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马体力好,耐力足,适合用来长途跋涉,而非追逐猎物。马棚里有太多速度优于这匹马的良种马。
埃里克微微眯了一下眼睛,侧身站在窗户的死角,拿起桌上的望远镜,追踪着她的动向。
一开始,她还假模假样地往野外跑,过了片刻,发现没人关心她的去向后,就一勒缰绳,折返回来,踏上了前往城市的大路。
第83章 Chapter 29
莉齐并不打算一开始就去买白缎, 这地方太小了,人们都互相认识。你走进商店,张口就是上好的白缎和网纱, 要干什么,人家一听便知, 届时势必会传到埃里克的耳朵里。
她打算过几天请朱莉娅去另一座城市买白缎。今天她到城里去,只是去看看能租个怎样的储藏室。
莉齐的马术已娴熟无比,哪怕是镇上最好的骑手, 也比不过她的控马能力, 而且她的马鞍上还挂着一把左轮手-枪。所以, 一路上她专心赶路, 看也没看后面一眼。
两个小时后,她总算抵达了最近的城市。
科罗拉多什么都好, 就是女人太少了, 一个女旅行家路过这里, 都能令人瞠目而视。
莉齐进城后, 更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她今天其实没怎么打扮, 头戴一顶宽檐麦秸秆草帽,身穿苔绿色的骑装, 脚上一双长筒马靴,除了手指上的结婚戒指, 一样首饰也没有佩戴。
但即使她打扮得如此朴素, 也藏不住她那一副天生丽质的脸庞。
本地人的皮肤要么棕得发红,要么黄得发黑, 她的皮肤却细白滑腻,哪怕她的五官没有这么标致俊俏,就凭这一身罕见的白皙皮肤, 也相当惹人注目。
莉齐知道自己在当地是首屈一指的漂亮,十分坦率地迎接着人们的目光,不时勒住缰绳,朝几个脱帽致意的男人打招呼。
等看热闹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她翻身下马,把缰绳扔到拴马桩上,找报童买了一份报纸,仔细读了起来。
这样的本地小报,头版基本上都是出租或售卖房屋的广告。
莉齐按照上面的地址,一家一家地询问过去,最后租了一个杂货铺的地下室,感觉这里又隐蔽又方便储藏物品。租金也不贵,一个星期只要四块钱。
莉齐掏出十块钱,希望老板到时候能帮她搬搬东西。
老板却认为帮女士搬物品属于天经地义,无论如何也不愿收下。
莉齐只好在老板那里买了一堆糖果和咖啡粉,硬是把这十块钱花了出去。
她自认为做了一件好事——让好心的老板多赚了一笔钱,走出去时,脸上洋溢着快活的笑容,哼着小曲撑开小阳伞,朝另一条街走去。
莉齐没有注意到,几乎是她转身的一瞬间,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就走进了杂货铺。
杂货铺老板正在把莉齐买的糖果往地下室搬,一抬头却对上了一双冷峻幽邃的金眼睛,不由得吓了一跳。
不过这地界什么人都有,杂货铺老板还碰见过印第安人进来买东西,很快就镇定下来,跟埃里克打了声招呼。
埃里克没有回应。
他扫了一眼杂货铺的货架,非常普通的小店,几乎看不到外地的商品,唯一一样外地商品是波旁威士忌,但极有可能是贴牌的私酿酒。
他拿起一支雪茄,垂头闻了一下。
不仅是劣质烟丝,而且有些受潮了。
但他什么都没有说,抓起一大把,走到收银台前,吐出两个字:“结账。”
老板忍不住又看了这人一眼——他穿着宽松的黑斗篷,里面是一套剪裁精良的黑西装和黑缎背心,像大多数绅士那样,白背心的纽扣上垂着一截金表链,然而这一截金表链,却没有给他增添多少绅士气质。
或者说,这身打扮使他像极了一位受人尊敬的绅士,举手投足间却暴露了冷漠无情的恶徒本性。
老板报出一个数字。
埃里克付了十倍的钱。
老板不免犯起了嘀咕——这一女一男犯的什么毛病,一前一后到店里来,不为买东西,只为给他送钱。
老板虽然爱财,但不爱这种来路不明的财。这倒不是因为他品德高尚,而是因为在这片混乱、污秽的土地上——出了城,就是一片没有秩序的蛮荒之地。经验告诉他,若想多活几年,最好别收这种意外之财。
老板数出自己应拿的钱,把剩下的钱推了回去。
埃里克往前一倾身,拿起一支雪茄,衔在口中,抬起一只脚,在鞋底擦燃火柴点上,吸了一口,朝旁边吐出烟雾。
的确十分劣质。
他随手扔进了旁边的痰盂里。
“这钱不是白给你的。”埃里克淡淡地说道,“告诉我,刚才那位夫人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
“这我怎么可能告诉你?”老板说,“钱你拿回去,刚才那支雪茄算我请你的。赶紧离开吧,再不走,我叫巡警了。”
埃里克冷冷地盯着老板,突然利落而鲁莽地拔出枪,闪电般扳下击锤,将枪口抵在老板的胸口上。
老板吓得浑身发僵,汗毛一根一根全炸了起来,可他还是没有松口——既然他没有屈服于金钱的诱惑,就更不可能被暴力所胁迫。
过了一会儿,埃里克收起枪,转身离开了。
老板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暗地里咒骂了一句。
埃里克并没有拿走收银台上的钱,也没有拿走那堆雪茄。
不知是否老板的错觉,他总感觉收银台上的钱变多了一些。
莉齐不知道杂货铺老板因她而饱受惊吓,她正在雇人的地方转悠——她不可能一直亲自跑来跑去,必须得雇个跑腿。
这时,一个声音在她的身后响起:“太太,您要雇人吗?我这儿有很多健壮的小伙子。”
莉齐回头一看,是一个面善的中年男人,腰带上挂着一串叮当作响的钥匙,以及一条粗重的九尾鞭,那是专门用来惩罚黑人奴隶的刑具。
莉齐冷然地说:“我是北方人,不买奴隶。”
“那您更该过来看看了,”中年男人说道,“因为您要是不买下他的话,他可能就活不下去了。”
“为什么?”
中年男人耸耸肩:“他的伤口发炎了。假如他是个纯种黑人的话,我或许会大发慈悲,请个大夫给他看看。但他是印第安人和黑人的混血——除了你们北方人,谁爱搭理这种肮脏的混血儿呢?”
莉齐沉默。
她按住腰间的枪,跟着中年男人走进一个院子里,里面关着不少黑人,见她进来,头也没有抬一下,全部面目麻木地干着活儿。
看见这一幕,莉齐禁不住生出了困惑,这真的是1898年吗?
距离内战已经过去了三十三年——三十三个春秋!亚伯拉罕·林肯也去世了三十三年,为什么黑奴还存在于这世上?
像是看出了她的疑惑,中年男人连连摆手,说道:“哦,您可别误会!这些人可不是奴隶,他们都是美国公民,不过是一等公民罢了——我也不是什么奴隶贩子,那是犯法的!我只是一个老实憨厚的中间人,想帮他们找份体面的工作。说真的,要不是我,他们这辈子都找不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你千万别把我想象成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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