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同人] 魔祖她超凶_炸鸡配啤酒酱【完结】(141)

  封神之后,世无截教。

  鸿钧心外无物,罗睺对三教之事上却明显有所偏爱。

  “截教于你,不只是余情所寄”以截取生机一线为教义的截教,道心中有很大一部分与鸿钧之道偏离,却与罗睺之道相近。

  走兽麟甲之辈,却要寻求大道,本是前路无望,却偏偏遇上了一个同样不走寻常路的通天。

  命如何,我偏不如何,命奈我何?

  罗睺成就了截教。

  截教也是是罗睺心底,不肯轻易死去的道心,最后的坚持。

  “恩···盖了官戳果然就是不一样,不乱吃飞醋后,你的脑袋果然正常了不少”

  鸿钧:···

  罗睺笑:“这世上最知道我在想什么的,果然就是你”

  “喂,你听清了···说什么没?”云霄戳戳拿着法宝贴着墙的多宝,一脸急色的问道

  “没有”多宝是真什么也没听见,怕是道祖布了结界?

  “这不怎么好吧···”多宝犹豫到,偷听师妹和道祖讲话

  “这不是偷听!”碧宵一脸正色

  “我们是在关心小师妹”琼宵补充“万一道祖欺负小师妹呢”

  “···那我们也应该直接去找老师吧”你们还想直接冲进去不成?

  “喂,快听快听!”金灵在一旁搓手,眼见就要耐不住自己上了

  门外的一派新潮澎湃,满腔都是里面你侬我侬,眼含热泪感人涕下的卿卿我我,却没想到门内两魔神正面面对坐,大事商量的一本正经——

  “喂,鸿钧,打个赌好不好?”

  “赌什么?”

  “就赌这商周之变,封神之战”

  “成如何,败如何?”

  “输了我就和你回家阿,从此躺平任睡,绝无半个不字”

  “那赢呢?”鸿钧的话里夹带上一丝笑意

  “赢得话么···就让我吞掉你阿”魔神最原始的力量,就来自于吞噬···

  “好”鸿钧点头的异常干脆

  雷云紫霄,浓重的暗翳遮天蔽日。打下的雷响巨大的轰鸣之声仿佛想要震碎整个大地。

  天道气急败坏,却无计可施。

  圣人一诺,日月相证。

  鸿钧已经许下了承诺。

  “你要怎么做?”他问

  “敌手是你,我决计不会疏忽大意”回首,罗睺眯眼:“封神之劫,我会亲自入世”

  “吱嘎——”之声,关闭了太久了漆红木门打开

  金灵等却只能远远躲在一旁暗中观察,道祖御临,也引得其他圣人亲访碧游。

  元始之后,久未出门的女娲不知为何也前来拜见,最后西方二圣,竟也不愿千里而来。

  出了门,看见两个光灿灿的大光头,罗睺眨了眨眼,随即非常亲切的打招呼道:“哎呦,好久不见了”

  准提&接引:···倒底该说是预料之中,还是意料之外?

  女娲:···果然就是有问题阿!!

  元始:···这狐狸,怎么有点眼熟?

  作者有话说:

  这是一条高能预警,说明作者菌马上就要开始胡说八道了——

  _(:з」∠)_除了魔祖的性别是作者不可逆的脑洞,混沌岁月来自作者的强行补全,龙凤巫妖走的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版本。

  但是封神么——

  实话说就是太虐了,所以想改一个好结局。

  封神毫无疑问是最后一篇了,在魔祖的00cos表演结束后木了就是木了呀_(:з」∠)_

  目前戏精罗魔祖的截教小师妹线,九黎圣女线结束。

  最后登场的扮演角色在封神中的印象绝对举足轻重…然后完美到,其实脑洞一下人设完美匹配都不崩的

  第117章 殷主帝辛

  ◎史上第一场女扮男装◎

  殷都王有二妃, 其中王妾已育二子,却因出身低贱,不能为后。

  王妾深恐王上意在大妃, 以王子子期为继,于是摆宴祭祀,祈天问鬼, 俱不应。

  婢女献计道:“闻大禹之妻,涂山之后, 有为狐仙者,其族内有天狐, 知百事,于天通, 善结人缘,夫人当拜之”

