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世假少爷被Daddy娇养后_松照临【完结】(38)

  “没问题。”

  “我想拜程爷爷为师。我自己去。”

  “嗯。”

  “你会来我工作的地方看我吗?”

  “如果你希望的话。”

  问题绕了一圈又一圈。

  池漪临时提出了一堆问题,但百转千回,千回百转。这其实都不是他想要的东西。

  他像闹觉的小孩,眼睛困得睁不开了,就是不肯睡觉,也不肯说自己要什么。

  池漪声音越来越小。

  薄引鹤以为池漪要睡着了,轻拍着的手收回,静默着,慢慢起身离开。

  可刚转过身,有一股微弱的力量勾住薄引鹤的衣角。

  拽不住薄引鹤,但拽住了薄引鹤。

  昏暗的夜灯光中,谁都看不清对方的脸。

  池漪看不清,还是移开了视线,声若蚊蚋。

  “我想……”

  “我想要……晚安吻。”

  第28章 一见钟情

  晚安吻三个字微不可闻。

  布料摩挲。

  模糊的影子重又坐回床边,倾身向另一道影子。

  温热的指节温柔地拨开池漪额发。

  黑夜中,呼吸声都格外清晰。

  池漪闭上眼睛,眼睫颤动。

  沉香气息越来越近,他的眉心慢慢开始发痒。

  时间在等待中变得格外长。

  池漪甚至疑心这吻早就结束了,或许他错过了亲吻。

  终于,额上轻微一沉。

  童年道晚安的亲吻轻轻落在额间,温暖干燥,一触即分。

  低沉的声音带着笑意。

  “乖孩子。”

  热度蔓延上池漪的脸颊。

  窗外的簌簌雨声静若细沙滚落,故乡与异乡融于沉香,在黑暗中静静托起睡梦。

  这是梅雨季节的最后一场雨。

  ……

  阴阴洒洒一周后,城市出梅入伏,天气晴热,连日来的潮湿雨气仿若幻觉。

  在某个温度升高的晴朗傍晚里,城市角落,一家名为「Dionysus」酒吧迎来了开业。

  一位亚麻色头发的俊美年轻人,正举着沉重的摄像机,穿梭在A市的小巷子里。

  他时不时驻足,对着老房子外陈旧的街景一顿拍。

  这年轻人名叫程启琮。

  他是个富二代摄影师,这趟回国是为了探望外公外婆。

  程启琮颇有点动如脱兔的艺术追求,上一秒还在观察头顶凌乱的电线,下一秒就转身狂拍垃圾桶,丝毫不在乎路人的目光。

  他就这么一路走一路拍。

  不知不觉,溜达到了一片旧厂房改造的艺术街区。

  天色将晚,苍红的夕阳和暗紫的霞光融合。

  老厂房的红砖墙凌乱布着涂鸦,破朽的露天铁架楼梯钉在外墙,早已废弃多年。

  空调外机嗡嗡作响,冷风暖风混在一起。

  夕阳一会冷一会儿热。

  就是在这么条旧巷里,程启琮抬起头,一眼就看到了楼梯上的那个人。

  那人站在铁架楼梯转角平台上,手肘支着栏杆,姿态放松随意。右手拎着瓶啤酒,时不时喝一口。

  晚风吹乱他的头发。

  他没看见程启琮,只盯着天上的晚霞看。

  晚霞确实好看。

  余晖的暗光将他的衣服浆染了色,长袖T恤,或许原本是白色。

  风吹衣服鼓振,勾勒出清瘦的身形。瘦下去的地方愈暗,迎光的侧脸与手臂亮一些。

  他浑然融入杂乱无章的背景,颓靡又漂亮,让人移不开眼。

  程启琮本能地举起相机,镜头上抬,又稳又快地记录下这一幕。

  “咔嚓。”

  在取景器的暗调小小画框里,那人微微偏头,显然是发觉了摄影师的存在。

  程启琮一下子有种偷窥的窘迫,立刻放下相机。

  “对不……”

  隔着一条小巷,那人趿着拖鞋慢慢走下楼梯,转身绕向旧厂房的另一边。

  他竟连问都没问,似是不在乎程启琮拍他,

  程启琮呆立原地。

  眼见着人消失,程启琮才回过神来,快步跑着追上去。

  这里的巷子像迷宫一样窄。

  程启琮曲折前行,在这一刻体会了爱丽丝追兔子的心情。总算穿过桃花源入口的小道,又突然一头扎进了宽畅的街巷。

  周遭骤然开阔,人声鼎沸起来。

  鲜花从巷子的一端烧到另一端,像晚霞一样灼灼簇拥。

  空气中满溢着浮动的芬芳。

  “谢谢老板,开业大吉!”

