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魅影同人]情人_爆炒小黄瓜【完结+番外】(137)

  莉齐揉了揉眼睛,睡眼蒙眬地打了个哈欠。这一觉跟没睡似的。醒来后,她不仅没有恢复体力,反而更加疲惫。

  她捻亮床头的煤气灯,翻身准备下床,却被自己脚上的紫痕吓了一跳。

  她像真的被野兽追赶了一晚上般,脚趾、脚背和脚踝上全是触目惊心的紫痕,还有鲜红的咬痕。她皱了皱眉头,动了一下腿,随即感到一阵针扎般的刺痛,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莉齐迷茫地想,难道她做梦的时候……强行把埃里克给睡了?

  不然以她对他的了解,哪怕她把刀架在他的脖子,强迫他这样粗鲁地对待她,他也不会这么做。

  当然,也有例外。

  那就是,他陷入了难以自控的嫉妒之中。

  可是,他嫉妒什么呢?

  昨天她什么都没有做呀,她在外面忙活了一整天,就为了给他筹办婚礼——

  就在这时,一个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

  “你醒了?”

  莉齐吃了一惊,又松了一口气:“你坐那么远干吗?我到处找你呢——宝贝儿,你能给我一杯水吗?我好渴。”

  说完,她又打了个哈欠,把被子拢到腋下,等他把水端过来。

  他却没有去倒水,而是在黑暗中换了个坐姿,跷起一条腿。

  只见鲜红的火光倏忽一闪,他用火柴点了一支烟,神色漠然地抽了起来。

  莉齐困惑地瞅着他,她知道他生气了,可是并不知道原因,而且她真的很渴。她有些艰难地下了床,决定自己下楼去倒水。

  但不等她走到卧室房门前,他突然掐灭香烟,狠狠地扔到一边,大步走到她的身边,把她横抱起来。

  莉齐好不容易快挪到卧室的房门前,又被抱了回去,气得一口咬在他的肩上,大声嚷嚷起来:“你疯啦!你不给我倒水,还不准我自己去倒水——”

  话音未落,她在煤气灯昏黄的光轮下,冷不丁看见了他的面庞。

  他直直地盯着她,脸上第一次露出如此明显的怒意,金色的眼睛亮得骇人,仿佛要挣脱深陷的眼眶燃起来一般。

  莉齐不想那样形容他——然而这一刻的他,看上去的确不像一个人,更像是一颗内部起火的骷髅头,眼洞里射出疯狂而凶狠的火光。

  莉齐眨了下眼睫毛,心里立刻明白过来了,昨天她的预感果然没错——埃里克的确跟在她的身后。

  可是,她还是不懂他为什么生气。她昨天明明是独自个儿出去买东西,连朱莉娅的房门都没有靠近,也没来得及请她帮忙买白缎,他总不可能是听见她脑子里的想法吧?

  与此同时,他像是意识到了自己过于粗暴的举动,轻轻将她放在床上,侧头深吸了一口气,一只手扣着她的手腕,另一只手揉着自己的眉心。

  许久,他似乎是冷静下来了。

  莉齐却听见他的气息仍然急促粗重,因为过于粗重,上颚骨几乎在颤抖。但表面上他确实冷静了,把那极度激烈的情感抑制住了,尽管因此面部显得有些扭曲。

  “你到底怎么啦?”莉齐说,要是她能抽出自己的手的话,简直想挠脑袋,“你不要每次自己想一堆罪名安在我的头上——我虽然喜欢你吃醋,但也不是这个吃法呀!你看你把我的脚弄成什么样了,”她恼火地说,“跟被狗啃过似的。”

  “我记得我以前说过,”他平静地开口,“你可以把我当成一条狗。”

  “你再提狗的事情我就发火了!”莉齐不高兴地说。她把他当爱人,他却总想当她的狗。要是一条温顺的牧羊犬也就算了,他想当的分明是一条疯狗。

  她继续气呼呼地说:“你要是觉得我哪里做得不对,可以直接说出来,我是绝不会隐瞒你的,别像个傻瓜一样自己偷偷摸摸地生气——我昨天骑了四个小时的马,本来就够累了,你还来一出,你是诚心想让我明天哪儿也去不了吧?噢,要是我这脚还能动,我真想踹你一脚,你不知道我明天有多忙——”

  莉齐马上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转过头,若无其事地说道:“你现在下楼去,给我倒杯水,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不然等我好了,我肯定要踹你几下。”

  “等下给你倒。”他伸出手,转回她的脸,盯着她的眼睛,“你先告诉我,你明天要忙什么?”

  “你听错了。”她说,努力装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

  “是吗?”他淡淡地笑了一下,“那我换个问题,你昨天为什么进城?”

  莉齐心里一阵庆幸,还好她足够了解他,看见中年男人惊恐的表情就想到了他,对他这句质问早已有心理准备。

  “说起这件事,我就来气!”她故作愤愤地说道,“我都骑过去了,忽然想起没有洗澡——身上穿的那套衣服,也不是打猎专用的。附近的猎人太多啦,那群小东西的鼻子锻炼得比狼还灵敏,一闻到我的气味就跑光了,这我还怎么打猎,只能转道去别的地方逛逛,看看能不能抓到一两只迷路的兔子,逛着逛着就进了城。早知道就回家了,来回四个小时的路程,只骑马真的太受罪了——”

  “然后呢。”他问,“你在城里干了什么?”

  简直像审问罪犯一样。莉齐悻悻地想,说话也带了一些情绪:“还能干什么,逛街买东西。但我没能带回来,买得太多了。”

  “为什么买这么多?”

  莉齐有些不耐烦:“还能有什么,老板太会推销了。我说我拿不了那么多,他就说可以暂时寄放在他那儿,我不管什么时候过去拿都行。”

  说完,她忽然觉得这是一个极好的说辞,之后她再买婚礼用品,都可以用“一时冲动”“老板太会推销”作借口。

  她差点要为这绝妙的主意露出两个酒窝,连忙低下头,鼓起两腮,硬生生用气把脸上的酒窝填平了。

  埃里克一直在用两根手指把玩什么东西。

  她以为他在把玩怀表,始终没有在意,现在一看,居然是一对耳环——印第安人的鹰羽耳环。

  她顿时浑身一僵。

  这是亨利的耳环。她送亨利去大旅馆时注意到的,因为气氛过于沉默,她就随便找了个话题,问他为什么会戴耳环。

  亨利说,这是他父亲的耳环,印第安人很少为了杀戮而杀戮,毛皮、羽毛固然珍贵,但他们从不为此猎杀动物,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去狩猎。

  他什么都忘了,甚至忘了自己属于哪个部落,却一直记得要对动物心存敬畏与感激。

  莉齐之所以记得这段对话,是因为亨利一说完,车夫就嗤笑一声,骂他是个虚伪的小人。

  亨利黝黑的脸孔立即涨得通红,攥紧拳头问道:“什么意思?”

  车夫说:“你那番话,也就骗骗你身边这位天真善良、多愁善感的小姐了,我可是亲手杀过野牛的!每张野牛皮可以在制革厂那儿卖三块钱,你猜除了白人,会不会也有印第安人去那儿卖野牛皮呢?要知道,屠杀野牛行动,本就是为了消灭你们这群红皮肤的原始人的呀!‘杀死一头野牛也就等于杀死一个印第安人’⑴,这个口号我永不会忘,可谁能想到你们自个儿也参与了这行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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