  王妾遂试之。

  果有回复。

  未几, 王妾被正式册立为王后,不日后即有孕, 十月怀胎, 诞下了殷主三子。

  虽一母同胞, 但俗话说的好,生的早···不如生的巧。

  这最小的王子, 因为母亲是王后而做了嫡子,两位先生的哥哥, 却因妾出的身份, 只能末居庶子。

  太史奉大礼曰:嫡子在, 不以庶子即位。

  商王帝乙认可了太史的说法, 于是册立最小的王子寿王为嗣子。

  这位运气爆棚的小王子, 连出生都带着传奇般的色彩——

  据说万里无云的天气忽然阴云沉积, 厚重的金雷割裂苍穹,击碎王殿前的琉璃瓦。这般凄惶不安如临天劫的动荡中,忽有一只羽翼轻盈的黑乌自东方飞来,轻巧的落在王后殿外的枝丫上,一声清啼挥散了云雷,晴好一瞬,最后的王子也呱呱坠地。

  朝野俱震。

  说起商,其实也是带着非常浓重的神话色彩,国度里代代流传的起源传说便是——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简狄吞了玄鸟的蛋,于是有了契,而契便是商朝的始祖。

  玄鸟···就是身形像燕雀的黑色的鸟。

  宗饲显灵,祖宗保佑阿!

  帝乙从小,就对他最小的儿子,抱有了最大的期待,他给小王子取名为子受——即受之于天。

  “寡人为王···的愿望活着时没能达成,望汝能成之”奄奄垂死时,帝乙对年纪虽小,却天分极高小儿子嘱咐道。

  “儿自当尽力”子受一笑,精致的脸庞面若好女,右颊上一颗黑痣小巧,趁着一张笑脸却无端生出三分邪气。

  帝乙在位三十年去世,王子受即位,为帝辛。

  ——便是末商纣王。

  商的王都变换次数,绝对是五千年王朝里的榜首。

  帝乙迁都于沬。

  新王却不喜欢沬都,因为卦辞上讲,日中见沬,使君王失辉。不吉利、

  “作乐之盛称殷”

  “盛日而朝,东舞而歌,即为朝歌阿,朝歌···不是正正合适”高座上的少年商王指尖轻耍着玉杯,在一众大臣的面面相觑中,将沬都改名为朝歌。

  于是有了八百诸侯来朝,夜弦五十里的朝歌城。

  然朝歌之外,盛日却难存。

  祖庚、祖甲以后,商朝国力衰退,其父帝乙十祀征人方,不能胜,国内更是风云飘零。

  偌大的王朝递在帝辛手上时,已是晃晃荡荡。

  帝辛天资聪颖,口才尤其突出。反应灵活之外又能马上舞剑,生来力大无穷,有能徒手与野兽搏斗之力。

  在即位后,东征莱夷,亲攻南方九苗,平定蛮夷,将商朝的版图前所未有的延伸道了东海与长江流域,便是后世五千年华夏边疆的雏形。

  帝乙去时,除了留下太师闻仲辅佐幼主外,同时重任了自己的弟兄,即王叔箕子与比干。

  箕子前来拜见商王时,正值中午,纣王在用膳。

  “王叔来了”帝辛笑,挥手命左右道:“还不摆筷安坐,寡人当于王叔同食”

  箕子捧着厚卷,礼却行的严严板板,一丝不苟。

  象白的长筷称着精致白皙的素手格外好看,箕子却没有丝毫欣赏的兴趣。见纣王进餐必用象箸,他叹曰:“彼为象箸,必为玉杯,为杯,则必思远方珍怪之物而御之矣,舆马宫室之渐自此始,不可振也。”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你现在用着象牙箸,将来就一定会制作玉杯,制作了玉杯,就一定想把远方的稀世珍宝占为已有。车马宫室的奢侈豪华也必将从这里开始,国家便就无法振兴了。

  帝辛置了筷,唇边笑意也淡了下来。

  “何至于此”他说

  “怎么,吾天下之主,诸王之王,王叔却认为寡人连副筷子都用不起么?”

  “不敢”箕子再顿首,一脸沉痛道:“小事上不节俭,大事上怎么能养成节俭的习惯么?并不是王上不能实用金贵的东西,而是实用了金贵的东西就会养成奢靡的习惯···吧啦吧啦”

  帝乙打了太多战,纣王也打了太多仗。虽然纣王打的都是胜仗,但胜仗就不用花钱么?祖辈上本来就没留下两个小钱钱,现在战事军费又吃紧···

  箕子滔滔不绝,全方位多角度深感情的,试图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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