  “谢谢~”

  这是一家新开业的酒吧。

  门口,有个年轻的服务生正在给来打卡的客人分发玫瑰,朱丽叶、厄瓜多尔、奥斯汀……品种繁多,令人目不暇接。

  现在正发放的这部分玫瑰,皆是色调清艳。

  于是人人手上都有一支浅白淡绯的云霞。

  程启琮抬起头,看见酒吧木制门牌上的花体字。

  「Dionysus」。

  酒神。

  程启琮视线落下,恰好望见那个白衣的身影走进酒吧大门。

  他下意识要抬脚跟着追进去。

  保安拦了拦,提醒道:

  “先生,本店过半个小时才营业。您可以提前预约一下。”

  程启琮便回到小巷子里,坐在那人驻足过的楼梯上,等待着排号。

  黑暗中,程启琮放大相机里的照片。

  照片里的人实在是太有故事感。

  旁人看着他,就会忍不住思索他为何独自喝酒,忍不住想象他当时站在那里,眼里看见的晚霞是什么样子。

  现在已经夜色浓郁,可唯有小屏幕上残留着这场如烧晚霞。

  程启琮端详照片太久,以至于将快门按动时刻的每个细节都刻入脑海。

  仿佛楼梯之上,不止有程启琮孤零零一个人——还有一个人,在恒久地凝望晚霞。

  他们一起等待了三个小时,仿佛已经是熟人了。

  因此等待并不难熬。

  ……

  三小时后,程启琮终于走进了Dionysus酒吧。

  一进门,他的视线就被首先被最明亮的吧台吸引。

  要找的人恰好正站在吧台后。

  那人身上穿的已经不是宽松随意的白T恤,而是合身量的妥帖制服。

  调酒师马甲将他的腰身收得极细,尤其是侧身时,几乎瘦窄成墨色一线,晃得人眼晕。

  衬衫在光下散着白而崭新的微光,衬得肤色莹白如玉。

  他的胸牌上写着“主调酒师”。

  程启琮没看到他的名字,有些遗憾。

  服务生将黑银的册子放在程启琮面前,另附一朵新鲜欲滴的玫瑰。

  “您好,这是本店酒单。玫瑰是送给您的礼物。”

  程启琮坐在吧台前,眼睛追着主调酒师,鼻尖嗅着店里清浅的玫瑰香。

  他鬼使神差地问:

  “我要一杯……Jack Rose。可以指定由主调酒师来做吗?”

  服务盛愣了愣,俯身去问。

  主调酒师应下,随后和副调酒师调换了个位置,走到程启琮面前,预备调酒。

  射灯柔和的光洒在他脸上。

  他没有看程启琮,程启琮却在看他。

  照片终归只有定格的一瞬间,是时间的亿万帧之一。

  他们在晚霞时又隔着一条街,两折楼梯,不知间距多少亿万帧。

  无人能凭借亿万分之一去熟悉整体。

  此时此刻,程启琮坐在他面前,那种相熟之感又偷偷溜走。

  眼前的人是流动的,鲜活的,与看晚霞的身影有了些不同,仅在光外的暗处残存傍晚熟悉的影子。

  程启琮想,原来他只是熟悉他的亿万帧之一。

  但这不要紧。

  当一帧画面拓展为漫长的影片,一页纸增为一本厚厚的书,反而更让程启琮有探究的兴趣。

  这位主调酒师,长得极漂亮。

  流丽白皙的线条向下收,收成窄窄尖尖的一点下颌。

  从眉骨到挺拔细巧的鼻梁,像是造物主细细雕琢的山峰,起伏恰到好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眼尾长睫如同燕翅。

  比作燕翅,那也一定在空中滑翔时最自由的状态,每一片羽毛都舒展,锋利削薄,乘风远行,轻捷又漂亮。

  极美,是照片拍不出的美。

  ——但未必是程启琮手中的照片拍不出的美。

  程启琮身为摄影师,难免见猎心喜,生出了邀请这位调酒师当模特的心思。

  就在这时,主调酒师已经调完一杯酒。

  他将鸡尾酒端至程启琮面前,长睫抬起,眼底透亮,声音含着些揶揄。

  “您的玫瑰。”

  声音也好听。

  像清冽山泉,汩汩流动着,将两人间陌生的帧数补得更完满。

  程启琮心跳漏了一拍,脸一下子红了。

  “你好,我叫程启琮。我能问问你的联系方式吗?”

  他问出了口,这才陡然意识到自己的唐突,赶忙掏出相机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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