才会给谢池买几颗奶糖甜甜嘴。

  宋清煜点头:“好,那我再给你打包一份红烧肉。”

  果然,以退为进就是好,这可不是他想要吃的,是宋清煜执意要给他吃。

  “宋知青,我叫谢池,你可以和大队里的人一样,叫我池子。”

  池子。

  这个称呼让宋清煜的嘴角掠起一丝好笑的弧度。

  他知道谢池的名字,在谢池离开知青院的那几天里,宋清煜不但知道了谢池的名字,还知道谢池是大队上知名的小懒汉,天天窝在家里不上工。

  他知道谢池有一个宠溺他的母亲。

  池子,池池,池宝,三个称呼不断在宋清煜的口中咀嚼,宋清煜想象着他叫面前少年小名的样子,心口突然有点发热。

  “池——”

  谢池截住了他的话。

  “宋知青,我要回去了,你们吃饭吧。”他注意到有人端着大盆出来,盆中传来一阵菜香味,建房子的村民瞬间围拢在一起,谢池知道他们要吃饭了,扬起笑容,赶紧和宋清煜挥手告别。

  “不用回去,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留下来一起吃一顿。”

  不出意外的话,谢池在宋清煜的挽留之下,勉强留了下来,答应一起吃一顿饭。

  宋清煜的说法是,反正是大家一起吃的,多一个人不多,少一个人不少,正好可以请他吃一顿饭。

  村民的伙食,是猪肉炖粉条,炒白菜,掺着一半红薯的大米干饭。

  用的猪肉不多,混合在粉条当中,只能看到一点点的猪肉末,但是饶是如此,也能算得上一道肉菜,能闻到肉香味。

  炒白菜时放了一点猪油,白菜又脆又香。

  这样好的伙食,就和过年时差不多,每个到知青院建房子的村民,都吃得很香,脸上都是满足。

  宋清煜拿了一个新的大搪瓷杯,给谢池舀的是白白的大米饭,然后在米饭上浇了一大勺的猪肉炖粉条。

  晶莹剔透的粉条混合着汤汁,谢池舔了舔嘴唇,看向下一道菜。

  结果,大搪瓷杯就被递到他面前。

  谢池急了,一不小心本性暴露,撅着嘴巴:“还有炒白菜,没有给我加白菜,少给我加了。”

  第155章 年代文里的小懒汉9

  “还想吃炒白菜?”宋清煜笑着给谢池打了小半勺的白菜,“别吃太多了,还有别的。”

  谢池正想问什么别的,就看到了宋清煜拎出了一个沾着泥巴的不明物体。

  呈椭圆形,差不多有两个巴掌那么长,外侧黑乎乎的泥巴烤得干裂。

  宋清煜掰开一块块的泥土,露出了已经被烘烤成褐色的荷叶。

  打开一层层荷叶后,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香酥软烂的烤鸡。

  肉香味,夹杂着荷叶和泥土的清香。

  “宋知青!你哪来的鸡啊,好香,这是什么做法,裹在荷叶里做的吗?好香。”

  谢池简直要被鸡肉的香味给香晕,他差点直接上手扒拉。

  不过虽然没上手,他还是用眼神无死角地扫射面前这只鸡。

  宋清煜在水缸里舀了一瓢水,让谢池先洗了手,自己再洗干净手上的泥巴。

  “我和村里人换的,做法是京市国营饭店的厨师和我说的,我也是第一次这么做,你尝尝味道怎样,喜欢吃就多吃点。”

  宋清煜先给谢池夹了一只鸡腿。

  微焦的表皮色泽金黄,肉质酥烂。

  轻轻一咬,鸡肉直接从骨头分离。

  而且抹了不知道什么佐料,鸡肉的香味全部被激发出来,好吃到谢池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都吞进去。

  吃一口鸡肉,再吃一口和猪肉炖粉条拌在一起,黏黏糊糊的米饭,谢池感觉自己的人生都升华了。

  今天要在他的冰箱里,拿一瓶好喝的冰果汁,用来告慰这顿饭。

  宋清煜和谢池避开了人,吃饭的地方是在知青院的灶房,搬了两个小板凳,相对而坐。

  可是总有不长眼的人,会秀自己的存在感。

  鸡肉的香味遮盖不住,村民们见到宋清煜和谢池在一起吃饭,面前还摊着一只烤鸡,只是感叹宋知青的有钱。

  暗暗垂涎一下鸡肉的口感,然后大口大口吃着碗里的猪肉炖粉条。

  虽然比不上整只鸡的鸡肉,可对于他们来说,猪肉炖粉条也是不可多得的一顿饱餐,都是精贵的东西,村民大多都只有在过年时才能尝到一点肉味,平时最多菜里加个鸡蛋。

  他们能忍得住,路过灶房的知青忍不住了。

  “哼,都是资本家的作风,奢靡成性,我看,不是来下乡吃苦的,而是下乡避祸来了。”

  “我看呀,人家压根没当我们是同一个团体,有吃的要躲起来吃,什么建房子,什么单独做饭,都是防着我们呢,生怕我们多占了一点便宜。”

  “这是要搞分裂主义,还是享乐主义?也不怕被人举报上去!”

  “也是,人家是京市来的,眼光可高着呢,没看他交的,都是乡下人朋友。”某个脸上坑坑洼洼的知青嘲笑道。

  知青们在灶房进进出出,往日很快就能做好的盛饭工作,今天偏磨磨蹭蹭。

  为的,不知道是为了特意说那么几句话,彰显存在感,还是因为烤鸡的味道太过于香浓,让他们舍不得离开。

  “梅梅,你没事吧?”苏婉云和冯梅梅从灶房出来后,苏婉云见冯梅梅一直沉默着,不由出声问道。

  宋清煜手里有钱,可以起念头重新搭个小灶台。

  冯梅梅在家里也是受宠的,虽然父母也给了不少,但他们要每天上工,如果每次上工回来,再自己做饭,实在是太辛苦了,所以,她们还是和知青院的知青一起吃大锅饭。

  “婉云,我真的可以说吗?”冯梅梅忐忑道,“这是我的私事,我不想让很多人知道。”

  “可以的,是关于宋知青的吧,我不会说出去的,我们是朋友。”苏婉云微微一笑。

  “我真的好喜欢他,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我就觉得他和其他的男人都不一样。”冯梅梅羞红了脸颊。

  冯梅梅上过高中,不乏家境不错的同学,冯梅梅也有过春心萌动的时候,默默喜欢某个长相清秀的同学,可和宋清煜相比,一切都变得无比苍白。

  宋清煜的气质、长相,独一无二,超出周围一大截,不禁联想起清俊如玉的世家公子。

  冯梅梅翻遍记忆,找不到可以和他相比的人。

  在火车上见到宋清煜之后,她的心狠狠动了。

  可让她难受的是,宋清煜对她不假辞色,在上次,甚至开口毒舌地嘲讽了她一顿。

  冯梅梅的那颗少女心,在宋清煜的冷漠下,碎成好几瓣,七零八落。

  “梅梅,现在已经不是封建时代了,你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不要被世俗所束缚住,你要勇敢追求自己的爱,不要放弃。”苏婉云握住冯梅梅的手,给冯梅梅不断灌着鸡汤。

  “宋知青只是暂时被迷惑住了,不知道你的好,只要你努力表现自己,宋知青一定会知道你美好的内心,到时候他一定会被你吸引的。”

  冯梅梅果然被鼓励到了,原本动摇不定的神情,变得坚定,似乎在为自己打气。

  在冯梅梅看不到的角落,苏婉云嘴角勾起一丝隐秘的笑意。

  宋清煜一看就是天之骄子,这样的天之骄子,肯定不缺乏追求者,而冯梅梅的死缠烂打,得到的肯定不会是感动,而是厌烦带来的无尽厌恶。

  没脑子的蠢货,还没有自知之明,真以为是什么东西吗,天底下所有人都得围着你转?

  苏婉云的家境比起冯梅梅来说,要寒酸很多,两人是在火车上认识,然后一见如故,成为了朋友。

  苏婉云有一个哥哥,三个姐姐,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全家蜗居在小小的筒子楼里。

  父母在意的是两个儿子,对于女儿的态度是嫁出去,换取一大笔彩礼,然后为儿子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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